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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中国电力行业各省1987~1994年的面板数据,在构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和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基础上,对中国28个省①电力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了估算,发现了一半以上省份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为负,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与产出增长有较强的相关性。
一、引言
政府规制是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中的一个前沿问题,但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规制的研究仅局限于理论层面的探讨,而对于实证规制理论的研究甚少,尤其是在规制政策效果的评价方面。对于一项规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言,关键是要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这样才能为规制政策的修正和完善提供依据。实证规制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是规制效果评价标准较复杂,其中一些标准由于受到数据缺乏的制约而难以计算。电力行业由于其自身的自然垄断性而成为规制的重点目标,因此本文以电力行业为例展开讨论。在电力行业规制的实证研究文献中,规制效果一般采用价格指标、产出指标(发电量或用电量)、收益指标、全要素生产率指标来表示。其中,全要素生产率(TFP)是最为重要的一个规制效果评价标准。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变动可以较好的度量企业(行业)的生产率水平及生产率的变化。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体现的是要素投入的增长所不能解释的那部分产出的增长。而规制对电力行业的影响(正面效应或负面效应)正是要素投入的变化所不能解释的,因此,与其他指标相比,用全要素生产率来衡量规制效果是较优的。
近年来,国内一些经济学者对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效果的研究进行了探索,肖兴志和孙阳(2006)利用1978-2005年相关数据对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考察了规制对产出、价格、利润、全要素生产率和服务质量的影响。但他们在做实证分析时,采用的是时间序列数据,样本容量太小,从统计意义上看,是不可行的。在文章中,我们将以中国电力行业省级面板数据为对象,计算中国电力行业分省的全要素生产率。我们将吸取肖兴志和孙阳中研究中的合理成分,即用电力、蒸汽与热水行业的相关数据代替电力行业数据,采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的形式,利用1987~1994年分省数据,采用面板数据方法研究电力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增长。
二、方法与模型
假设电力行业的总量生产函数为Cobb-Douglas生产函数: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三、数据说明
文章中计算全要素生产率所需要的电力行业总产出、劳动、资本数据来自于《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新中国五十年统计年鉴》。下面我们对文章中所使用的数据及处理方法做一说明。
(一)电力行业总产值
以电力行业总产值表示总产出,并以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将当年价的总产值折算成1990年价格表示的不变价。由于中国目前的统计年鉴中只有全国的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因此我们采取一种间接的方法来求分省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我们用全国1987~1994年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1990年为基期)乘以各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比值,从而可以得到各省同期的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二)固定资产净值
用固定资产净值表示资本存量。由于统计年鉴中得到的固定资产净值只是账面值,我们要对其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折算(1990年为基期)。统计年鉴中只有1991~1994年分省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而1987~1990年的数据缺失。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其他方法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参照郭庆旺、赵志耘与贾俊雪(2005)的方法,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以1990年为基期)乘以各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比值,从而得到各省同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三)劳动力
劳动投入不仅要考虑劳动的时间,也要考虑劳动的效率。但由于相关数据难以获得,以电力行业全部职工年均人数表示。
四、回归结果
由于研究对象只是各省份的个体情况,而不是从这些省份的个体推断总体的分析,我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在方程(2)的基础上,建立如下计量检验模型: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五、结论
文章基于1987~1994年中国电力行业省级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计算了中国电力行业分省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及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并且检验了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与电力行业产出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中国电力行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总体较低,主要利用传统生产要素推动产出增长,技术进步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较小。甚至在一半以上的省份中,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动对产出增长的贡献是负的。那么导致该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在改革开放初期,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的时代却出现了大多省份电力行业生产率低下的现象,不可否认,不恰当的政策尤其是规制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考察规制政策对电力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的影响将是未来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文章中所提供的全要素生产率计算方法及数据可以成为考察规制有效性的一个指标,这也是文章的重要意义所在。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本研究是浙江财经学院重大课题“财政分权对浙江经济发展的影响-基于经济史角度的研究”(2006YJZ09)的阶段性成果。
