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手”字产生于金文。甲骨文表示手的字主要是“又”,写作“ ”,像右手形,用拇指、食指、中指等三指代表五指。由于“又”产生在“手”字之前,使很多跟手有关的字都是用“又”作意符。除了上期《“又 部件”构成的合体偏旁》一文介绍的“支、攴(攵)、殳、皮”等部首字,再如“取”字,会意字,从耳从又(手),表示用手割取左耳,这是上古人为了计功而在战斗中割取战俘左耳或在围猎中割取猎物左耳的反映;引申为用手拿东西,如“取药”“领取”。又如“叙”字,形声兼会意字,从又余声,余兼表茅屋之意,本义是铺排茅草为屋顶;铺茅草有一定顺序,引申为按次序排列;进而引申指有序地把话语说清楚,如“叙述”“记叙”。
要重视的是,甲骨文演变到楷书,“ ”除了成为“又”形,还演变出了其他几种变体。我们掌握这些变体,不仅有助于理解相关字的构形理据,提高识字效率,还能掌握汉字文化知识,提高语文素养。
一、“又”变形为“”
“”本是从甲骨文的左手形“ ”演变而来,音zuǒ,后来有些右手“ ”也变形为“”(如“友”字,甲骨文写作“ ”,以两个人的右手相交表示友好;小篆写作“ ”,变为上下结构,上部“ ”到楷书也写成了“”),使“”成了甲骨文左右两“手”共同演变出的同形偏旁。鉴于此,识字教学也就不用再费力费时地细辨左右而统一认作“手”。如“有、左、右、尤”、偏旁“厷”(音gōng,构字如“雄、宏”)的“”均可以看作是“又”(手)。
二、“又”变形为“彐( )”
1.“彐( )”
“ ”(又)演变到小篆,写作“ ”,到古隶书有的写作“ ”,到楷书也有的写作“彐”和“ ”。
“彐”“ ”虽为一义,却是两形。“彐”的构字如“灵、当、寻、雪”,“ ”的构字如“君、事、争、康”,两形在3500个常用字中构字合起来约70个,数量不少。但因两形近似,差别仅在中间一横是否伸出了右边,学生难以区分,经常写错。如何有效区别和防错呢?关键在于理解其微小差别的原因。
根据字理,“ ”伸出右边的横代表小臂,“小臂”伸出,才能清楚完美地表示“手”的意思。可是,从构形的匀称美看,向右出了头的“ ”,给人以重心向右倾斜之感,于是,在楷书时代,就有了不让横出头儿的“彐”形(如“急、灵、雪”),这样,独立的字形显得匀称平稳了。可是,“彐”作构字偏旁时,并不都是独立存在的,有时中间会有纵向笔画(撇或竖或竖钩)穿过(如“尹、聿、争”),这时,中间一横不出头,其形又会显得重心向左,只有横向右伸出,其形才又显得匀称平稳。所以,“彐”的横是否向右边伸出,取决于中间是否有纵向笔画穿过。或问:“丑”字中间也有一竖,为何中间那横不向右出头?答曰:因中间那竖没有穿过“彐”的下部横,中间那横也就不能向右边伸出,“丑”字由此保持了纵横双向的匀称美。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汉字演变到楷体,有些字和偏旁为了构形美而牺牲了字理。
2.“ ”
“虐”的下部“ ”是特例。“虐”是会意字,上部“虍”(hū)指老虎,下部“ ”是“ ”的反写,即虎爪反过来的意思,合起来表示老虎不仅用口伤人,还反转虎爪玩人、伤人。本义是残害,残暴,如“虐杀”“暴虐”。这个字要理解的是:“ ”的中横为何能向左边伸出?这也是学生写字的易错之处。原来,“ ”的中横向左伸出是为了靠近“虍”的长撇,给人以两个偏旁相互呼应,整个字灵动活泼之感。如果中横不向左出头,则左下角两个偏旁的距离就显得过远,整个字有散沙之感。
根据汉字的系统规律,讲“虐”自然要讲“疟”。繁体“瘧”是会意兼形声字,从疒从虐,表示人染此病,痛苦如遭虎虐;虐兼表音。本义是疟疾。简化为“疟”,省去“虍”,保留反爪“ ”,形义关系依旧清楚。
3.“彐”也是“帚”“當”的简化偏旁
“ ”是“又”的变体,在合体字中表示手的意思,“彐”却不一定。在楷书的规范简化中,“彐”形也是“帚”“當”二字规范简化的偏旁。所以,“彐”是不同的字演变成的同形偏旁。“彐”的“来路”多样,读音自然不能继续读为表示右手的yòu了,于是读音统一为jì。
(1)“帚”的简化偏旁。
这是以局部“彐”代替整字“帚”的简化方式。“帚”的金文写作“ ”,像用某种植物做成的笤帚形,上部是帚毛,下部是帚柄,中间的“冖”形是捆扎标志。本义是笤帚,扫帚。巧合的是,金文上部的帚毛“ ”演变到楷书也变成了“彐”形,“帚”作偏旁时,在有些字中就规范简化为“彐”,但依然表示笤帚、扫帚的意思,如,扫(掃,手持扫帚表示扫地)、妇(婦,女子持笤帚表示是做家务者)、归(歸,从帚表示女子出嫁即归为夫家的持帚人)。
(2)“當”的简化偏旁。
繁体“當”是形声字,从田,尚声,草书楷化为“当”,看颜真卿的草书“ ”,可知“彐”是由“當”中下部的部件“口、田”草写而成。“当”的上部“ ”和下部“彐”都不能表音表义,均为记号,因此“当”是合体记号字。
4.小结
