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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行政管理中,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同时也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性。如何有效控制和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发挥其优势,防止其危害,是推进税收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从立法、司法、行政方面对税收自由裁量权进行外部控制有一定效果,但也存在着逻辑困境,唯有伦理控制才可以从根本上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约束。笔者从理论出发,结合实际,探讨了税收自由裁量权的伦理控制及途径。全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是税收自由裁量权的界定及其控制的方法。从外延内涵对税收自由裁量权进行界定,并讨论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被滥用的风险性,由此引出了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方法。通过与立法、司法、行政控制进行比较,突出伦理控制的优势。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是我国税收自由裁量权伦理控制的现状。描述了现阶段我国税收自由裁量权伦理控制缺失的表现,从价值取向缺失、道德行为缺失、伦理评价缺失三方面体现。这种缺失对税收行政主体、税收行政相对人、政府形象等各方面都造成了危害。笔者还分析了造成伦理控制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传统文化、外来文化、自身建设、责任缺失、内在困境等原因,为提出解决途径提供参考。 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税收自由裁量权伦理控制的途径。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组织层面进行控制,包括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培养公民意识,建立伦理道德评价体系,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伦理控制制度化等方法。二是对个人层面进行控制。包括培养税务行政人员的道德品德,建立自我评价与自我学习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