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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托幼机构教育质量,开展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是当前各国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我国各地方政府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为依据,制定了各地方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北京市于1989年颁布实施了《北京市托幼园所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及细则》,并于1994年、2000年修订了这个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北京市幼儿园整体质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研究使用刘焱教授主编的《中国幼儿园教育环境质量评价量表》,对已经通过北京市分级分类验收标准评定的不同级类幼儿园的质量进行再评价,研究北京市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在幼儿园质量方面的区分度,以及对幼儿园质量水平的反映程度。本研究从北京市崇文、海淀、石景山、西城和宣武五个城区抽取示范园、一级一类园、二级二类园、三级二类园共13所幼儿园,共26个班级,综合运用了观察评定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
⑴《中国幼儿园教育环境质量评价量表》对已经通过北京市分级分类验收标准评定的不同级类幼儿园的再评价结果表明,示范园与一级一类园之间在总体质量和各子量表方面的均分不存在显著差异;示范园、一级一类园与其他级类园之间在总体质量、物质环境、人际互动、生活活动和课程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表明北京市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对样本园所做出的级类评定具有区分度,能够出区分不同质量的幼儿园。
⑵相同级类的幼儿园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组内差异。示范园之间在教育环境总体质量、物质环境和人际互动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一级一类园之间在总体质量以及各子量表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其他级类园之间在生活活动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相同级类幼儿园之间显著的组内差异表明,按照北京市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对幼儿园所作出的级类评定是在一个具有较大波动性的范围内进行的,评价的标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较差。
⑶样本幼儿园的教育环境总体质量均分处于《中国幼儿园教育环境质量评价量表》的“一般”水平以下。表明样本幼儿园的教育环境质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