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权与发展是二战后兴起的两门重要学科。从最初的彼此隔绝到1990年代以来人权与发展的互融、互济,中间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漫长历程。我们相信,“如果我们能理解我们是怎样到达这里的,我们就能够更好的理解我们现在身在何处”。因此,本文采用一种“知识考古”的研究方法,对不同时代人权学者的“发展观”和发展学者的“人权观”分别进行考察,希望通过这样一种考察能够勾勒出人权与发展关系嬗变的历史轨迹。通过对过往文献的梳理,我们认为,人权与发展关系的嬗变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权与发展的相互隔绝期。在这一阶段,人权领域的主要研究议题是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的二分问题,而发展领域的主要研究议题则是经济增长问题。不过,虽然人权学者和发展学者之间没有公开的交流,但是通过阅读当时的文献,我们仍然能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所谓“隐秘的对话”。本文第一部分将对这段历史进行简要地介绍。在第二个阶段,人权学者的发展观和发展学者的人权观都发生了变化。在人权学者看来,发展不仅仅是对权利实现具有重要价值的“利益”,发展本身就是一项值得保护的“权利”,即发展权。相比之下,这一阶段发展理论的人权观则比较暖昧。在1970年代,发展理论不再或不主要强调发展与人权的冲突性,人权萌芽开始在发展理论中出现。不过到了1980年代,由于受到了经济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发展理论的人权观又出现了一些反复。本文第二、三部分将分别论述人权理论和发展理论关于彼此关系之看法的变化。在第三阶段,人权与发展的关系开始走向融合(integration)和互济(mutual reinforcement)。不过,围绕人权与发展之间应该如何融合与互济这个问题,产生了一些分歧。本文第四部分将选择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四种路径分别加以述评。如何看待人权与发展的关系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更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事实上,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经历了从“伦理经济”到“市场社会”,从“市场社会”到“社会市场”的“双向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双向运动”的实质就是对人权与发展关系的一种调试。因此在本文的结语部分,我们返回到中国国情,对人权与发展的中国实践进行总结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