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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秩序直接关系着国家间的价值分配,建立自己主导的国际秩序一直是大国争斗的目标,由此所引发的战争和冲突伴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历程。本文所研究的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问题,就是从政治学和国际法学相结合的角度来论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应该充分发挥公平正义的国际法规范的作用,为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建立和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本文由四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本文导言,简要阐明了选题意义、研究现状和本文的基本思路和观点。第一、二章通过阐述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基本理论来论述二者之间的关系。第一章阐述了国际法的思想源流、价值理念、政治基础和功能及其与国际秩序的关系。自然法是理性法,代表正义、和谐的秩序和人的理性,代表着历史的潮流和发展规律,为国际法提供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自然法学说用自然法的观点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和理想,指出自然法的基本精神就是谋求和平和信守契约,所表达的基本价值观念就是正义和公平。自然法奠定了国际法的思想内核,是国际法的思想源流。国际法的理念就是作为国际法律社会基础的和平、正义,人权的基本价值,它们是国际社会结构及其运行规律的反映,表征着国际法的价值目标,凝聚着人类对国际法的终极寄托,不仅对国际法具有构成作用,而且还有评价与调整功能。和平、正义,人权的价值追求更是超越了特定的社会与经济结构,成为建构国际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公正的国际秩序建立、运行所必需的基石。国家意志和国家的政治利益是国际法的政治基础,它们决定了国际政治对国际法的制约,并对国际秩序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国际法主要渊源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纳入国际法规范的过程就是主权国家或其他国际主体意志协调的过程。政治利益使主权国家极力维护本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和本国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正统性,获得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国际法确定了主权国家和主要行为体的权利和义务和处置国家间争端的标准,为反对别国干涉与霸权行为提供了武器,有力地维护了世界和平,保障了国际社会的正常秩序。第二章论述了国际秩序的理论、机制、国际关系的准则与国际法的原则。国际秩序具有国际性、稳定性、与国际格局密切关联性和价值分配性。对于建构国际秩序,近代以来理论界存在着现实主义模式、自由主义模式和建构主义模式三种模式,分别体现了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对现实世界发展应然状态的不同理念。国际秩序的运行机制是指国际秩序的各种运行原则、实施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