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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作为我国一直以来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重中之重,农村的健康、稳定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所以在当前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要维护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就必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乡村治理机制。村民自治是草根农民的伟大创新,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村民自治结构及功能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必将促进整个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但随着村民自治在广大农村的实践推广,许多方面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村民自治体制实施以来,尤其是在诸如湖南这样的劳务输出大省,农村的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村民自治制度始终没有真正得到贯彻执行,村民参与无法真正实现,村级公共管理也是问题百出。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村民自治背景下的乡村公共管理体制没有有效的建立起来。加强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创新农村公共管理方式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政治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湖南省竹村为个案,通过一段时间的实地调查,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以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的推行为背景,以一个村的权力运作和管理实践为着眼点,对当前乡村权力结构和管理体制进行研究,在发现当前影响我国农村发展的一些问题的同时探讨一些实用的解决办法。本文分为三章来研究。引言部分,首先阐述本选题的缘起,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方法。详细介绍对村民自治中的乡村治理的研究,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第一章,在对村民自治历史发展的回顾,介绍了其理论基础,为后面研究打下基础。第二章,通过对当前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和原因的探讨,探究乡村治理体制的发展规律,为我国的村民自治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第三章,就村民自治中乡村治理矛盾提出了自己的对策意见。本文把村民自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制度,运用结构功能主义的方法对村民自治作了规范研究,以期达到深化村民自治、完善村级管理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