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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详细地阐述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并指出城镇化是中国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对新型城镇化的讨论空前激烈,新型城镇化已然成为了热点话题。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成为了不可阻挡的一种趋势,随着其进程的推进,必然会在一定的城市空间上进行。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短缺的瓶颈限制,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的新型城镇化系统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存在天然的耦合关系,两系统能否协调发展关系着我国是否能顺利现代化的目标。本文分析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耦合关系,通过分别建立新型城镇化综合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综合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系统,利用耦合协调发展模型对两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度进行判断和分析,揭示两系统的耦合程度和研究两者的耦合机制,最后为加快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进程、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以及两系统能够协调发展提供建议与策略。得出的结果是2002年以来,广东省这两个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度不断上升,从轻度失调到濒临失调,慢慢到达低水平协调,然后在2011年和2012年达到中水平协调的状态,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两个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型越来越高,两个子系统的相互作用与日彰显。虽然这两个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处于良性发展中,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其两个子系统还是处于低水平的耦合协调中,两系统并未达到高水平的耦合协调类型,并未达到系统的最佳状态。并利用Pearson相关分析的方法对广东省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耦合系统的协调度与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相关分析,找出耦合系统中协调发展的问题。通过对广东省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现状以及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不高的基础上对加快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两者耦合协调发展提出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