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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吉林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为全省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几千万农村贫困群体的切身利益,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和谐社会构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宏观背景下。如何有效地保障处于弱势的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术界共同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本研究的目的是建立起一套能测度出吉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否是“发展型”的测度指标体系。为了建立起这个测度指标体系本论文做如下研究:首先,对现行吉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内容分析和实证分析,指出吉林省现行的农村低保制度是一种保障对象固化,保障功能滞后,保障形式单一,无动态流动的“输血式”的救济制度。接着,研究引入了发展型社会政策理论对吉林省现行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存在困难的启示,提出了吉林省农村发展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概念: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进行现金补助的同时,积极帮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增强抵御贫困的能力,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分类施救促进就业的力度很大,教育和医疗等配套政策也很多。集补助、预防多种功能与作用为一体的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救助综合,机构健全并且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后,本文根据吉林省农村发展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我供给和外部帮扶的特点,提取出吉林省农村发展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测度指标体系“效益性”、“内生性”、“可持续性”的三个维度,遵照测度维度的原则,将“效益性”具体化为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三个二级指标,将“内生性”具体化为人力资产、自然资产、物质资产、金融资产、社会资产五个二级指标,将“可持续性”具体化为资金可持续性、范围与标准可持续性、补助方式可持续性、管理服务可持续性四个二级指标。然后根据各个二级指标的范围先后遴选出能够反映出发展型特点的测度指标,并探究测度指标体系的内部结构。在此基础上运用专家调查法(Delphi)确定指标权重,从而构建出吉林省农村发展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测度指标体系。吉林省农村发展型低保制度是正确理解贫困成因的必然选择,是切实提高低保人群发贫困能力的需要,是最大限度发挥低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根本出路,也是吉林省农村低保制度发展的方向。农村发展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测度指标体系为吉林省政府建设农村发展型低保制度提供了未来的发展细节、程度范围和数量依据,测度指标体系可以检查农村低保建设是否符合发展型的价值规定,在建设农村发展型低保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测度指标体系随时检测与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