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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一项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制度,其制度安排的优化与否直接关系到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和谐与效率。正如冀县卿和钱忠好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农业经济增长的源泉归根结底是基于对农村土地产权结构的优化与转变。”在广西人地矛盾尖锐(俗话说“八山一水一分田”)、粮食产量尚不能自己自足、农业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条件下,如何依托“工业反哺农业”这个大的时代背景,迎接挑战、抓住机遇,通过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新一轮的调整与创新以实现广西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需要,进而来促进广西农村经济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现阶段广西农民对土地资源所拥有的产权,或者说经营权是残缺的,其主要表现为处置权及收益权功能的残缺。故广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实则是丰富及完善农民对土地资源所拥有的经营权,即丰富及完善农民对土地资源所拥有的处置权及收益权。这种新的产权结构安排对土地资源权能属性的把握会趋于更加的合理。从产权界定的角度上来说,这种合理的产权结构安排继而会诱发对农村土地财产资源实施新一轮的重新界定,通过对士地资源使用权重新界定的方式来土地资源更多的潜能与利用价值。在现实经济的实践过程中,即是要通过赋予农民对土地财产拥有交易权利的方式,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入,以土地产权交易为契机,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对农村土地产资源的使用进行合理有效地调配,发挥出农村土地资源更大的利用价值。这样即以制度创新为视角来激励广西农业由传统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转变升级为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进而找到广西农业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促进广西农业可持续的大力发展。为了能让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文章遵循从现象到本质再到现象再到本质的研究路径来对广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做了论述与分析。文章以史为鉴,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为出发点,到现阶段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意义,继而到广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形式(即现象),再到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除开导论和结束语,全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为了更好地理解现阶段广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从历史的视角通过对比的方式,沿着时间演变的路径来对我国自建国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历程做了一个回顾,并指出了不同土地产权制度的特点,及在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呈现出来的积极一面及历史局限性。然后从解决“三农”问题困境的角度重点阐述了现阶段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意义。其次,根据作者对象州等五地的实际调研,从赋予农民更多的处置权及收益权这个角度,通过产权抵押贷款、土地租赁、土地入股分红等不同的形式,来分析了现阶段广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类型。再次,沿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原则,重点阐述了广西在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凡风顺的,并分析了当前广西在开展土地产权制度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缺乏规范的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土地产权交易开展的范围与程度有限、缺乏土地产权中介机构组织等实际问题。最后,则针对广西在开展土地产权制度创新过程中所遇到实际问题,作者提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