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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的装备水平对于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大力推动农业机械化的装备水平。由于购置农业机械需要较多资金,而农户的购买力较差,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要对农机购置进行补贴,以提高农户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农业的机械化生产。本文以青州市为例,对2004年国家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来,所取得的效果进行研究。本文首先对在实施农业补贴政策以来,青州市农机发展的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后,青州市农机装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机补贴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中央补贴政策的指导下,青州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补贴规模和补贴区域范围、补贴机具范围、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政策并严格执行,因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调查,农机购置补贴所起到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了农机化水平、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生产中的损失,降低生产成本、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促进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同时,本文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机补贴资金规模较小、农机补贴的覆盖率低、补贴机具种类较少、农机补贴形式单一、新型农业机械的补贴比例偏低、农机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滞后。而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青州市农机化投入不足、青州市农机补贴的相关服务能力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差额购机模式、直补到户模式、信贷模式。本文认为,最适合青州市的农机购置补贴模式为差额购机模式。因此,今后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完善该模式的补贴政策,即制定详细明确的农机补贴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增加补贴机具种类并提高补贴标准、建立多种类的农机补贴政策、加强农机部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