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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职能的确立是美国对世界高等教育事业的贡献,把高等学校从社会的边缘推入社会的中心,使高等学校获得了其应有的地位。本文对社会服务职能的概念、历史发展做了具体的阐述,旨在解决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为我国高校培养创新性人才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服务;高等学校;历史演进
大学具有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这三项职能,其中培养人才是最基本的职能,科学研究是重要职能,服务社会是延伸职能。大学的三大社会职能都是以知识-高深学问为基点:培养人才是对高深学问的传承和选择;科学研究是对高深学问的批判和创新;服务社会是对高深知识的应用。
一、社会服务职能概念的厘定
有关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涵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学术界有些学者认为社会服务职能就是高等学校的教育和科研、日常工作以及活动意义的全部内容。
潘懋元先生认为,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职能,为“区别于广义的社会服务,所以叫做直接为社会服务。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基本意义可以表述为高等学校的智力资源直接地迅速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由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在“高等学校职能”辞条中解释道,“为社会服务是指高等学校以其教育资源直接满足社会现实需要,又称直接为社会服务。”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应该是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它的内涵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丰富的,遵循现时、普遍、动态的原则,高校的社会服务是指在正常的教学与科研情况下,高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资源,主动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活动,从而推动社会与高校的全面发展的活动。
二、社会服务职能的历史演进
现代大学的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前两者是知识的传递和知识的发展,而社会服务则是这两种活动向应用方向延伸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大学在其发展的8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由于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知识操作活动的目的、方式和内容的不同,其社会职能经历了演化和变迁,这种演进过程表现为历史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
(一)社会服务职能的缺失阶段(封建时期)
我国的高等教育萌芽于古代的官学,从其核心思想“学而优则仕”,可以看出它的主要目的是为当时的统治阶级培养管理人才。相对于官学的另一种力量是起源于唐代兴于宋代的书院,它们大都是由社会力量创办,可以算是我国地方高等教育的雏形。
在洋务派提倡造就通才的思想指导下,当时我国的高等教育是比较关注实用性科学的,希望能够培养出一些实用性人才。但他们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社会的发展服务,依然是为清政府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服务。因此,一直到晚清,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还都处于蒙昧阶段。
(二)我国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萌芽阶段(民主革命时期)
1912年10月颁布的《大学令》和《专门学校法令》两部法令均阐明了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应是“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养成专门人才”。
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这种改革是在我国著名的教育家蔡元培先生领导下进行的。在他对高等教育的规划中,应该通过创办和推广高等职业教育来使学校与社会、求学与服务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这样学生才能学习到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就业知识。
虽然已经有较为成熟的社会服务思想体现了蔡元培和陶行知等人的教育理念中,但真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社会服务思想并没有形成体系。可同样不能否认的是,这些社会服务思想为今后我国地方高校开展社会服务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地方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探索阶段(计划经济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教育的主管部门就提出了教育要为国家的建设发展服务,学校要为工农兵服务的指导思想。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高校逐步开展了一些社会服务活动。
1950年,教育部在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在政策上为我国高校进行社会服务工作提供了支持。
总的来讲,因此,当时的高校所进行的社会服务形式简单、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低,可以说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在这一时期还并不成熟,仍处于摸索阶段。
(四)我国地方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快速发展阶段(市场经济时期)
随后我国在1999年出台了高校扩招政策,新建本科层次的高校在短短数年时间里就发展到了一百多所。高校为发展规划提供咨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科研服务,通过这些社会服务活动的开展,它们与地方社会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紧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日渐受到重视,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在国外先进的社会服务理念影响下,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层出不穷,为当地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全方位的服务。
三、启示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要求高校“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强化高校社会服务意识。要引导教师与学生了解社会服务对于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弄清社会服务的主要内容与目的。
(一)强化高校社会服务意识
大学应找到利益结合点,与企业联姻,创办合资企业。企业与高校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利益共享,使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成为可能。
(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激励机制,教师必将摆正科研态度,科研力度也会得到加强,高校与社会将联系得更加紧密。
总之,发挥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一种合作共赢的教育模式。高校利用自身优势,主动服务社会,不仅有利于实现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提高高校的社会认可度,而且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旭东.社会服务,地方高校的边界在哪里[N].光明日报,2013.
[2][美]布魯贝克,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
[3]周廷勇.关于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的若干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1.
