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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无论国内国外,盗窃犯罪均是刑事案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案件之一,是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自然成为现代刑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研究的重点和热点。本文以“许霆案”为视角,通过“许霆案”透视盗窃犯罪中涉及的疑难问题,并从中选取盗窃罪之“秘密窃取”、盗窃罪与侵占罪及诈骗罪的界限两个问题,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理论联系实际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论文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本部分主要针对“许霆案”进行解读,由该案引出“罪与非罪”、“该案构成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抑或其他”、“行为人是否实施‘秘密窃取’行为”、“ATM机是否为金融机构”、“本案的量刑是否违背法的公平原则”、“本案的审理是否违背司法的独立性原则”等六个话题,并列举有关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对“许霆案”的评论进行分析,为本文第二、三部分重点论述“如何正确认定盗窃罪之‘秘密窃取’”、“盗窃罪与侵占罪及诈骗罪的界限”两个问题打下基础。第二部分:本部分重在论述盗窃罪之“秘密窃取”问题。首先对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有关盗窃罪之“秘密窃取”的法律规定进行比较研究;其次,集中讨论国内外对“秘密窃取”是否为盗窃罪之客观要件的理论纷争;第三,分析“秘密窃取”的内涵,并通过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加以探讨,阐明“秘密窃取”是我国盗窃罪构成的客观要件以及“秘密”具有主观性、相对性和时间性三个基本特征;最后指出我国法律关于盗窃罪之“秘密窃取”的规定存在的缺陷,即与“罪行法定”原则相悖和不利于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及法律适用的统一,并提出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的途径来对其进行完善的建议。第三部分:本部分主要就盗窃罪与侵占罪及诈骗罪的界限问题进行探讨。本部分共分两个小节,第一小节以犯罪对象的财物受谁控制作为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主要标准,并结合财物处于特定场所和其他具体情形两个方面分析财物的受控制状况,辅之以犯罪对象、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客观行为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阐明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限所在,并对“许霆案”进行分析;第二小节从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出发,指出犯罪行为客观方面的特征是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界限的标准,并通过现实生活中盗窃与诈骗易混淆案件的具体分析,合理区分二者的界限,最后对“许霆案”运用该区分标准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