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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一种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个人的教育收益率、促进社会人文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作为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由于其具有显著的外部性,成为国家财政支持的重点对象。从世界范围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教育投入都是优先保证义务教育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成绩斐然。但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仍然滞后,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国民素质提高的主要因素。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作,财政优先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责无旁贷。为此,有必要研究一套完善的促进中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财政支持对策。本文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为出发点和着眼点,以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问题为研究核心,运用理论与现实分析、定性与定量分析、总体与典型个案分析以及对比分析的方法,针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首先,本文从理论角度对义务教育产品进行了分析,对义务教育产品的属性、供给主体以及供给主体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进行了阐述,给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平台; 然后,从历史的角度回顾了我国不同时期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政策,并从现实角度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投入主体脆弱,投入总量不足、投入结构不合理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一些问题; 接着,选取了世界上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情况进行了比较,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最后,针对促进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和发展战略,建议为保障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应该从“公平原则、能力原则、求实原则”三项基本原则入手,以满足义务教育实施的经费需求为出发点,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区分地区差异,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重新划分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建立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在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形成以政府财政为主体并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