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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股份支付会计准则》不仅规范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还将有力地推动经营者股票期权在我国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期股票期权引入我国,至今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研究相对滞后,与国际惯例存在较大差距。本文通过对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研究及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建议,旨在加强股份支付准则的研究,进而推动我国股票期权的健康发展。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股票期权加以定义,研究股票期权发展的理论基础,并且介绍了我国和美国股票期权的发展。第二部分——对我国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重要的观点和处理方法加以分析比较,体现我国新准则的新进展。第三部分——在分析世界各国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基础上,将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加以比较,分析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第四部分——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中两个专门问题的探讨:每股收益双重稀释问题;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种方式确认公允价值的时间点不一致而形成会计报告资料不一致的问题。本文分析了问题的症结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五部分――综合前四部分的研究,提出改进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具体建议。作为一个全新的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但至今相关操作细则、解释性文件尚未出台,规定比较粗,具体操作性较差。笔者对此提出了综合性的具体建议:修订相关法规,给经营者股票期权以法律保障;改进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计量,由独立的中介评估机构出具购股权的估值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后入账;规定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过渡性条款;准则内容补充与实施的具体建议。本文对新印发的股份支付会计准则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比较与探讨,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和改进意见,希望对新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和进一步修订有所助益。随着我国股票期权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