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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虽然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已经有近十年的历史了,可是在我国还是一个人们感到非常陌生的领域。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今天的形势下,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是在研究、阅读了大量中外有关文献,并总结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具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的思考才完成的。 本文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本文从学科分类的方法论和概念的历史发展出发,经过认真的分析,倡导成立一门新的学科——《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学》,并对它的研究对象和有关的基本概念作了科学的界定。对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定义和科学内涵作了不同于前人的结论。 (2)本文提出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三个最基本的问题——上市公司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问题、上市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问题。并指出它们分别是上市公司的价值观、上市公司结构稳定性和上市公司发展动力这三个方面最核心的问题。而这三个方面是关系到上市公司命运(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支柱。 (3)本文认真研究并正确分析了股权结构中的“一股独大”问题。对于学术界公认的“一股独大”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不能对“一股独大”作绝对的排斥,而是应该作辨证的理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本文把美国经济学家维克里和莫里斯的信息不对称规律,应用到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中,并指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就是要尽量克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使投资者能够掌握对投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的上市公司的所有信息。 (5)本文在对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实证分析中,简化了美国会计师、经济学家福斯特、威克利、鲍利、布朗等人对上市公司派、送、转股比例对股票市场的价格变动研究的市场模型,认为通过研究某支股票在某个具体时间内的实际收益率和相同的时间内股票市场的实际收益率,就可以方便地定出夏普模型中的基础性风险系数和系统性风险系数。为了证明资本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的问题,完全可以采用简化的市场模型来进行探讨。 (6)本文对完善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问题,提出了具有独到见解的对策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