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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既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形势、新问题,原有的社会管理模式面临挑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一现象,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举措,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社情、民情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公安机关具有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双重属性,是社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能否与时俱进,有效应对社会治安形势、犯罪形势的新变化,不仅关系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也关系到是否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国家的长治久安。公安机关内部的压力倒逼机制和外部有利的政策环境,使公安机关推进警务机制改革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为警务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本文将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视野下分析探讨我国警务改革。河南省公安机关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先行先试,积极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撤销市区公安分局,缩减了警察管理层级;组建功能齐全,警力充足的大派出所,促使警力向基层一线下沉,构建“金字塔”式的警力分布格局;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转变警察角色和警务风格,密切警民关系;构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力度,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水平等等。但毋庸讳言,此次改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改革的实际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通过对河南警务机制改革的实证研究,分析此次改革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当前我国警务模式存在的问题,明晰今后警务机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有警务机制存在着基层警力不足,“跟着案件走”的被动反应模式,警察保障不足,警民关系趋紧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安机关开展警务活动将会非常被动,不利于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不利于科学社会管理体系的建立,不利于实现社会和谐,国家安定。笔者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落实社区警务战略。社区警务理论涉及警力的分布、配置,警察角色的认定,警务风格,警民关系的定位,很好的契合了当前我国警务机制的面临的新形势,也能够有效解决现存警务机制的弊端,而且,社区警务战略与我国长期实行的“群防群治”、警察驻区、打击与预防并重等警务思想吻合,具备落实社区警务战略的历史基础。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的警务机制改革的重点和主要方向就在于实施社区警务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