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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现已经形成了一个由27个国家组成的在经济上相互依存、政治上相互信任的政治经济共同体。然而,欧盟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欧盟的合法性问题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问题,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欧盟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就在于欧盟的合法性。欧盟的合法性问题是与欧洲一体化的启动相伴而生的,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期,欧洲民众与政治精英之间达成一种“宽容共识”(permissive consensus),欧盟的合法性问题并不突出。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欧洲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欧盟介入成员国内部事务与各国民众生活的范围越来越广和程度越来越深,使得原先“防止战争,保护和平”的早期合法性基础已不足以支持如今欧盟的稳定发展,欧盟的合法性问题逐渐由隐性变为显性:1992年丹麦公民否决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在法国也只是以微弱多数批准条约,在英国国内产则生了巨大的分歧;2002年荷兰否决了为欧盟东扩做准备的《尼斯条约》;2005年法国和荷兰两个欧盟原创始国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欧洲联盟宪法条约,这些问题的不断涌现激起了学术界对欧盟合法性的讨论。本文认为欧洲民众希望通过增强欧盟决策的透明性和民主性,并且拥有相关的渠道参与欧盟决策的制定,从而使民众拥有能够参与欧盟事务实现自己利益的机会,由于欧盟不能满足民众的这种要求,欧盟的合法性问题逐渐凸现出来,换句话说,欧盟的合法性问题主要源于其经验的合法性不足,其政策制定程序远离民众导致了后者对其感情上的疏离。本文将在介绍一般合法性理论和欧洲主流一体化理论如何解析欧盟合法性的基础上,侧重从多层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对欧盟合法性问题进行阐述与理解,着重解决欧盟经验的合法性不足。与传统的理论视角相比,多层治理强调了从不同层面和以不同方式增强欧盟合法性,突破了传统的国家主义合法性分析模式,以更符合欧盟政体多层次、竞争性特点的视角来重新思考欧盟的合法性问题,在为解决欧盟合法性问题上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