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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依法治军要求军队依照法律来治理军队,军校是培养军事人才的摇篮,要依法治军,必须利用军校教育为依法治军打好基础。当前,军校法治教育还存在诸如法治教育理念不到位、教育内容有偏差、教育方式单一等问题,对此我们应当结合军队的任务等实际情况找准定位,丰富军校法治教育方式,并结合军队实际需求强化重点方面的法治教育,提升军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关键词:依法治军;法治;教育;军事院校
一、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依法治军”纳入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军方略中来,并在十九大的重大战略部署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治军的内涵要求军队要遵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军’守法”的道路,而对此的实现途径之一就是军事院校的法治教育。
二、军校法治教育的现实意义
军人基本职业素养之一是法治素养。法治素养包括用法治视角审视问题、用法治逻辑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以及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等等。军队人员日常遵守的主要是共同条令。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共同条令,是维持军队稳定秩序的基础。除此以外,军人也可能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涉及到一些部门法。这些法律的运用一方面可能涉及到军人自身权益,如民法、刑法等,另一方面可能涉及的是军人履行职责的问题,如军事法、国防法等。要正确运用和贯彻法律法规,必须要提高军人的法治素养。军事院校培养的是未来的军官、士官等,这些军人一方面是法治思想的受教育者,另一方面待到分配后,他们又都是直接贯彻者,同时具备宣传教育者的角色功能。因此军队院校法治教育关乎军人的法治素养,关乎军人的切身利益,关乎军人履行职责,关乎军队的法治化水平。
三、军校法治教育的现状
在依法治军的大环境中,不少军校都更加重视法治教育,而且在军校内进行法治教育的条件相比基层部队而言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一方面,军事院校集中了大量科研教学方面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军事院校内的学员相比于基层部队的干部而言更能够集中精力专注于学习知识和文化。在军事院校中进行法治教育可以更好和更早的为依法治军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在法治教育方面,部分院校仍然面临一些困境:
(一)军校法治教育理念不到位
在军队特殊的大环境下,不少军人在思想观念上存在着一些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等倾向。因此,军校作为军营的组成部分,在教育理念上亦存在此類情况。一方面,忽略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容易导致学员对法治留下“负面”印象,认为法治是一种束缚,最终会在内心形成一种抵触情绪。另一方面,重实体轻程序,容易引导学员片面追求结果,而忽略作为军人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遵守的法定程序。
(二)军校法治教育内容有偏差
从实践中来看,较常见的军校法治教育途径有两种,即教员对法治教育课程进行授课和学员队管理干部通过“党团教育”或者随机教育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一方面,军校法治教育容易陷入的误区是将法治教育沦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附庸”,由此导致法治教育课程重点多是讲思想政治,没有太多实际法律知识,有的法律基础课程甚至仅仅在整个授课过程中罗列和简单介绍部门法;另一方面是在法治授课上关于法治的内容缺乏实践性。如前所述,法治教育课程偏重于思想政治教育,而且即便有法学知识,也可能时常为法条的简单罗列,即简单的讲“是什么”,而没有太多的“为什么”以及“怎么办”,这些内容在解决军队实际法律问题方面的作用较弱。而学员队在法治教育上,多是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甚至是纪律整顿教育的时候,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普及宣传,内容也相对具有局限性,比如常见的是军队人员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例,借此对涉法专项问题进行整治或者警示教育,而对于军事训练、遂行任务当中遇到的法治问题以及军人民事权利保障等方面涉及相对较少。
(三)军校法治教育方式单一
军队法治教育由于场地、时间、组织形式等诸多因素,大多都仅停留于课堂。无论是教员授课还是学员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都主要以口头讲授为主,最多辅助以简单的多媒体教学,如播放案例,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其效果虽然能够起到法治教育作用,但不能改变其模式相对单一的特点。长期以单一的教育模式进行法治教育,依然会导致学员对内容和形式丧失兴趣,进而降低学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影响法治教育的效果。
四、军校法治教育路径探讨
(一)找准军事院校法治教育的定位
要进行军校法治教育,首先要找准军校法治教育的目的,要掌握军校法治教育的学情。
