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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我国社会发展己进入到一个全新时期,这一时期是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更是社会突发公共事件的多发时期。突发公共事件一旦控制、解决不力,会极大破坏改革开放的成果和社会稳定。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担负着应急执行的直接责任,依据当前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态势,加强地方政府的应急执行力建设是重中之重。如何及早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提升地方政府的应对力、执行力,成为改革开放攻坚阶段考验我国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课题,积极探索我国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执行力问题意义深远。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其执行力的问题尤为突出。本文从政府应急管理入手,分析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诸如执行主体较为单一、地方政府执行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不足、执行环节衔接不畅、执行行为缺乏法律规范、应急执行资源保障不充分等;进而分析造成地方政府执行力弱的原因,如组织机制不合理、执行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执行资源保障匮乏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本文尝试提出加强执行主体建设,完善地方政府执行过程的监督及问责,健全相关执行的法律制度,完善地方政府执行资源保障、打造良好的执行文化和环境等对策,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执行力,提高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的效率,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