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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古典悲剧的悲剧效果常以“以喜写悲“的艺术特点来实现,《窦娥冤》主要通过悲剧人物形象的塑造、悲喜手法掺杂并用和大团圆的结局的运用,体现了“以喜写悲”的艺术特点,同时指出这种以冲淡悲剧氛围为主要特征的艺术特点实质,是中华民族伦理本位的文化意识及心理结构直接作用下的产物。
[关键词]窦娥冤 古典悲剧 艺术特点 民族特色
悲剧是文学的最高形,它是以剧中主人公与现实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及其悲惨的结局,构成基本内容的作品。用鲁迅的话说,悲剧即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从而激起观众的悲愤及崇敬,达到提高思想情操的目的。中国悲剧价值主要是道德同情,是一个“从怜悯、悲愤到崇敬的教化过程”。《窦娥冤》是关汉卿的代表作,是个感天动地的大悲剧,诚如王国维所说“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它“以喜写悲,哀而不伤”的艺术特点,体现了鲜明的民族悲剧特色。
一、塑造了有德、善良、柔弱、刚强的悲剧人物形象
《窦娥冤》的主人公窦娥,年仅7岁就被父亲用抵债的方式卖给别人作童养媳,后又成了无依无靠的寡妇,这就注定了她一生的悲苦命运。后来,则是由于张驴儿的无理纠缠、蓄意陷害和官府的黑暗昏庸。窦娥本打算接受命运的安排,终生守节,侍奉婆婆。然而,由于邪恶势力的迫害,最终被推上断头台,成了屈死鬼。在社会面前她是十足的弱者,她的一生都受人操纵,始终处于被动受难的悲苦境地。她的刚强表现在对恶势力的仇恨和冤死不屈的斗争精神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窦娥冤》剧尾翻案伸冤,惩处坏人,无不叫人拍手称快,给人以强烈的震撼。这种悲剧中“喜”的运用,是为了能进一步增加悲剧效果,最终目的是为了表现现实的悲苦,人物命运的多厄。
由于道德上的完美和情感的坚贞,关汉卿在对窦娥命运的关注中,倾注了自己的人格理想,使,具有人文主义的光辉,作家对之寄予的不仅是怜悯与同情,更是歌颂与赞美。
我国古典悲剧的主人公大多是有德的弱者,女性化是其显著特点。善良柔弱是我国古典悲剧人物的鲜明特征。古典悲剧多在家常伦理处着墨,以弱者的苦境、苦情博取观众的眼泪。题材“琐屑”,情境悲苦,人物柔弱,是我国古典悲剧的鲜明特色。
我国自春秋战国时代以来,支撑封建大厦的主要经济支柱,始终是农业自然经济。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伦理精神则成为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注重血统、重农抑商的封建统治阶级视竞争为破坏社会稳定的消极力量,以“不争”为大治,贬抑强者,同情弱者,成为我国传承历久的社会风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充分体现了农业社会贬损强者,同情弱者的文化精神。窦娥这一悲剧人物形象映照出这种文化精神。
二、情节安排上一波三折,悲喜手法掺杂并用
我国古典悲剧,它无不具有悲欢沓见、离合环生的双重快感。这种悲喜交融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在以悲苦为主的前提下,大胆摄入喜乐成分,力求悲欢沓见,苦乐相错。《窦娥冤》呈现出悲喜杂糅的特点:赛卢医、张驴儿父子、桃杌太守既是反面人物,也是喜剧人物,蔡婆的胆小怯懦,同样不乏喜剧色彩。在整体的悲剧氛围下,穿插了喜剧性的小片段,让人们关注焦虑于主人公命运的同时,也发出会心的微笑。如赛卢医的上场诗:“行医有斟酌,下药依《本草》。死的医不活,活的医死了”桃杌太守管告状的张驴儿叫“衣食父母”,要向他磕头。这都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的喜剧化的手法,但它却让人联想到了庸医误人、吏治腐败等社会现象,也可以起到批判作用。而就在这些闹剧的小片断中决定了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并不会因为油滑而冲淡了全剧悲剧氛围,反而更使人感到可悲可叹。将“苦境”与“乐境”交叉编排,一波三折,以乐境写哀,使场上气氛不断转换,张弛有度。
中国古典悲剧悲喜手法混杂间用的明显差异,源于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在艺术效果上,表现出一种情理结合的“中和”之美,正如孔子所说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三、大团圆结局模式
