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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需求日益提高,现行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已逐渐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暴露出大量的问题,其中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质量安全等问题尤为突出。同日本、台湾等地区一样,我国农产品流体系面临着“小生产,大流通”的基本矛盾,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沟通流通链上下游的枢纽环节,是政府实现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管控的重要着力点,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关键环节有其客观必然性。当下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暴露出大量问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能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交易功能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要功能,交易方式是交易过程的主要内容,对交易方式的升级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对已有的部分文献进行综述,在总结了早期学者的科研成果以及对各种交易方式的流程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拍卖交易方式的效率来源,指出拍卖交易成交速度快,交易次数少,效率高;拍卖交易能够降低交易费用;拍卖交易方式能够形成合理的价格。随后本文指出了施行拍卖交易方式带来的重大意义,首先,农产品拍卖交易制度的建立能够更加突出市场的中心地位,完善和发展农批市场的功能;其次,农产品拍卖交易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升级发展;最后,农产品拍卖交易制度的确立使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农产品拍卖交易的高效性,同时结合人类经济社会中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嬗变规律,指出拍卖交易是比对手交易更高级的交易方式,是我国农产品交易方式升级的方向。但是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我国试行拍卖交易的农批市场多以失败告终,特别是果蔬类农批市场。笔者通过对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实地走访取得了市场的第一手调查问卷数据资料,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笔者发现,交易主体对拍卖交易的参与意愿低下是我国农批市场拍卖实践屡屡失败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本文建立了交易主体对拍卖交易影响因素分析模型,运用eview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了交易主体的年龄、受教育程度、组织参与经验、经营规模等因素显著影响其对拍卖交易的参与意愿的结论。基于前文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结果,最后本文给出了农产品交易方式升级的总体目标,分析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总体思路,就法律法规建设、交易主体培养、配套制度确立等方面给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