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秘密逐渐成为企业、国家竞争的有力武器。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仅是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竞争法等法律的问题,也是劳动法问题。在现行劳动法框架下,企业中因工作岗位而知悉商业机密的员工是重点规制对象,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这些员工作出保密约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是最为有效且普遍的保护手段。然而,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员工自由择业权之间存在矛盾:企业的目的是实现权益安全和最大化,而劳动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秘密逐渐成为企业、国家竞争的有力武器。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仅是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竞争法等法律的问题,也是劳动法问题。在现行劳动法框架下,企业中因工作岗位而知悉商业机密的员工是重点规制对象,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这些员工作出保密约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是最为有效且普遍的保护手段。然而,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员工自由择业权之间存在矛盾:企业的目的是实现权益安全和最大化,而劳动者则更注重个人利益和发展,两者在根本利益上得不到统一。作为专门调整劳资关系的劳动法,需要平衡、兼顾两者利益或两类法益。本文主要从劳动法的角度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涉及不同法律部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构成,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经过在裁判文书网上调查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审判情况发现,我国目前引起商业秘密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跳槽等流动行为。本部分主要对实践中引起商业秘密纠纷的案例做出说明,从案例中提出问题,并进行法理分析。第二部分,分析劳动法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的制度缺陷。我国劳动法作为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保密制度和竞业限制制度两方面。但两种制度确定之初,由于立法局限性和时代背景,造成其具体规定缺失且过于原则化。保护利益的倾向性也导致劳动法在维护商业秘密方面的无力,本节将具体阐述两种制度的适用现状和困境。第三部分,分析造成上述缺陷的原因,并比较域外发达国家的商业秘密劳动法的经验。以美、英、德、日的离职竞业禁止制度为参照,发现其解决人才流动过程中侵害权利人商业秘密问题的一般逻辑和思路,为我国劳动法中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的完善提供值得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劳动法中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设立。针对我国目前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面临的困境,结合域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制度和法律的改革建议。如引入禁令制度、增设惩罚性赔偿等。本文研究发现:其一,企业员工流动与商业秘密权的保护之间的冲突从法理层面上来说是一种利益冲突,是劳动者个人利益最大化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矛盾,两者之间必须要通过法益兼容实现平衡,在不损害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和基本生存权的同时也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权得以实现,一方面保障人才的自由流动和员工的基本生存权,另一方面保护企业权益、维护市场竞争。其二,保密制度和竞业限制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对实践中需要认定的问题,如协议的成立和有效性的判断标准、赔偿金的数额、脱密期限、地域范围等都处于立法空白状态,都导致权利人在维权时处于被动地位,导致实践案件审理中权利人难以维护其正当利益;商业秘密侵权成本较低,对于现阶段大数据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企业而言更加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企业权益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对以上问题的解决是维护权利人正当利益的关键。第三,对于完善我国商业秘密在劳动法方面的保护,除解决上述竞业限制制度、保密协议的问题,创设惩罚性赔偿、新雇主证明义务、引入禁令制度是重要对策。据此,本文建议:商业秘密在劳动法领域需要更合理的制度衔接配套,必须通过法律实行更明确的强制性调整;解决竞业限制制度与保密协议制度的实践难题和缺失部分,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性质、认定标准、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厘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是否可以同时适用等问题;创设惩罚性赔偿制度、审判过程中引入禁令制度;根据商业秘密性质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可增加新雇主举证义务;可选择这些问题作为法律改革的重点。
其他文献
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不断深入探索,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从运动式的“巡视治党”逐渐走向了制度式的“制度治党”。党内法规作为“制度治党”的主要制度支撑,对于当前党内政治生态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论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文本分析法,以政治系统论、权力制约理论为支撑,探究党内法规对党内政治生态规制的文本、执行情况、亮点与不足,并提出完善相关法规的对策。以期丰富既有研究内容,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政治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海外投资不断增长。2013至2018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仅2018年,我国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号召,在五十余个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高达156.4亿美元,同比增长8.9%,占同期总额的13%。然而,随着“一带一路”中国海外投资的不断增长,沿线各国在税制、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差异使得税收利益的冲突日益凸显,产生了重复征税、逃避税等国
走私犯罪包括签订合同、运输货物、制作单据、办理清关等众多环节,居间行为通过参与到走私犯罪的各个环节,降低了走私交易的风险、增强了走私行为的隐秘性,使得走私犯罪查处难度和刑事归责难度加大。居间行为以共犯论处是当下司法实践的基本共识,然而,居间并非刑法意义上的法定行为类型,走私居间在与刑法共犯行为、共犯类型、共犯作用和共犯处罚路径等方面存在衔接不当,主要表现为走私居间行为性质模糊、共犯认定依据缺失问题
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看,乡村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体系的优化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乡村治理正发生着深刻的变革。然而,适合我国的乡村治理模式只能从我国乡村社会的母体中产生。因此,深刻分析当前我国乡村治理的实际状况并从理论高度加以阐释、引导,便是实现我国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当然
恐怖分子策划和实施恐怖袭击活动,需要事前购买武器、弹药等装备,进行招募宣传和训练新兵等,包括出行费用和住宿费用,以上这些都需要资金来支持。切断资金来源是预防和打击与恐怖主义有关的资金筹集和交易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不仅可以通过有效切断他们的物质支持来预防未来的袭击,而且他们的购买、提款和其他金融交易的足迹可以为正在进行的调查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因此,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资助恐怖行为以及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
在我国打破刚兑监管的高压趋势下,结构性存款这种新型的金融产品显著减少了商业银行的揽储压力,为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提供了新途径。此外,结构性存款不受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限制,有助于推动市场利率化进程。结构性存款产品呈指数型增长的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首先,从市场层面来看,假结构性存款产品泛滥、产品收益与风险不匹配,银行会计处理和统一核算口径也不统一,给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其次,从风
对赌协议自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至今已十余载,期间一直备受关注,作为资本市场投融资的创新机制,一方面受资本市场追捧,另一方面却受司法裁判压制。对赌协议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牵扯主体繁多,实践中裁判观点一直难以统一,直到《九民纪要》发布,才使得对赌协议案件有了权威的规则指引。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对赌协议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明确机制现状,反思机制瑕疵,探索完善之策,以期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的对赌规则。
印章印文在我国文件签署领域发挥着突出的作用,作为一种对文件内容确认、许可的重要方式,其范围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是除签名、指印之外的独立签署手段,具有现实意义上的经济价值与法律层面的合意价值,为广大单位部门和个人所使用。正是因为印章印文的作用如此之大,才导致了有心之人想方设法通过获取印章印文实际签署,从而取得文件性质指向的利益价值,因此,造成了印章印文使用失序的局面,再而引起有关印章印文
随着现代行政事务渐趋复杂,行政分工和行政组织建构日益精细化和多元化,行政过程开始发生结构性变革。行政活动不再仅仅是由一个行政主体所单独作出,由多个机关参与,且具有前后关系的分阶段性的、接续性的关联性的行政行为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当前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关联后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而前置行政行为本身却不能构成行政诉讼标的时,便会出现审理的困境。各地法院对于前置行政行为是否以及如何进行审查皆有自己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起源于古罗马的家事委任制度,后为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传统民法亲属法中规范夫妻关系的重要制度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人生活日益丰富,夫妻对外交往日趋频繁,社会事务和家庭事务日渐庞杂,事必躬亲显然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赋予夫妻双方在日常家事范围内互为代理的权利,符合夫妻的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能减轻夫妻处理家庭琐事的负担,促进婚姻家庭生活的高效运行。此外,通过明确夫妻处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