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资源问题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具有严重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难题,环境资源保护是一项保护生物、保护人类生存条件、保护经济建设物质基础的伟大新兴事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环境资源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越来越重要。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是一种超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政治利益、政治边界线日益模糊的人类共同需要;并且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维持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纳入战略性的规划在加以实施;更基于加入WTO这一历史性机遇将使我国环境法制建设面临趋同化态势的挑战,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必将吸收其合理内核。因此,本文力求透过中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功能以及法律体现这一视角,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结合中国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中国环境法的原则和基本制度的调整进行思考,旨在阐明当今形势下加强我国环境立法与环境制度相成体系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为环境法制建设提供重要理论依据和政策指导,借助于法制的巨大作用去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向,并使生态环境意识深入人心,为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宝贵的无形资产,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入世”提供较深层次的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