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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追求集体利益目标的组织,旨在通过社员联合行动提高集体议价能力,进而应对非对称性市场力量。本世纪以来,我国合作社发展迅速,不论从合作社数量到合作社规模都有着长远的发展,与合作社蓬勃发展相对应的是合作社融资难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针对这一问题国内外研究颇多,但出发点与结论千差万别,国外主要从内源融资出发指出了合作社产权制度、视野问题等对其融资的影响;国内研究主要从外部融资出发指出合作社自身问题影响了合作社融资。基于已有文献与合作社现状的分析,本文从合作社内部博弈、商业银行与合作社之间的博弈以及引入政府后的银企博弈三个维度出发来分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第一个维度,合作社社员内部博弈。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性,其组建初期就表现出产权的复杂性,以及利润分配的多样性。这一现状极可能导致合作社正的外部性,从而引起合作社成员的“搭便车”动机,这一动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融资行为,合作社内部博弈可能导致融资计划胎死腹中。为了分析这一现象,我们通过对现实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分析,得出几个关键性假设:一是合作社之间存在着异质化现象,有着四种类型的合作社;二是合作社成员之间存在着异质化,有核心成员以及普通成员;三是合作社分配制度可能导致合作社正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可能来源于合作社成员通过合作社平台出售商品或者购买生产资料所获收益。在此基础上,我们得出了四个结论,一是少量同质参与者的合作社,较易达成融资意愿;二是大量同质参与者的合作社,较难达成融资意愿;三是少量异质参与者的合作社,较易达成融资意愿;四是大量异质参与者的合作社,较难达成融资意愿。得出结论后本文尝试了,对合作社成员的惠顾较易收取一定费用或者进行限制的方法,来解决合作社因搭便车行为造成的危害,但这种尝试可能因为交易费用的高昂而丧失作用。
第二个维度,合作社与商业银行的博弈。由于我国合作社经济发展时间较短,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产不足,社会征信不全面,银行调查费用极为高昂等现象导致了合作社与商业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基于此,本文运用信贷配给模型,分析合作社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博弈,在合作社融资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合作社所采取的行动有所差异,高风险的合作社愿意承受更高的利率,低风险合作社愿意承受的利率较低,商业银行面对信息不对称的合作社时,并不能通过利率来识别合作社,因此最优的选择是信贷配给,从而导致了合作社融资难。为了解决合作社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我们采取了两种可能的途径进行分析。第一种途径是引入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我们假设存在一个与银行、合作社都信息对称的担保公司,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银行不再实施信贷配给的政策,而是尽可能的发放贷款。但我国担保体系建立不久,担保公司良莠不齐,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担保公司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我们认为,担保公司解决合作社融资问题,尚需担保体系的完善。第二种途径是发展关系型信贷,这一办法世界各地皆有涉猎,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我国这一研究也得出了一些喜人的结论,发展关系型信贷可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一部分融资问题,同时我国现状也符合关系型信贷的要求。
第三个维度,是政府补贴下的银企博弈。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与学术界关注的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可以很大程度上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对于合作社给予了大量的补贴,补贴种类与数量逐年攀升。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将政府补贴分成两类:一类是间接补贴,如政府对于农业保险的补贴;一类是直接补贴,如政府一次性的生产补贴等。基于此,我们分别将农业保险与政府直接补贴引入到模型中,考察在政府补贴政策下合作社融资情况是否得到改善。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高保障农业保险存在的前提下,虽然不能解决合作社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但即使合作社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从而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预期收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银行的惜贷问题,但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制度尚不健全,无论是覆盖面还是参保金额都不足,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不高;(2)在直接财政补贴下,商业银行的惜贷行为不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这是因为财政补贴一般不会像农业保险一样覆盖面较宽以及金额相对也少,不足以补偿银行可能的风险,同时这一补贴实际上可能加大合作社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补贴也有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利率的提高。
在对合作社融资三个维度的分析之后我们对国外合作社成功融资情况进行了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的融资经验可以为我国合作社融资做准备。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美国日本合作社融资的成功得益于发挥了各自金融优势,因此,我国应根据自身特点实行扬长避短以探索融资之路。
第一个维度,合作社社员内部博弈。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性,其组建初期就表现出产权的复杂性,以及利润分配的多样性。这一现状极可能导致合作社正的外部性,从而引起合作社成员的“搭便车”动机,这一动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融资行为,合作社内部博弈可能导致融资计划胎死腹中。为了分析这一现象,我们通过对现实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分析,得出几个关键性假设:一是合作社之间存在着异质化现象,有着四种类型的合作社;二是合作社成员之间存在着异质化,有核心成员以及普通成员;三是合作社分配制度可能导致合作社正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可能来源于合作社成员通过合作社平台出售商品或者购买生产资料所获收益。在此基础上,我们得出了四个结论,一是少量同质参与者的合作社,较易达成融资意愿;二是大量同质参与者的合作社,较难达成融资意愿;三是少量异质参与者的合作社,较易达成融资意愿;四是大量异质参与者的合作社,较难达成融资意愿。得出结论后本文尝试了,对合作社成员的惠顾较易收取一定费用或者进行限制的方法,来解决合作社因搭便车行为造成的危害,但这种尝试可能因为交易费用的高昂而丧失作用。
第二个维度,合作社与商业银行的博弈。由于我国合作社经济发展时间较短,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产不足,社会征信不全面,银行调查费用极为高昂等现象导致了合作社与商业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基于此,本文运用信贷配给模型,分析合作社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博弈,在合作社融资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合作社所采取的行动有所差异,高风险的合作社愿意承受更高的利率,低风险合作社愿意承受的利率较低,商业银行面对信息不对称的合作社时,并不能通过利率来识别合作社,因此最优的选择是信贷配给,从而导致了合作社融资难。为了解决合作社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我们采取了两种可能的途径进行分析。第一种途径是引入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我们假设存在一个与银行、合作社都信息对称的担保公司,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银行不再实施信贷配给的政策,而是尽可能的发放贷款。但我国担保体系建立不久,担保公司良莠不齐,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担保公司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我们认为,担保公司解决合作社融资问题,尚需担保体系的完善。第二种途径是发展关系型信贷,这一办法世界各地皆有涉猎,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我国这一研究也得出了一些喜人的结论,发展关系型信贷可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一部分融资问题,同时我国现状也符合关系型信贷的要求。
第三个维度,是政府补贴下的银企博弈。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与学术界关注的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可以很大程度上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对于合作社给予了大量的补贴,补贴种类与数量逐年攀升。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将政府补贴分成两类:一类是间接补贴,如政府对于农业保险的补贴;一类是直接补贴,如政府一次性的生产补贴等。基于此,我们分别将农业保险与政府直接补贴引入到模型中,考察在政府补贴政策下合作社融资情况是否得到改善。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高保障农业保险存在的前提下,虽然不能解决合作社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但即使合作社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从而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预期收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银行的惜贷问题,但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制度尚不健全,无论是覆盖面还是参保金额都不足,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不高;(2)在直接财政补贴下,商业银行的惜贷行为不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这是因为财政补贴一般不会像农业保险一样覆盖面较宽以及金额相对也少,不足以补偿银行可能的风险,同时这一补贴实际上可能加大合作社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补贴也有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利率的提高。
在对合作社融资三个维度的分析之后我们对国外合作社成功融资情况进行了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的融资经验可以为我国合作社融资做准备。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美国日本合作社融资的成功得益于发挥了各自金融优势,因此,我国应根据自身特点实行扬长避短以探索融资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