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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不平衡”问题已经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而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最直接、有效的政策工具,受原有税制模式限制,其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2018年8月3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出台,这是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一次重大突破,与以往多次改革不同,新个税法首次纳入了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等概念,实现了从传统的分类税制到综合与分类有机结合的重大转变,完成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全面变革。
本论文采用个案研究法、统计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济南市章丘区为个案对象,通过统计分析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前后的各类数据,对比预期目标和实际情况、国内外发展现状,结合公共政策过程理论、税收相关理论等对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政策过程,特别是后续效应进行了深入分析与全面评估。研究发现,此次改革降税红利显著,大幅降低了居民税收负担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达到了让利于民的效果,对促进劳动供给、改善收入分配、拉动内需消费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与现阶段我国国情相匹配,但长远来看,改革仍存在综合所得税基过窄、税率级次设计复杂、课税单位缺乏公平、税源流失风险严重、税收管理水平不足等问题,通过探究问题产生原因及借鉴域外经验,论文提出了优化制度设计与纳税主体、完善信用体系和税收共治、健全税收管理配套措施、建立大数据便利征缴体系等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路径。
与国内绝大部分改革前的理论研究不同,本论文创新之处就在于,文章是对改革后的现实结果进行论证,以达到客观评价改革的目的。通过分析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政策过程和改革两年多来的实践进展,探讨改革产生的普遍政策效应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可以反向评估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从公共政策评估视角揭示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内在规律,丰富改革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科学性,也有利于建立更加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升税收管理水平和公民纳税遵从意识,推动我国税收现代化建设。
本论文采用个案研究法、统计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济南市章丘区为个案对象,通过统计分析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前后的各类数据,对比预期目标和实际情况、国内外发展现状,结合公共政策过程理论、税收相关理论等对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政策过程,特别是后续效应进行了深入分析与全面评估。研究发现,此次改革降税红利显著,大幅降低了居民税收负担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达到了让利于民的效果,对促进劳动供给、改善收入分配、拉动内需消费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与现阶段我国国情相匹配,但长远来看,改革仍存在综合所得税基过窄、税率级次设计复杂、课税单位缺乏公平、税源流失风险严重、税收管理水平不足等问题,通过探究问题产生原因及借鉴域外经验,论文提出了优化制度设计与纳税主体、完善信用体系和税收共治、健全税收管理配套措施、建立大数据便利征缴体系等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路径。
与国内绝大部分改革前的理论研究不同,本论文创新之处就在于,文章是对改革后的现实结果进行论证,以达到客观评价改革的目的。通过分析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政策过程和改革两年多来的实践进展,探讨改革产生的普遍政策效应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可以反向评估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从公共政策评估视角揭示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内在规律,丰富改革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科学性,也有利于建立更加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升税收管理水平和公民纳税遵从意识,推动我国税收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