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从整个正义理论的发展史看,解决正义问题的方式,即思辩正义和实践正义,实现从思辨正义向实践正义转向的则是马克思。马克思没有留下社会正义专著,也没有将正义观作为整体阐述。学者从马克思经典著作中提炼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并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马克思思考正义问题的起点、主要内容、实现方式等方面对国内关于马克思正义观的论文研究现状进行了归纳整理。
关键词:实践正义 私有制 生产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引起了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与之相伴的还有两极分化、劳资关系等各类社会问题,这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社会主义理论和现实形成了强烈对比,这些问题和困惑触动了人们的理性思考,呼唤着理论的创新,由此,学界从更宽广的领域展开了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研究。
一、马克思思考正义问题的起点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马克思是基于对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批判,进而提出了自己的实践正义观。但关于马克思思考正义问题的起点,学者们主要从经济研究、理论批判、现实批评、历史研究等角度从不同视角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马克思从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出发思考正义问题。何建华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正义性是马克思批判西方资本主义正义原则的根源。正是在此基础上,在探讨现实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解决途径的过程中,马克思表达了他的共产主义理想。(1)王新生也指出,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和批判,提出自己的正义思想。“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向我们提供的事实出发揭示其理论矛盾,进而揭示资本主义本身的矛盾,再进而说明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性和社会主义的正义性,这便是马克思正义理论的逻辑线索。”(2)总之,马克思选择了对“永恒私有制”的解构作为踏入正义问题的垫脚石。但是,尽管何建华和王新生都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马克思思考正义问题的起点,王新生却提出,在批判私有制的基础上,马克思做了一个翻转,即把原本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问题变成了一个次级问题,私有财产本身正义性的问题反而成为一个必须首先考察的问题。
2.马克思从资本主义思想基础出发批判资本主义正义。贾可卿认为,马克思是出于“资本主义正义以普遍性掩盖其阶级性”及“资本主义正义以永恒性掩盖其暂时性”这两点考虑,才展开对正义问题的思考。首先,他指出,自然法及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为资本主义平等正义提供了思想武器,但是这些貌似平等的的契约只是形式上的正义,实际上固化了无产阶级被剥削的地位。其次,“所谓正义的规范仅仅存在于现行的经济体系之中”。因此,只有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资本主义的正义才算得上是正义的。周淑英认为,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法权原则的批判,进而批判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本质。她指出,“资本主义社会遵循的是自由主义的法权原则……自然法倡导的理性,仅仅从观念出发,而忽视了自然法理性产生的现实基础。”另外,在现代社会里,理性也让资本主义的自由、独立的个体成为一种理想。总之,自由、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是形式上的法律权利而不是社会的权利,整个社会真正关心的是生产及财产私有,这正是非正义的源泉。
3.马克思立足于人类社会演进提出实践正义观。王新生认为,马克思立足于“人类社会”的正义原则和“市民社会”的正义原则展开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以市场交换关系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理论模型为立脚点,私有财产以及其他社会商品的公平分配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但在马克思看来,这样一个立脚点本身需要批判。“实际上,这种社会化建立在满足自利个人需要的基础之上。……只有超越了这个立脚点,才能获得关于正义的真实理解。必须立足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才能真正理解人、人类社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正义”。周淑英指出,马克思从探求人的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方法论出发,提出:“政治动物——市民社会——人”这样一个历史发展图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人与动物一样,这样的社会中的正义离真正的正义相去甚远。“资产阶级革命将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來,人成为世俗社会的成员,但是,资产阶级革命诉诸的思想理论武器是所谓天赋的自然法权,这时的人是从政治动物上升到市民社会的成员,是利已主义的人。”而市民社会是私利的战场,是不能称之为正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正义观的内容
贾可卿认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他认为首先强调的是生产过程的正义,生产的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第二,按劳分配。但是,“按劳分配并不意味着必须给予那些付出更多劳动和更大努力者更大的份额”。第三,按需分配。在生产力还没有达到高度发达的状态下,劳动者之间只能实行“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的分配原则,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行按需分配。周淑英阐述了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内容:第一,马克思的正义原则也是生产关系的原则,不同社会生产方式中正义的观念是不同的。第二,正义的核心目标和根本要求是自由和平等,虽然资产阶级对自由和平等的正义追求在历史上起到了巨大革命作用,但毕竟是资本的自由和平等,故而是资本家的正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完全变成现实。
