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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之间的民商事交流日益频繁。在密切交往的过程中,各类纠纷和矛盾也日益凸显,人们迫切要求公正快捷地处理纷争,面对堆积如山的案件,法院也在积极追求高效廉价的审判程序。民事简易程序就是为了满足这样的司法需求而产生的,这一程序适用范围比较广泛,诉讼方式简便,直接减少了诉讼成本,受到广泛的欢迎。但是,简易程序在我国也面临一些问题,理论研究上相对不足,立法上也存在一些缺陷。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要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要逐步扩大,但是要妥善处理好效率和公正的关系,这也是贯穿简易程序发展始终的主线。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践的实际状况,从简易程序的一般概念开始着手,分析了简易程序的法理基础,介绍了国外典型国家的简易程序,比较分析了这些国家简易程序的特点。同时,针对我国简易程序的立法和司法状况,指出了简易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思路和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是关于简易程序的概述,对简易程序的概念进行了合理界定,比较分析了关于简易程序的几种不同表述。充分分析了简易程序存在和发展的法理基础,指出了在简易程序中要坚持诉讼公正与效益的统一,要保障当事人平等接近正义的机会和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第二部分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简易程序进行了介绍。各个国家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设置了一些具有特色的制度,经过比较研究总结出了各个国家简易程序的共性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启示和发展思路。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简易程序立法和司法的现状。对我国简易程序的立法状况进行了总结归纳,深入研究了简易程序的新规定,指出了我国简易程序立法上的不足之处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思路和建议。在前文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简易程序存在的不足之处,充分借鉴国外简易程序的特色之处,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