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出了“走乡村善治之路”的目标,并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七方面具体路径之一,更显其重要性。正确理解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能力的辩证关系,通过强化“三治结合”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布局,通过完善融合机制,固化基础保障,最终实现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农民参与、法制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内容丰富的系统工程,按照分阶段走的战略部署,对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善治”,也就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过程,既确定了“基本实现”与“实现”的时间节点,也明确指明了能力品质和体系结构的要求。乡村治理体系的系统性,从推进战略上不局限于构建治理体系的基础框架,也强调分类治理的有机融合体系的重要性,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这就是说,通过“三治结合”,可以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实现治理体系结构的逐步完善,能充分发挥乡村治理体系的效能,又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
相对于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需要体现乡村治理的结构和量值,治理能力现代化则体现乡村治理的品质与能力,即“乡村善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之意是以“三治结合”的创新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完善治理体系整体框架,这对实现新时代乡村振兴,完善新时代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乡村治理中实现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从架构上看,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领导核心,其他基层组织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健全以党委领导为引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农民参与、法治保障相匹配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才会做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第一,要陆续理顺基层党组织与基层自治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形成多组织融合,并各自根据自己的职责发展经济、处理农村事务的和谐氛围。要鼓励发展社会组织力度,使社会组织根据自己的章程为居民提供服务,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强化政策帮扶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第二,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农村基层组织要注重选拔有党性、有能力、善服务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通过基层选拔一批、社会选优一批、组织选派一批,打造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提升服务能力,为“三治结合”提供培养三农队伍的主体。第三,要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村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带领村民共同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动,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达到民富、乡兴、国强。第四,要强化均衡发展,推行纪律约束。重点要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持续整顿,在强化党性教育的同时,毫不姑息地开展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形成鼓励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整体氛围。更要强化党组织对村级事务监管力度,降低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发生率。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需以自治建设为核心,法律和道德相配合,通过把握三者间的关系来适度发挥作用。自治、法治与德治,决不可以过度地分而施治,必须强化“三治结合”,才能形成系统功能完备的合力,达到综合协调发展的效果。强调自治的核心,就必须强化法治对于政府性权力的限制,赋予自治的有限自由度,方可实现真实意义上的乡村自治;同时也要强化德治带来的情感基础,使农民自发地规范和维护自治秩序。自治通过法律规范和引导,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三方面互辅互成,相得益彰,最终深入融合达到乡村社会的善治。“三治结合”的综合施治开辟了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创新的新纪元,为实现乡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制度保障。
智慧治理是在“三治结合”充分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乡村善治”体制机制的新标准。可从村务管理智慧化入手,启动“农村天眼工程”,这不仅能在村务安防方面起到作用,同時也规范了村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在农村管理服务中尝试智慧建设,满足农村食品安全、产业发展、村民互动等硬性的信息化需求,为农村带来文化、环保等软环境的改变。有计划地在各村组设网布点,通过智慧网络来壮大农村社会组织,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更要尝试以整合优化农村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为目标,打造从城市过渡到农村的“最多跑一次”现代化综合服务平台。(作者单位: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
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内容丰富的系统工程,按照分阶段走的战略部署,对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善治”,也就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过程,既确定了“基本实现”与“实现”的时间节点,也明确指明了能力品质和体系结构的要求。乡村治理体系的系统性,从推进战略上不局限于构建治理体系的基础框架,也强调分类治理的有机融合体系的重要性,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这就是说,通过“三治结合”,可以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实现治理体系结构的逐步完善,能充分发挥乡村治理体系的效能,又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
相对于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需要体现乡村治理的结构和量值,治理能力现代化则体现乡村治理的品质与能力,即“乡村善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之意是以“三治结合”的创新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完善治理体系整体框架,这对实现新时代乡村振兴,完善新时代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坚持党建引领,实现乡村治理有纲
在乡村治理中实现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从架构上看,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领导核心,其他基层组织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健全以党委领导为引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农民参与、法治保障相匹配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才会做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第一,要陆续理顺基层党组织与基层自治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形成多组织融合,并各自根据自己的职责发展经济、处理农村事务的和谐氛围。要鼓励发展社会组织力度,使社会组织根据自己的章程为居民提供服务,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强化政策帮扶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第二,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农村基层组织要注重选拔有党性、有能力、善服务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通过基层选拔一批、社会选优一批、组织选派一批,打造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提升服务能力,为“三治结合”提供培养三农队伍的主体。第三,要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村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带领村民共同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动,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达到民富、乡兴、国强。第四,要强化均衡发展,推行纪律约束。重点要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持续整顿,在强化党性教育的同时,毫不姑息地开展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形成鼓励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整体氛围。更要强化党组织对村级事务监管力度,降低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发生率。
二、以综合治理为补充,注重综合施策,实现乡村治理有度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需以自治建设为核心,法律和道德相配合,通过把握三者间的关系来适度发挥作用。自治、法治与德治,决不可以过度地分而施治,必须强化“三治结合”,才能形成系统功能完备的合力,达到综合协调发展的效果。强调自治的核心,就必须强化法治对于政府性权力的限制,赋予自治的有限自由度,方可实现真实意义上的乡村自治;同时也要强化德治带来的情感基础,使农民自发地规范和维护自治秩序。自治通过法律规范和引导,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三方面互辅互成,相得益彰,最终深入融合达到乡村社会的善治。“三治结合”的综合施治开辟了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创新的新纪元,为实现乡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以智慧治理为支撑,用好现代技术,实现乡村治理有方
智慧治理是在“三治结合”充分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乡村善治”体制机制的新标准。可从村务管理智慧化入手,启动“农村天眼工程”,这不仅能在村务安防方面起到作用,同時也规范了村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在农村管理服务中尝试智慧建设,满足农村食品安全、产业发展、村民互动等硬性的信息化需求,为农村带来文化、环保等软环境的改变。有计划地在各村组设网布点,通过智慧网络来壮大农村社会组织,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更要尝试以整合优化农村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为目标,打造从城市过渡到农村的“最多跑一次”现代化综合服务平台。(作者单位: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