中国古典悲剧不象西方悲剧那样,以大悲惨大毁灭结束,而是在悲剧结束之后又长出一条欢乐的尾巴,来表达人们的愿望。中国古代悲剧中的人物在遭受苦难而死后有些异化为鬼神,虫鸟,实际上是变相的活着。确实地表现苦难,但从来不把苦难作为悲剧的最终目的,在表面形成了情节的大团圆结局:以对恶者的严酷惩治而告终,善恶赏罚终于完成。
《窦娥冤》第四折中,窦娥死不暝目,向做了官的父亲托梦告状,冤枉得以昭雪,贪官污吏、流氓无赖都受到应有的惩罚。鬼魂复仇,窦父平冤,为剧本加上了一个“光明的尾巴”,呈现出大团圆结局。这种大团圆结局并不是单纯的情感需要的产物,它的主要因素(即善恶的赏罚)为观众所接受,从而给人以一种积极的振奋,而不是消极的慰籍。“大团圆”结局是中华民族坚韧不拔、乐观向上的优良品质的艺术体现,它不但能让人看到光明的前途,鼓起生命的风帆,而且有一种愉悦心志,使人保持心理平衡的积极作用,更符合审美要求。
中国古代悲剧大团圆结局源于“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古人早就指出“天人相类”的观点,人是有意识的要胜天,人胜天就是人的积极抗争,也是人的社会特征。从中国古代悲剧看,一方面,悲剧情节中主人公受难乃至死亡等要素,正是“命缘天定”的结果,社会中的统治阶级,道德败坏者等均可造成悲剧;而另一方面,悲剧主人公虽然身处冷酷的现实(“天”的化身),但从不会放弃抗争,就连死后化鬼也要“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加之“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早以积淀在整个民族的心理之中。最终的大团圆结局无疑告诉我们“人定胜天”、善必胜恶,的道理。这是有我们民族特色的一种悲剧观念。
由此可见,《窦娥冤》是一部真正体现民族悲剧精神的大悲剧,它不仅是中国古典悲剧中的奇葩,而且成为世界文艺宝库中的珍品,闪烁着永久的艺术魅力。
[参考文献]
[1]张平仁《中国古典‘悲剧’研究反思》,《艺术百家》2001年第三期.
[2]王富仁《悲剧意识与悲剧精神》,《江苏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3]熊元义《大团圆与中国戏曲悲剧观》,《戏剧文学》1995年第12期.
[4]范丽敏《中国古典悲剧价值论》,《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3期.
(作者单位: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西安)
[关键词]窦娥冤 古典悲剧 艺术特点 民族特色
悲剧是文学的最高形,它是以剧中主人公与现实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及其悲惨的结局,构成基本内容的作品。用鲁迅的话说,悲剧即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从而激起观众的悲愤及崇敬,达到提高思想情操的目的。中国悲剧价值主要是道德同情,是一个“从怜悯、悲愤到崇敬的教化过程”。《窦娥冤》是关汉卿的代表作,是个感天动地的大悲剧,诚如王国维所说“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它“以喜写悲,哀而不伤”的艺术特点,体现了鲜明的民族悲剧特色。
一、塑造了有德、善良、柔弱、刚强的悲剧人物形象
《窦娥冤》的主人公窦娥,年仅7岁就被父亲用抵债的方式卖给别人作童养媳,后又成了无依无靠的寡妇,这就注定了她一生的悲苦命运。后来,则是由于张驴儿的无理纠缠、蓄意陷害和官府的黑暗昏庸。窦娥本打算接受命运的安排,终生守节,侍奉婆婆。然而,由于邪恶势力的迫害,最终被推上断头台,成了屈死鬼。在社会面前她是十足的弱者,她的一生都受人操纵,始终处于被动受难的悲苦境地。她的刚强表现在对恶势力的仇恨和冤死不屈的斗争精神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窦娥冤》剧尾翻案伸冤,惩处坏人,无不叫人拍手称快,给人以强烈的震撼。这种悲剧中“喜”的运用,是为了能进一步增加悲剧效果,最终目的是为了表现现实的悲苦,人物命运的多厄。
由于道德上的完美和情感的坚贞,关汉卿在对窦娥命运的关注中,倾注了自己的人格理想,使,具有人文主义的光辉,作家对之寄予的不仅是怜悯与同情,更是歌颂与赞美。
我国古典悲剧的主人公大多是有德的弱者,女性化是其显著特点。善良柔弱是我国古典悲剧人物的鲜明特征。古典悲剧多在家常伦理处着墨,以弱者的苦境、苦情博取观众的眼泪。题材“琐屑”,情境悲苦,人物柔弱,是我国古典悲剧的鲜明特色。