三、马克思主义实践正义观的实现方式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实践正义观的实质和目的是实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但是不同学者对其实践路径持不同观点。钱玉文、邹沛认为,分配的正义性主要依存于生产方式而不是分配制度。他们认为,马克思正义观认为正义与社会生产结构和劳动制度有关,应该从生产正义入手来探寻社会生产和社会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求索不平等产生的真正根源。但是,倪勇则提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关注的对象主要是经济制度尤其是分配制度。他认为,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的实质是如何组织生产及划分物质财富,因而与人们的物质利益直接相关。由于物质利益与人的生存相关,所以,在经济领域中人们的利害冲突特别强烈。正因为如此,他指出,正义应该依托分配正义才能实现。除此之外,舒前毅指出,社会所有制实际上是一种将每个个人的所有集合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在这种社会所有制中,个人所有是根本,“社会所有制中,每个个人所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之上的,因为每个个人都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最终实现了每个个人真正的、彻底的平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社会建立在社会所有制基础之上,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生产方式高度社会化,生产力高度发达,人便摆脱了双重依赖而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即真正实现了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最核心的方法论原则是实践性原则,其实质和目的是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正义观基于其科学性和先进性,在当代社会仍有十分强大的生命力,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尽管目前的研究已经取得较高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当前的研究视角还比较单一,主要是围绕经济关系展开的,应从多从视角审视正义问题。未来,我们应夯实理论基础,丰富研究内容,辩证对待已有的研究成果,促进学界对马克思义社会公正观的科学构建。
参考文献:
[1]何建华.马克思的公平正义观与社会主义实践[J].浙江社会科学,2007(6):10-15.
[2]王新生.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四重辩护[J].中国社会科学,2014(4):26-44.
[3][7]贾可卿.马克思主义与正义[J].道德与文明,2011(2):14-21.
作者简介:邢广益(1993—),女,汉族,江苏南京人,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关键词:实践正义 私有制 生产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引起了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与之相伴的还有两极分化、劳资关系等各类社会问题,这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社会主义理论和现实形成了强烈对比,这些问题和困惑触动了人们的理性思考,呼唤着理论的创新,由此,学界从更宽广的领域展开了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研究。
一、马克思思考正义问题的起点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马克思是基于对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批判,进而提出了自己的实践正义观。但关于马克思思考正义问题的起点,学者们主要从经济研究、理论批判、现实批评、历史研究等角度从不同视角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马克思从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出发思考正义问题。何建华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正义性是马克思批判西方资本主义正义原则的根源。正是在此基础上,在探讨现实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解决途径的过程中,马克思表达了他的共产主义理想。(1)王新生也指出,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和批判,提出自己的正义思想。“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向我们提供的事实出发揭示其理论矛盾,进而揭示资本主义本身的矛盾,再进而说明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性和社会主义的正义性,这便是马克思正义理论的逻辑线索。”(2)总之,马克思选择了对“永恒私有制”的解构作为踏入正义问题的垫脚石。但是,尽管何建华和王新生都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马克思思考正义问题的起点,王新生却提出,在批判私有制的基础上,马克思做了一个翻转,即把原本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问题变成了一个次级问题,私有财产本身正义性的问题反而成为一个必须首先考察的问题。
