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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积极推进有效的政府治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有助于权力政府向法治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新形势下,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显然已无法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面对日趋复杂的治理环境,研究有效的政府治理与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的相关理论,有助于理解有效的政府治理的含义、内容、标准,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的定义、内容和具体形式,把握有效的政府治理与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的相关性。现行的行政管理方式对促进政府治理的正常运转,丰富政府治理理论的内涵,反推政府治理的转型升级,有一定的积极效应。但是,也暴露出了忽视相对人的主体性,钳制政府治理的发挥;抑制创新动机,阻碍政府治理方法改进;行政关系和秩序的单一化,制约政府治理的长远发展等弊端。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难以完整契合有效的政府治理要求,无法全面体现有效的政府治理内容,不能及时跟踪有效的政府治理变迁等。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得以进一步提升,但离高效政府的治理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创新行政决策方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实现依法行政、民主行政、责任督政;创新行政运行方式,实现多主体治理创新、多领域管理方式创新、优化治理流程;创新行政监督方式,完善行政监督运行主体、健全行政监督运行程序、规范行政监督运行手段;创新行政管制方式,借鉴解决市场失灵的方式来解决政府失灵、政府监督市场与市场监督政府并用、管制者与被管制者的角色交替互换,保障政府治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