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停运损失保险赔偿问题研究

来源 :山东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ongshuguiyu0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人们交通出行需求的不断增多,机动车数量逐年攀升,而由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也逐渐变成了一个每天都在发生的,极其日常的生活现象。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赔偿纠纷中,直接损失通常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类型化的处理,争议相对较少。但其中涉及到的一些间接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等,就成了实践中的难题。如何认识和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营运车辆所产生的停运损失问题,这是一个看似普通却并非容易解决的法律问题。本文选取了五个典型的法院裁判案例,通过比对和分析,我们看到了停运损失保险赔偿处理过程中的司法乱象。在司法实践中,有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停运损失保险赔偿的问题,不同法院的裁判结果和释法说理都是相差甚远的。当下社会中发生的营运车辆交通事故,牵涉到的主体通常是多方的,不仅简单的包括司乘人员,更多的还会牵涉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针对受损营运车辆所有权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的机动车停运损失赔偿请求,有的法院并不予以支持,他们认为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而有的法院认为,停运损失确实属于侵权损害的一部分,具有赔偿正当性,也符合保险赔偿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当理赔。那么如果停运损失可以得到赔偿,应当由哪个主体进行赔偿呢?各法院又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和观点。有的法院认为应当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停运损失当然地属于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化的免责条款不发生效力;而有的法院认为若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与投保人已经约定不予赔付的,可以不进行赔偿,此部分损失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被保险人虽然是侵权人,但是它对受害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与保险公司要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无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如何赔付,都不会对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产生任何影响,即不会干扰到被保险人对受害人承担足额的赔偿责任。《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道交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虽然将营运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纳入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范围,但这仅是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对合理的停运损失进行赔偿,而并没有阐明赔偿的主体。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在一定范围内是与被保险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相互分离的,保险人的责任承担应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基础。如果直接将商业保险合同中“停运损失免赔”条款认定为法定无效条款,那么必然会让保险公司陷入不确定的赔付风险之中,影响其正常的经营,同时也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及更多的诈保骗保案件,从而影响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停运损失确实是一个本应该正常发生的,且期待性极高的可预期利益类型,如果不对停运损失的保险赔偿进行法律确认,那么投保人的投保目的和初衷又会受到极大程度的影响。从立法层面来看,法释〔2012〕19号文件,即《道交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为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该规定不够细致带来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司法实践中反映出来的裁判不一问题,实际上背后是法理认识不统一、立法规定不详细以及司法者裁量手段尺度差异等问题的综合化体现。合理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产生的停运损失保险赔偿问题,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法律课题。本文以停运损失的法理认识情况和司法实践现状为出发点,分析了停运损失保险赔偿的现实处境,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阻碍及缘由,针对性的提出了一条破解路径和一些解决办法。
其他文献
近年来,建设性新闻伴随着西方媒体环境变迁应运而生,正日益渗透进世界各国媒体的生产实践中。本文将“建设性新闻”置于中国语境下,对都市类媒体的民生新闻、公共新闻和建设性新闻进行了区分界定,考察了其发展流变过程。以杭州《都市快报》“橙柿直通车”栏目作为研究个案,通过内容分析、深度访谈等方法,以框架理论、场域理论为支撑,梳理并分析出我国都市类媒体的代表性建设性新闻栏目的生产特点、实践路径与互动机制。研究发
学位
通过对液压悬架模块车进行受力分析,掌握了其液压分组特性下的载荷分布特点,依托静力学原理和超静定结构三弯矩方程,准确计算出模块车车架的主动力、支反力和惯性力。依据达朗贝尔原理和模块车液压分组的特点,在有限元仿真中选取合适的悬架中心进行位移约束,借助SimSolid无网格结构有限元仿真软件,可以快速地对各种模块车组车架结构进行有限元仿真计算,在仿真结果相对可靠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了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
期刊
刑事诉讼见证人制度,是在封闭的侦查程序中,引入与案件无关的第三方群众,并通过第三方对侦查过程的观察记录,达到对侦查行为监督的目的,增强了侦查结果的客观性与说服力,并为法官判断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提供可靠的判断标准。但见证人制度的法律规定粗疏简略,进而导致实践中无法可依,难以落实,形同虚设,其所蕴含的监督和证明价值根本难以体现。保障人权、程序正义不单单是刑事诉讼法所强调的基本理念,也是我们法治建设进程中
学位
报纸
海底采矿投资者面临复杂的监管制度,包括国际海底管理局与担保国的双重监管。对于投资者与管理局之间的争端,国际海洋法法庭具有管辖权,而对于投资者与担保国之间的争端,国际海洋法法庭未予明确规定。因此,当投资者与担保国之间发生争端时,投资者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将是一个十分值得关切的问题。国际投资条约是为了保护在东道国领域内进行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利益而订立,然而,国际海底区域的特殊性是其位于国家管辖范围之外,同
学位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各个阶段都能以多样化的职能推进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检察机关在以多样化的方式推进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时,实际是通过法律监督机关的整体性角色定位在非法证据排除中延伸出了监督者、裁判者等更为具体的角色。非法证据排除中检察机关的角色多重性与其整体性的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定位并不冲突,但检察机关的监督者、裁判者、公诉人乃至侦查者的具体角色在现实的非法证据排除实践中并不必然是和谐有序的,而是
学位
由于提升可再生能源接入与降低发电碳排放,需求响应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建筑是具有高水平负荷调节能力和能源灵活性的能源用户,这表明它们具有提供需求响应服务并实现电网功率调节目标的潜力。介绍了基于空调系统室内温度设定值控制的建筑需求响应方法;所提出的方法可以用于具有基本反馈控制功能和通信协议的建筑空调系统;建立了考虑温度和建筑热特性影响的负荷预测模型,并在办公建筑进行现场测试,以验证该方法在需求响应实际
期刊
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办公建筑空调负荷占比重大且逐年递增,短期调控不会影响人员热舒适,是具备需求弹性的柔性负荷,因此,研究办公楼宇空调柔性负荷调度潜力,对缓解高峰用电具有重要意义。论文分析了办公建筑空调负荷,得出其具有容量大、体量多和使用时间集中的特点,可作为建筑柔性负荷调度其用电负荷。因建筑本身的热惰性、空调系统时滞性以及人体的热舒适温度区间等原因,建筑空调负荷具有可调度性。以青岛市某办公楼为原型,
学位
应有部分是指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所有权所享有的比例,应有部分具有所有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能,本文围绕按份共有中应有部分的处分展开论述。我国《民法典》301-30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9-13条规定了应有部分之内涵、应有部分的分出、应有部分的转让及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然则应有部分之处分除法律明文规定的分出、转让
学位
<正>并政办发[2018]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2018年太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2018年11月12日2018年太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根据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