作者简介:
兰丽霞(1983—),女,汉族,江西铜鼓人,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
关键词:社会服务;高等学校;历史演进
大学具有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这三项职能,其中培养人才是最基本的职能,科学研究是重要职能,服务社会是延伸职能。大学的三大社会职能都是以知识-高深学问为基点:培养人才是对高深学问的传承和选择;科学研究是对高深学问的批判和创新;服务社会是对高深知识的应用。
一、社会服务职能概念的厘定
有关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涵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学术界有些学者认为社会服务职能就是高等学校的教育和科研、日常工作以及活动意义的全部内容。
潘懋元先生认为,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职能,为“区别于广义的社会服务,所以叫做直接为社会服务。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基本意义可以表述为高等学校的智力资源直接地迅速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由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在“高等学校职能”辞条中解释道,“为社会服务是指高等学校以其教育资源直接满足社会现实需要,又称直接为社会服务。”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应该是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它的内涵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丰富的,遵循现时、普遍、动态的原则,高校的社会服务是指在正常的教学与科研情况下,高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资源,主动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活动,从而推动社会与高校的全面发展的活动。
二、社会服务职能的历史演进
现代大学的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前两者是知识的传递和知识的发展,而社会服务则是这两种活动向应用方向延伸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大学在其发展的8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由于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知识操作活动的目的、方式和内容的不同,其社会职能经历了演化和变迁,这种演进过程表现为历史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
(一)社会服务职能的缺失阶段(封建时期)
我国的高等教育萌芽于古代的官学,从其核心思想“学而优则仕”,可以看出它的主要目的是为当时的统治阶级培养管理人才。相对于官学的另一种力量是起源于唐代兴于宋代的书院,它们大都是由社会力量创办,可以算是我国地方高等教育的雏形。
在洋务派提倡造就通才的思想指导下,当时我国的高等教育是比较关注实用性科学的,希望能够培养出一些实用性人才。但他们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社会的发展服务,依然是为清政府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服务。因此,一直到晚清,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还都处于蒙昧阶段。
(二)我国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萌芽阶段(民主革命时期)
1912年10月颁布的《大学令》和《专门学校法令》两部法令均阐明了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应是“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养成专门人才”。
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这种改革是在我国著名的教育家蔡元培先生领导下进行的。在他对高等教育的规划中,应该通过创办和推广高等职业教育来使学校与社会、求学与服务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这样学生才能学习到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就业知识。
虽然已经有较为成熟的社会服务思想体现了蔡元培和陶行知等人的教育理念中,但真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社会服务思想并没有形成体系。可同样不能否认的是,这些社会服务思想为今后我国地方高校开展社会服务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地方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探索阶段(计划经济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教育的主管部门就提出了教育要为国家的建设发展服务,学校要为工农兵服务的指导思想。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高校逐步开展了一些社会服务活动。
1950年,教育部在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在政策上为我国高校进行社会服务工作提供了支持。
总的来讲,因此,当时的高校所进行的社会服务形式简单、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低,可以说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在这一时期还并不成熟,仍处于摸索阶段。
(四)我国地方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快速发展阶段(市场经济时期)
随后我国在1999年出台了高校扩招政策,新建本科层次的高校在短短数年时间里就发展到了一百多所。高校为发展规划提供咨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科研服务,通过这些社会服务活动的开展,它们与地方社会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紧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日渐受到重视,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在国外先进的社会服务理念影响下,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层出不穷,为当地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全方位的服务。
三、启示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要求高校“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强化高校社会服务意识。要引导教师与学生了解社会服务对于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弄清社会服务的主要内容与目的。
(一)强化高校社会服务意识
大学应找到利益结合点,与企业联姻,创办合资企业。企业与高校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利益共享,使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成为可能。
(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激励机制,教师必将摆正科研态度,科研力度也会得到加强,高校与社会将联系得更加紧密。
总之,发挥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一种合作共赢的教育模式。高校利用自身优势,主动服务社会,不仅有利于实现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提高高校的社会认可度,而且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旭东.社会服务,地方高校的边界在哪里[N].光明日报,2013.
[2][美]布魯贝克,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
[3]周廷勇.关于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的若干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1.
作者简介:
兰丽霞(1983—),女,汉族,江西铜鼓人,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