在新形势下,军校教育不应简单归结为普法教育,也不能简单的将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以遵守共同条令作为军校法治教育的目标,而是要培养出学员的基本法治素养,让学员养成基本的法治思维,以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以及履行职责的时候,能够有法治意识并运用法治思维,找法、守法、用法。因此,在军校法治教育中不能仅仅将法条进行罗列,而是要将法治理念进行深入讲解,强化学内心认识,要真正将法治思维刻在学员的脑海里。
(二)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强化法治教育实用性
一方面在军校法治教育上要合理安排内容,对法律知识内容进行扩充和强化。在内容上应当紧密联系部队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可以专门开设民法、刑法、行政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等法学通识课以及部队业务相关的法治课程,条件不充分的可以专门开设与本单位职责任务相关的法律课程,如武装冲突法、国际法、武警法、反恐法等。对于涉及军人或军事单位权利义务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也可以通过法治讲座形式展开。另一方面,要找准军人在法治层面上所亟需解决的问题,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对“怎么办”进行专题讲解。如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公检法甚至国安、监狱、监察委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律师到院校来,对军人日常易遇到的民事、刑事、行政等实际问题从实践角度进行讲解,让学员在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和维权途径等问题上获得间接经验和形成基本的认识,进而提高军校学员对法治实践认识。
(三)改进军事院校法治教育方式
针对军校传统理论授课所存在的弊端,应找准新时代军校学员的特点,适时地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法治教育。一方面,除传统的理论授课外,还可以灵活运用一些不同的传统手段,组织和鼓励学员参加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这些方式来锻炼学员的思维,以及通过一些“准”实践活动,更好地让学员模拟体验法治实践,进而提高法治意识。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多媒体等手段的日益更新,法治学习的途径日趋丰富。如在互联网上有许多通用的法治教育视频,其内容丰富,涵盖广泛,实践性强,有的在具备一定理论深度的同时还有娱乐性和趣味性,其能够在提起学员兴趣的同时,让学员真正学到法律知识,进而提升法治素养。因此,军队院校法治教育也应紧跟时代潮流,对于教学的新模式和新手段,应该加以合理利用。
五、结语
军队法治的实现离不开军事院校的法治教育。在新时代中,我们应在原先军队普法基础上,强化法治教育力度,不断探索军校法治教育路径,进而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打下坚实基础,最终为强军兴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沛.着力提升官兵法治素养[N].解放军报.2019.9.4.
作者简介:
胡星(1989—),男,四川成都人,成都市双流区武警警官学院助教 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依法治军;法治;教育;军事院校
一、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依法治军”纳入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军方略中来,并在十九大的重大战略部署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治军的内涵要求军队要遵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军’守法”的道路,而对此的实现途径之一就是军事院校的法治教育。
二、军校法治教育的现实意义
军人基本职业素养之一是法治素养。法治素养包括用法治视角审视问题、用法治逻辑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以及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等等。军队人员日常遵守的主要是共同条令。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共同条令,是维持军队稳定秩序的基础。除此以外,军人也可能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涉及到一些部门法。这些法律的运用一方面可能涉及到军人自身权益,如民法、刑法等,另一方面可能涉及的是军人履行职责的问题,如军事法、国防法等。要正确运用和贯彻法律法规,必须要提高军人的法治素养。军事院校培养的是未来的军官、士官等,这些军人一方面是法治思想的受教育者,另一方面待到分配后,他们又都是直接贯彻者,同时具备宣传教育者的角色功能。因此军队院校法治教育关乎军人的法治素养,关乎军人的切身利益,关乎军人履行职责,关乎军队的法治化水平。
三、军校法治教育的现状
在依法治军的大环境中,不少军校都更加重视法治教育,而且在军校内进行法治教育的条件相比基层部队而言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一方面,军事院校集中了大量科研教学方面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军事院校内的学员相比于基层部队的干部而言更能够集中精力专注于学习知识和文化。在军事院校中进行法治教育可以更好和更早的为依法治军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在法治教育方面,部分院校仍然面临一些困境:
(一)军校法治教育理念不到位
在军队特殊的大环境下,不少军人在思想观念上存在着一些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等倾向。因此,军校作为军营的组成部分,在教育理念上亦存在此類情况。一方面,忽略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容易导致学员对法治留下“负面”印象,认为法治是一种束缚,最终会在内心形成一种抵触情绪。另一方面,重实体轻程序,容易引导学员片面追求结果,而忽略作为军人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遵守的法定程序。
