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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我国G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重新进行实证研究,发掘其股权制衡现状,利用股权制衡理论对其股权结构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实施方案,是G股上市公司应对股权分置改革后诸多挑战所迫切需要的。选择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因为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有其非常突出的特殊性,这决定了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特殊性,对于一个具有显著特殊性和多处违背一般公司治理理论的行业做出理论和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且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资本市场环境下研究房地产行业股权结构最优化的方法和对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文所做工作如下:一、基于最终产权的观点,追溯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控制链,考查权利制衡状况及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二、以一家具有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代表性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为背景,借助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讨论其股权结构对决策的影响力,得出股权与决策影响力之间的对应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把权力指数作为对公司控制力的度量和股权结构控制的工具,得出与预期控制力要求的股份持有比例,为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提供有效和客观的控制中介工具。三、以数值模拟方法,基于合作博弈的P-R模型对房地产上市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外部股东建立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的权衡模型,寻找到了发起人控股股东和外部股东持股比例的理论最优值,形成了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和最优股权结构形成的有效方法。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一、在研究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时,可以借助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来度量一定股份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客观上赋予控制力一个量化的标准,从而给控制力确定了一个标杆,以此为参照,上市公司可以随时掌控股权结构的调整。二、能够借助合作博弈理论的分析框架寻找到上市公司股权制衡的最优股权结构设计的方法和理论最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