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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迅猛发展,智慧城市的建设逐步具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手段支撑。目前智慧城市建设主要围绕加强城市基础通信网络建设和重点领域提供智慧应用服务,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及4G及至5G技术的快速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已经上升至引领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从实务层面来看,建设智慧城市的浪潮目前在世界各地方兴未艾。总体而言,各个国家、各个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各不相同,重点也是迥异,建设运营模式更是千差万别。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不仅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更值得注意的是,发展中大国内部智慧城市建设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可以想象的是,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也是扮演着十分不同的角色。本文将以全球特大型城市——上海市的智慧城市作为个案研究,来分析政府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责任配置,并为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提出科学度高、可行性强的政策建议。 首先,本文的开端是一个引论,通过论述智慧城市建设的实际背景、现实和理论意义介绍作者选择智慧城市建设作为论文选题的原因。同时,文章还主要综述了国内外智慧城市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智慧城市的内涵和外延、智慧城市建设的理念、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智慧城市的评价体系,以及智慧城市的推进策略等内容。本文认为,目前学术界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没有从智慧城市建设的案例中总结出具有普适性的理论,学术理论性不够强,这是本文研究试图初步尝试的地方。接着,文章介绍了本项研究中的主要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两大类,而定性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了文献分析法、比较案例分析法、个案分析法等等,定量研究则主要涉及描述性统计分析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文章介绍了本项研究的谋篇布局,分别包括了智慧城市的基本内涵与发展历史研究、文章的理论框架和对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五项核心职能的分章介绍,这其中包含了微观层次的比较和在比较基础上得出的政策建议。本章最后一部分是关于文章创新点的总结,主要包括对智慧城市概念和外延的学术界定、从发展和监管两个角度对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和功能进行二维的类型学分析、从政府和社会力量与市场力量合作的角度,对具体的政府角色进行了深入的类型学分析。 论文的第二章是本文的一个理论核心,通过梳理政府职能理论,为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应该扮演的角色提供理论支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分析框架:顶层设计的职能、为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多方面资源的职能、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融资的职能、参与智慧城市运营的职能及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的监管职能。在本章的最后,笔者梳理出了这五种职能的两个面向:发展和监管。本文认为,智慧城市初期的一系列顶层设计、建设融资和部分资源整合职能属于政府职能的发展面向,而另一部分的资源整合职能、政府参与智慧城市经营、为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其中的公共服务提供监管属于政府职能的监管面向。目前,在世界大潮中政府职能由发展面向转向监管面向是一个大势所趋的事情,也是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未来所发展的方向之所在。下文将主要围绕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的五大基本职能展开论述。 论文的第三章分析了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的第一项职能——即规划设计职能,文章结合上海市智慧城市的案例分析了智慧城市建设中规划设计职能的具体体现。在分析上海案例的基础上,文章同时介绍了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城市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的具体案例,明确上海市未来在规划设计层面应该努力的方向。 本文第四章深入分析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承担的第二项职能——即资源的整合协调职能。众所周知,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巨大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资源投入。随着社会异质性程度的不断提高,治理过程越来越需要一个能够整合各方资源的主体,那么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这个主体就是政府。在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上海市政府一方面整合各相关机构的人财物力,通过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各相关单位,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形成合力;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协议等形式整合各部门和全社会的资源,确保智慧城市建设中形成全社会合力。在此基础上,本章分析了上海市政府目前在整合资源职能上尚存在的问题,希望对上海市政府在未来智慧城市建设中资源整合模式的完善提供必要的参考。 论文的第五章开始本文分析了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的第三项重要职能——即通过筹融资来发挥政府财政的杠杆效应,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样,文章以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的证据为基础,深入分析了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进行融资的各种方式,并深入阐释了各种融资方式适用的条件。同时,本章还提供了其他城市在融资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本章最后为上海市未来融资方式创新进行了描述。 论文的第六章分析了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第四项重要职能,政府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政府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政府可以直接独立运营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例如电核高基产业研发工作等。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公私伙伴关系等建立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商业合作关系,将一些基础设施、软件设施的开发和应用经营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完成,从而构成了政府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不同模式。最后,本章针对上海市政府在参与城市城市运营中的问题提出了后续改进的展望,希望能够对上海市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有所助益。 本文第七章深入分析了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的最后一项重要的职能——监管。所谓监管,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即服务和监管。智慧城市建设的所有政府职能,归根到底都从属于服务职能,这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当然,服务是监管的一个方面,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上海市政府为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提供全方位的监管,保证智慧城市建设走健康发展、正确运营。最后,本文认为,政府职能由发展型面向转变为监管型面向,应该是现代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职能发生的重要转变,值得学术界和实务界加以进一步注意。 文章的最后是一个结论,主要对这一篇博士论文进行了一个简要的总结。先后总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结论、主要创新点、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相关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入的领域,并对未来的相关研究做了一个进一步的展望,认为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规范的比较案例研究和扎实的定量分析是智慧城市研究未来可以借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