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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开展抗VEGF治疗前后,ROP治疗方式的选择,以及激光治疗发生的变化,为临床ROP的诊疗提供更好的方案。
【方法】本研究选取2012年2月至2019年7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眼科确诊为ROP并接受治疗的早产儿196例(352眼),根据本院开展抗VEGF治疗这项技术的时间(2014年)前、后分成四组:1.2014年前激光组:开展抗VEGF治疗前,所有需要治疗的ROP患儿纳入此组;2.2014年后激光组:开展抗VEGF治疗后,仍然首选激光治疗的ROP患儿纳入此组;3.单纯注药组:包含首选抗VEGF药物治疗或复发后再次使用抗VEGF药物治疗的患儿;4.注药后激光组:首选抗VEGF药物治疗复发后选用激光治疗的患儿。回顾性分析四组患儿的孕周、出生体重、诊断类型、治疗时的矫正胎龄、使用激光治疗的激光参数、有无复发等资料,使用独立样本t检验和ANOVA精确检验以及卡方检验分析ROP治疗所发生的变化。
【结果】1.2014年前激光组共44例(82眼),2014年后激光组共44例(73眼),注药后激光组共11例(21眼),单纯注药组共97例(176眼)。
2.2014年后激光组AP-ROP例数为0,2014年后所有的AP-ROP患儿全部首选抗VEGF治疗,部分复发病例使用激光治疗。
3.三个激光组的孕周、出生体重、治疗时矫正胎龄、激光光斑数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注药后激光组的孕周和出生体重小于2014年前激光组和2014年后激光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时矫正胎龄:注药后激光组>2014年后激光组>2014年前激光组,任意两组之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2014年前激光组的左右眼激光光斑数大于其余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三个激光组各自的左眼激光光斑数和右眼激光光斑数的差异均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4.AP-ROP共38例(74眼),阈值期病变共42例(75眼),阈值前期1型病变共109例(193眼),这三种诊断类型ROP的孕周、出生体重、治疗时矫正胎龄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AP-ROP的孕周和出生体重大于阈值期和阈值前期1型,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AP-ROP治疗时的矫正胎龄小于阈值期和阈值前期1型,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5.阈值前期2型病变共7人(10眼),平均治疗时矫正胎龄46.29±7.39周,经激光治疗的早产儿右眼平均光斑数为317±41个,左眼平均光斑数为414±198个。
【结论】ROP的发病多数呈双眼对称性,低孕周和低出生体重是ROP发病的危险因素,更低孕周(<28周)和更低出生体重(<1000克)可能是ROP抗VEGF治疗后复发的危险因素。AP-ROP首选抗VEGF治疗。当病变靠近后极部且患儿矫正胎龄较小时,如ROP需要治疗应采用抗VEGF治疗,当病变靠近III区且需要治疗时,若患儿矫正胎龄大于40周,可优先考虑激光光凝治疗,当病变复发需要治疗且矫正胎龄大于40周,若病变位置靠近III区,则选择激光光凝治疗,这样既可以减少手术的风险,也可以使患儿获得更好的视网膜解剖结构。阈值前期2型病变持续性不消退,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可给予激光光凝治疗消除隐患。
【方法】本研究选取2012年2月至2019年7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眼科确诊为ROP并接受治疗的早产儿196例(352眼),根据本院开展抗VEGF治疗这项技术的时间(2014年)前、后分成四组:1.2014年前激光组:开展抗VEGF治疗前,所有需要治疗的ROP患儿纳入此组;2.2014年后激光组:开展抗VEGF治疗后,仍然首选激光治疗的ROP患儿纳入此组;3.单纯注药组:包含首选抗VEGF药物治疗或复发后再次使用抗VEGF药物治疗的患儿;4.注药后激光组:首选抗VEGF药物治疗复发后选用激光治疗的患儿。回顾性分析四组患儿的孕周、出生体重、诊断类型、治疗时的矫正胎龄、使用激光治疗的激光参数、有无复发等资料,使用独立样本t检验和ANOVA精确检验以及卡方检验分析ROP治疗所发生的变化。
【结果】1.2014年前激光组共44例(82眼),2014年后激光组共44例(73眼),注药后激光组共11例(21眼),单纯注药组共97例(176眼)。
2.2014年后激光组AP-ROP例数为0,2014年后所有的AP-ROP患儿全部首选抗VEGF治疗,部分复发病例使用激光治疗。
3.三个激光组的孕周、出生体重、治疗时矫正胎龄、激光光斑数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注药后激光组的孕周和出生体重小于2014年前激光组和2014年后激光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时矫正胎龄:注药后激光组>2014年后激光组>2014年前激光组,任意两组之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2014年前激光组的左右眼激光光斑数大于其余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三个激光组各自的左眼激光光斑数和右眼激光光斑数的差异均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4.AP-ROP共38例(74眼),阈值期病变共42例(75眼),阈值前期1型病变共109例(193眼),这三种诊断类型ROP的孕周、出生体重、治疗时矫正胎龄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AP-ROP的孕周和出生体重大于阈值期和阈值前期1型,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AP-ROP治疗时的矫正胎龄小于阈值期和阈值前期1型,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5.阈值前期2型病变共7人(10眼),平均治疗时矫正胎龄46.29±7.39周,经激光治疗的早产儿右眼平均光斑数为317±41个,左眼平均光斑数为414±198个。
【结论】ROP的发病多数呈双眼对称性,低孕周和低出生体重是ROP发病的危险因素,更低孕周(<28周)和更低出生体重(<1000克)可能是ROP抗VEGF治疗后复发的危险因素。AP-ROP首选抗VEGF治疗。当病变靠近后极部且患儿矫正胎龄较小时,如ROP需要治疗应采用抗VEGF治疗,当病变靠近III区且需要治疗时,若患儿矫正胎龄大于40周,可优先考虑激光光凝治疗,当病变复发需要治疗且矫正胎龄大于40周,若病变位置靠近III区,则选择激光光凝治疗,这样既可以减少手术的风险,也可以使患儿获得更好的视网膜解剖结构。阈值前期2型病变持续性不消退,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可给予激光光凝治疗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