2.马克思从资本主义思想基础出发批判资本主义正义。贾可卿认为,马克思是出于“资本主义正义以普遍性掩盖其阶级性”及“资本主义正义以永恒性掩盖其暂时性”这两点考虑,才展开对正义问题的思考。首先,他指出,自然法及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为资本主义平等正义提供了思想武器,但是这些貌似平等的的契约只是形式上的正义,实际上固化了无产阶级被剥削的地位。其次,“所谓正义的规范仅仅存在于现行的经济体系之中”。因此,只有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资本主义的正义才算得上是正义的。周淑英认为,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法权原则的批判,进而批判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本质。她指出,“资本主义社会遵循的是自由主义的法权原则……自然法倡导的理性,仅仅从观念出发,而忽视了自然法理性产生的现实基础。”另外,在现代社会里,理性也让资本主义的自由、独立的个体成为一种理想。总之,自由、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是形式上的法律权利而不是社会的权利,整个社会真正关心的是生产及财产私有,这正是非正义的源泉。
3.马克思立足于人类社会演进提出实践正义观。王新生认为,马克思立足于“人类社会”的正义原则和“市民社会”的正义原则展开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以市场交换关系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理论模型为立脚点,私有财产以及其他社会商品的公平分配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但在马克思看来,这样一个立脚点本身需要批判。“实际上,这种社会化建立在满足自利个人需要的基础之上。……只有超越了这个立脚点,才能获得关于正义的真实理解。必须立足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才能真正理解人、人类社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正义”。周淑英指出,马克思从探求人的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方法论出发,提出:“政治动物——市民社会——人”这样一个历史发展图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人与动物一样,这样的社会中的正义离真正的正义相去甚远。“资产阶级革命将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來,人成为世俗社会的成员,但是,资产阶级革命诉诸的思想理论武器是所谓天赋的自然法权,这时的人是从政治动物上升到市民社会的成员,是利已主义的人。”而市民社会是私利的战场,是不能称之为正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正义观的内容
贾可卿认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他认为首先强调的是生产过程的正义,生产的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第二,按劳分配。但是,“按劳分配并不意味着必须给予那些付出更多劳动和更大努力者更大的份额”。第三,按需分配。在生产力还没有达到高度发达的状态下,劳动者之间只能实行“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的分配原则,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行按需分配。周淑英阐述了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内容:第一,马克思的正义原则也是生产关系的原则,不同社会生产方式中正义的观念是不同的。第二,正义的核心目标和根本要求是自由和平等,虽然资产阶级对自由和平等的正义追求在历史上起到了巨大革命作用,但毕竟是资本的自由和平等,故而是资本家的正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完全变成现实。
三、马克思主义实践正义观的实现方式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实践正义观的实质和目的是实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但是不同学者对其实践路径持不同观点。钱玉文、邹沛认为,分配的正义性主要依存于生产方式而不是分配制度。他们认为,马克思正义观认为正义与社会生产结构和劳动制度有关,应该从生产正义入手来探寻社会生产和社会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求索不平等产生的真正根源。但是,倪勇则提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关注的对象主要是经济制度尤其是分配制度。他认为,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的实质是如何组织生产及划分物质财富,因而与人们的物质利益直接相关。由于物质利益与人的生存相关,所以,在经济领域中人们的利害冲突特别强烈。正因为如此,他指出,正义应该依托分配正义才能实现。除此之外,舒前毅指出,社会所有制实际上是一种将每个个人的所有集合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在这种社会所有制中,个人所有是根本,“社会所有制中,每个个人所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之上的,因为每个个人都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最终实现了每个个人真正的、彻底的平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社会建立在社会所有制基础之上,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生产方式高度社会化,生产力高度发达,人便摆脱了双重依赖而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即真正实现了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最核心的方法论原则是实践性原则,其实质和目的是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正义观基于其科学性和先进性,在当代社会仍有十分强大的生命力,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尽管目前的研究已经取得较高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当前的研究视角还比较单一,主要是围绕经济关系展开的,应从多从视角审视正义问题。未来,我们应夯实理论基础,丰富研究内容,辩证对待已有的研究成果,促进学界对马克思义社会公正观的科学构建。
参考文献:
[1]何建华.马克思的公平正义观与社会主义实践[J].浙江社会科学,2007(6):10-15.
[2]王新生.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四重辩护[J].中国社会科学,2014(4):26-44.
[3][7]贾可卿.马克思主义与正义[J].道德与文明,2011(2):14-21.
作者简介:邢广益(1993—),女,汉族,江苏南京人,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