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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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互联网发展的日新月异,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共享经济迅速崛起,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共享住宿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其以独特的装修风格、别样的房屋样式、个性的住宿服务满足了人们对住宿个性化的要求,不仅有效解决了传统住宿市场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资源闲置问题,也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前景。与此同时,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越来越难以满足税源监管和税收征管的需要。其中,C2C共享住宿模式以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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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互联网发展的日新月异,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共享经济迅速崛起,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共享住宿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其以独特的装修风格、别样的房屋样式、个性的住宿服务满足了人们对住宿个性化的要求,不仅有效解决了传统住宿市场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资源闲置问题,也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前景。与此同时,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越来越难以满足税源监管和税收征管的需要。其中,C2C共享住宿模式以其高达80%的市场占有率成为共享住宿的主流模式。在C2C模式中,房东对房屋有独立运营权,住房不挂靠公司,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况下,往往造成国家税收缺失。对其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不仅关系到课税的公平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税收调控共享住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效率性。本文聚焦C2C平台共享住宿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从我国共享住宿发展趋势切入,以问题为导向,借鉴全球最大的共享住宿平台Airbnb的税收征管实践,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全文主体包括四个部分:一是现状描述与理论分析,通过梳理共享住宿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对比分析B2C平台与C2C平台的个税征管现状,论述共享住宿个人所得税课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是问题分析,分别从共享住宿个人所得税税制层面和征管层面剖析共享住宿C2C平台个人所得税涉问题,并以小猪民宿为例,呈现相关涉税问题。三是Airbnb税收征管实践与经验借鉴,通过分析各国对全球最大的共享住宿平台Airbnb的税收征管规制,主要从入驻房东需完善纳税信息、房东提前预付税款、折旧与费用的扣除方式及第三方平台报告制度四个方面为我国税收征管提供借鉴。四是对策建议,针对共享住宿个人所得税税制问题和征管问题,提出明确纳税主体、完善住宿平台个人所得税的认定及费用扣除、完善个人税务登记制度、委托第三方平台集中代扣代缴等政策建议,重点强调从信息安全与信用评价、涉税信息报告制度、平台流量税源监管方面完善我国共享住宿发展中的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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