“彐”是由“又”“帚”“當”三字分别形成的同形偏旁,在汉字中表示不同的意思,妨碍了我们对一些字的准确理解。如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呢?只要记住以下两组简单的数据即可。在3500个常用字中,“彐”作记号偏旁的只有“当”一个字,表示“帚”义的有“扫、妇、归”三个字,其他字中的“彐”旁都是“又(手)”的变体,表示手的意思。
三、“又”变形为“寸”
小篆在“
要重视的是,甲骨文演变到楷书,“ ”除了成为“又”形,还演变出了其他几种变体。我们掌握这些变体,不仅有助于理解相关字的构形理据,提高识字效率,还能掌握汉字文化知识,提高语文素养。
一、“又”变形为“”
“”本是从甲骨文的左手形“ ”演变而来,音zuǒ,后来有些右手“ ”也变形为“”(如“友”字,甲骨文写作“ ”,以两个人的右手相交表示友好;小篆写作“ ”,变为上下结构,上部“ ”到楷书也写成了“”),使“”成了甲骨文左右两“手”共同演变出的同形偏旁。鉴于此,识字教学也就不用再费力费时地细辨左右而统一认作“手”。如“有、左、右、尤”、偏旁“厷”(音gōng,构字如“雄、宏”)的“”均可以看作是“又”(手)。
二、“又”变形为“彐( )”
1.“彐( )”
“ ”(又)演变到小篆,写作“ ”,到古隶书有的写作“ ”,到楷书也有的写作“彐”和“ ”。
“彐”“ ”虽为一义,却是两形。“彐”的构字如“灵、当、寻、雪”,“ ”的构字如“君、事、争、康”,两形在3500个常用字中构字合起来约70个,数量不少。但因两形近似,差别仅在中间一横是否伸出了右边,学生难以区分,经常写错。如何有效区别和防错呢?关键在于理解其微小差别的原因。
根据字理,“ ”伸出右边的横代表小臂,“小臂”伸出,才能清楚完美地表示“手”的意思。可是,从构形的匀称美看,向右出了头的“ ”,给人以重心向右倾斜之感,于是,在楷书时代,就有了不让横出头儿的“彐”形(如“急、灵、雪”),这样,独立的字形显得匀称平稳了。可是,“彐”作构字偏旁时,并不都是独立存在的,有时中间会有纵向笔画(撇或竖或竖钩)穿过(如“尹、聿、争”),这时,中间一横不出头,其形又会显得重心向左,只有横向右伸出,其形才又显得匀称平稳。所以,“彐”的横是否向右边伸出,取决于中间是否有纵向笔画穿过。或问:“丑”字中间也有一竖,为何中间那横不向右出头?答曰:因中间那竖没有穿过“彐”的下部横,中间那横也就不能向右边伸出,“丑”字由此保持了纵横双向的匀称美。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汉字演变到楷体,有些字和偏旁为了构形美而牺牲了字理。
2.“ ”
“虐”的下部“ ”是特例。“虐”是会意字,上部“虍”(hū)指老虎,下部“ ”是“ ”的反写,即虎爪反过来的意思,合起来表示老虎不仅用口伤人,还反转虎爪玩人、伤人。本义是残害,残暴,如“虐杀”“暴虐”。这个字要理解的是:“ ”的中横为何能向左边伸出?这也是学生写字的易错之处。原来,“ ”的中横向左伸出是为了靠近“虍”的长撇,给人以两个偏旁相互呼应,整个字灵动活泼之感。如果中横不向左出头,则左下角两个偏旁的距离就显得过远,整个字有散沙之感。
根据汉字的系统规律,讲“虐”自然要讲“疟”。繁体“瘧”是会意兼形声字,从疒从虐,表示人染此病,痛苦如遭虎虐;虐兼表音。本义是疟疾。简化为“疟”,省去“虍”,保留反爪“ ”,形义关系依旧清楚。
3.“彐”也是“帚”“當”的简化偏旁
“ ”是“又”的变体,在合体字中表示手的意思,“彐”却不一定。在楷书的规范简化中,“彐”形也是“帚”“當”二字规范简化的偏旁。所以,“彐”是不同的字演变成的同形偏旁。“彐”的“来路”多样,读音自然不能继续读为表示右手的yòu了,于是读音统一为jì。
(1)“帚”的简化偏旁。
这是以局部“彐”代替整字“帚”的简化方式。“帚”的金文写作“ ”,像用某种植物做成的笤帚形,上部是帚毛,下部是帚柄,中间的“冖”形是捆扎标志。本义是笤帚,扫帚。巧合的是,金文上部的帚毛“ ”演变到楷书也变成了“彐”形,“帚”作偏旁时,在有些字中就规范简化为“彐”,但依然表示笤帚、扫帚的意思,如,扫(掃,手持扫帚表示扫地)、妇(婦,女子持笤帚表示是做家务者)、归(歸,从帚表示女子出嫁即归为夫家的持帚人)。
(2)“當”的简化偏旁。
繁体“當”是形声字,从田,尚声,草书楷化为“当”,看颜真卿的草书“ ”,可知“彐”是由“當”中下部的部件“口、田”草写而成。“当”的上部“ ”和下部“彐”都不能表音表义,均为记号,因此“当”是合体记号字。
4.小结
“彐”是由“又”“帚”“當”三字分别形成的同形偏旁,在汉字中表示不同的意思,妨碍了我们对一些字的准确理解。如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呢?只要记住以下两组简单的数据即可。在3500个常用字中,“彐”作记号偏旁的只有“当”一个字,表示“帚”义的有“扫、妇、归”三个字,其他字中的“彐”旁都是“又(手)”的变体,表示手的意思。
三、“又”变形为“寸”
小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