我国自春秋战国时代以来,支撑封建大厦的主要经济支柱,始终是农业自然经济。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伦理精神则成为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注重血统、重农抑商的封建统治阶级视竞争为破坏社会稳定的消极力量,以“不争”为大治,贬抑强者,同情弱者,成为我国传承历久的社会风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充分体现了农业社会贬损强者,同情弱者的文化精神。窦娥这一悲剧人物形象映照出这种文化精神。
二、情节安排上一波三折,悲喜手法掺杂并用
我国古典悲剧,它无不具有悲欢沓见、离合环生的双重快感。这种悲喜交融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在以悲苦为主的前提下,大胆摄入喜乐成分,力求悲欢沓见,苦乐相错。《窦娥冤》呈现出悲喜杂糅的特点:赛卢医、张驴儿父子、桃杌太守既是反面人物,也是喜剧人物,蔡婆的胆小怯懦,同样不乏喜剧色彩。在整体的悲剧氛围下,穿插了喜剧性的小片段,让人们关注焦虑于主人公命运的同时,也发出会心的微笑。如赛卢医的上场诗:“行医有斟酌,下药依《本草》。死的医不活,活的医死了”桃杌太守管告状的张驴儿叫“衣食父母”,要向他磕头。这都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的喜剧化的手法,但它却让人联想到了庸医误人、吏治腐败等社会现象,也可以起到批判作用。而就在这些闹剧的小片断中决定了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并不会因为油滑而冲淡了全剧悲剧氛围,反而更使人感到可悲可叹。将“苦境”与“乐境”交叉编排,一波三折,以乐境写哀,使场上气氛不断转换,张弛有度。
中国古典悲剧悲喜手法混杂间用的明显差异,源于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在艺术效果上,表现出一种情理结合的“中和”之美,正如孔子所说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三、大团圆结局模式
中国古典悲剧不象西方悲剧那样,以大悲惨大毁灭结束,而是在悲剧结束之后又长出一条欢乐的尾巴,来表达人们的愿望。中国古代悲剧中的人物在遭受苦难而死后有些异化为鬼神,虫鸟,实际上是变相的活着。确实地表现苦难,但从来不把苦难作为悲剧的最终目的,在表面形成了情节的大团圆结局:以对恶者的严酷惩治而告终,善恶赏罚终于完成。
《窦娥冤》第四折中,窦娥死不暝目,向做了官的父亲托梦告状,冤枉得以昭雪,贪官污吏、流氓无赖都受到应有的惩罚。鬼魂复仇,窦父平冤,为剧本加上了一个“光明的尾巴”,呈现出大团圆结局。这种大团圆结局并不是单纯的情感需要的产物,它的主要因素(即善恶的赏罚)为观众所接受,从而给人以一种积极的振奋,而不是消极的慰籍。“大团圆”结局是中华民族坚韧不拔、乐观向上的优良品质的艺术体现,它不但能让人看到光明的前途,鼓起生命的风帆,而且有一种愉悦心志,使人保持心理平衡的积极作用,更符合审美要求。
中国古代悲剧大团圆结局源于“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古人早就指出“天人相类”的观点,人是有意识的要胜天,人胜天就是人的积极抗争,也是人的社会特征。从中国古代悲剧看,一方面,悲剧情节中主人公受难乃至死亡等要素,正是“命缘天定”的结果,社会中的统治阶级,道德败坏者等均可造成悲剧;而另一方面,悲剧主人公虽然身处冷酷的现实(“天”的化身),但从不会放弃抗争,就连死后化鬼也要“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加之“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早以积淀在整个民族的心理之中。最终的大团圆结局无疑告诉我们“人定胜天”、善必胜恶,的道理。这是有我们民族特色的一种悲剧观念。
由此可见,《窦娥冤》是一部真正体现民族悲剧精神的大悲剧,它不仅是中国古典悲剧中的奇葩,而且成为世界文艺宝库中的珍品,闪烁着永久的艺术魅力。
[参考文献]
[1]张平仁《中国古典‘悲剧’研究反思》,《艺术百家》2001年第三期.
[2]王富仁《悲剧意识与悲剧精神》,《江苏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3]熊元义《大团圆与中国戏曲悲剧观》,《戏剧文学》1995年第12期.
[4]范丽敏《中国古典悲剧价值论》,《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3期.
(作者单位: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