①海南和西藏自治区缺少相关数据,因此没有包括这两个省。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一、引言
政府规制是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中的一个前沿问题,但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规制的研究仅局限于理论层面的探讨,而对于实证规制理论的研究甚少,尤其是在规制政策效果的评价方面。对于一项规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言,关键是要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这样才能为规制政策的修正和完善提供依据。实证规制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是规制效果评价标准较复杂,其中一些标准由于受到数据缺乏的制约而难以计算。电力行业由于其自身的自然垄断性而成为规制的重点目标,因此本文以电力行业为例展开讨论。在电力行业规制的实证研究文献中,规制效果一般采用价格指标、产出指标(发电量或用电量)、收益指标、全要素生产率指标来表示。其中,全要素生产率(TFP)是最为重要的一个规制效果评价标准。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变动可以较好的度量企业(行业)的生产率水平及生产率的变化。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体现的是要素投入的增长所不能解释的那部分产出的增长。而规制对电力行业的影响(正面效应或负面效应)正是要素投入的变化所不能解释的,因此,与其他指标相比,用全要素生产率来衡量规制效果是较优的。
近年来,国内一些经济学者对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效果的研究进行了探索,肖兴志和孙阳(2006)利用1978-2005年相关数据对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考察了规制对产出、价格、利润、全要素生产率和服务质量的影响。但他们在做实证分析时,采用的是时间序列数据,样本容量太小,从统计意义上看,是不可行的。在文章中,我们将以中国电力行业省级面板数据为对象,计算中国电力行业分省的全要素生产率。我们将吸取肖兴志和孙阳中研究中的合理成分,即用电力、蒸汽与热水行业的相关数据代替电力行业数据,采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的形式,利用1987~1994年分省数据,采用面板数据方法研究电力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增长。
二、方法与模型
假设电力行业的总量生产函数为Cobb-Douglas生产函数: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三、数据说明
文章中计算全要素生产率所需要的电力行业总产出、劳动、资本数据来自于《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新中国五十年统计年鉴》。下面我们对文章中所使用的数据及处理方法做一说明。
(一)电力行业总产值
以电力行业总产值表示总产出,并以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将当年价的总产值折算成1990年价格表示的不变价。由于中国目前的统计年鉴中只有全国的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因此我们采取一种间接的方法来求分省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我们用全国1987~1994年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1990年为基期)乘以各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比值,从而可以得到各省同期的电力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二)固定资产净值
用固定资产净值表示资本存量。由于统计年鉴中得到的固定资产净值只是账面值,我们要对其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折算(1990年为基期)。统计年鉴中只有1991~1994年分省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而1987~1990年的数据缺失。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其他方法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参照郭庆旺、赵志耘与贾俊雪(2005)的方法,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以1990年为基期)乘以各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比值,从而得到各省同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三)劳动力
劳动投入不仅要考虑劳动的时间,也要考虑劳动的效率。但由于相关数据难以获得,以电力行业全部职工年均人数表示。
四、回归结果
由于研究对象只是各省份的个体情况,而不是从这些省份的个体推断总体的分析,我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在方程(2)的基础上,建立如下计量检验模型: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五、结论
文章基于1987~1994年中国电力行业省级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计算了中国电力行业分省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及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并且检验了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与电力行业产出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中国电力行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总体较低,主要利用传统生产要素推动产出增长,技术进步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较小。甚至在一半以上的省份中,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动对产出增长的贡献是负的。那么导致该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在改革开放初期,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的时代却出现了大多省份电力行业生产率低下的现象,不可否认,不恰当的政策尤其是规制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考察规制政策对电力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的影响将是未来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文章中所提供的全要素生产率计算方法及数据可以成为考察规制有效性的一个指标,这也是文章的重要意义所在。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本研究是浙江财经学院重大课题“财政分权对浙江经济发展的影响-基于经济史角度的研究”(2006YJZ09)的阶段性成果。
①海南和西藏自治区缺少相关数据,因此没有包括这两个省。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