(二)军校法治教育内容有偏差
从实践中来看,较常见的军校法治教育途径有两种,即教员对法治教育课程进行授课和学员队管理干部通过“党团教育”或者随机教育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一方面,军校法治教育容易陷入的误区是将法治教育沦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附庸”,由此导致法治教育课程重点多是讲思想政治,没有太多实际法律知识,有的法律基础课程甚至仅仅在整个授课过程中罗列和简单介绍部门法;另一方面是在法治授课上关于法治的内容缺乏实践性。如前所述,法治教育课程偏重于思想政治教育,而且即便有法学知识,也可能时常为法条的简单罗列,即简单的讲“是什么”,而没有太多的“为什么”以及“怎么办”,这些内容在解决军队实际法律问题方面的作用较弱。而学员队在法治教育上,多是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甚至是纪律整顿教育的时候,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普及宣传,内容也相对具有局限性,比如常见的是军队人员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例,借此对涉法专项问题进行整治或者警示教育,而对于军事训练、遂行任务当中遇到的法治问题以及军人民事权利保障等方面涉及相对较少。
(三)军校法治教育方式单一
军队法治教育由于场地、时间、组织形式等诸多因素,大多都仅停留于课堂。无论是教员授课还是学员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都主要以口头讲授为主,最多辅助以简单的多媒体教学,如播放案例,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其效果虽然能够起到法治教育作用,但不能改变其模式相对单一的特点。长期以单一的教育模式进行法治教育,依然会导致学员对内容和形式丧失兴趣,进而降低学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影响法治教育的效果。
四、军校法治教育路径探讨
(一)找准军事院校法治教育的定位
要进行军校法治教育,首先要找准军校法治教育的目的,要掌握军校法治教育的学情。
在新形势下,军校教育不应简单归结为普法教育,也不能简单的将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以遵守共同条令作为军校法治教育的目标,而是要培养出学员的基本法治素养,让学员养成基本的法治思维,以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以及履行职责的时候,能够有法治意识并运用法治思维,找法、守法、用法。因此,在军校法治教育中不能仅仅将法条进行罗列,而是要将法治理念进行深入讲解,强化学内心认识,要真正将法治思维刻在学员的脑海里。
(二)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强化法治教育实用性
一方面在军校法治教育上要合理安排内容,对法律知识内容进行扩充和强化。在内容上应当紧密联系部队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可以专门开设民法、刑法、行政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等法学通识课以及部队业务相关的法治课程,条件不充分的可以专门开设与本单位职责任务相关的法律课程,如武装冲突法、国际法、武警法、反恐法等。对于涉及军人或军事单位权利义务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也可以通过法治讲座形式展开。另一方面,要找准军人在法治层面上所亟需解决的问题,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对“怎么办”进行专题讲解。如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公检法甚至国安、监狱、监察委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律师到院校来,对军人日常易遇到的民事、刑事、行政等实际问题从实践角度进行讲解,让学员在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和维权途径等问题上获得间接经验和形成基本的认识,进而提高军校学员对法治实践认识。
(三)改进军事院校法治教育方式
针对军校传统理论授课所存在的弊端,应找准新时代军校学员的特点,适时地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法治教育。一方面,除传统的理论授课外,还可以灵活运用一些不同的传统手段,组织和鼓励学员参加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这些方式来锻炼学员的思维,以及通过一些“准”实践活动,更好地让学员模拟体验法治实践,进而提高法治意识。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多媒体等手段的日益更新,法治学习的途径日趋丰富。如在互联网上有许多通用的法治教育视频,其内容丰富,涵盖广泛,实践性强,有的在具备一定理论深度的同时还有娱乐性和趣味性,其能够在提起学员兴趣的同时,让学员真正学到法律知识,进而提升法治素养。因此,军队院校法治教育也应紧跟时代潮流,对于教学的新模式和新手段,应该加以合理利用。
五、结语
军队法治的实现离不开军事院校的法治教育。在新时代中,我们应在原先军队普法基础上,强化法治教育力度,不断探索军校法治教育路径,进而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打下坚实基础,最终为强军兴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沛.着力提升官兵法治素养[N].解放军报.2019.9.4.
作者简介:
胡星(1989—),男,四川成都人,成都市双流区武警警官学院助教 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