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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备受关注,本文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为研究课题,从正确认识反腐倡廉教育入手,分析失效原因,进而思考,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關键词 反腐倡廉 教育 实效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识码:A
一、对反腐倡廉教育的认识
反腐倡廉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但教育不是万能的,它是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不能期望靠开几次会、做几次报告就能立竿见影。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连续性、全面性、科学性,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永恒课题。
反腐倡廉教育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性教育,它重人的思想品德的塑造,前者属于“智育”的范畴,而后者属于“德育”的范畴;反腐倡廉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更强的道德性、历史继承性和全人类公认性,它内化为人格的修养,稳定而长期地对人的行为发生影响;反腐倡廉教育有别于一般的道德教育,他具有更强的政治性,需要调整规范社会的行政行为,处理行政行为中权力与利益的关系。由此可见,反腐倡廉教育不仅要灌输廉政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廉政信念,并使之转化为廉政行为,从而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长效模式。
二、反腐倡廉教育失效原因分析
(一)情感缺失。
反腐倡廉教育要培养廉政信念,信念是与情感紧密交融为一体的。情感因素的介入是道德信念形成的重大动力。在情感的产生中,社会舆论的评价起着重要作用。当社会舆论的评价与人的行政道德观念一致时,就会产生肯定性情感。
如今,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媒体也多为负面报道,深深影响着社会大众的思想倾向。消极腐败现象的滋长蔓延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道德观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与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尖锐的矛盾。一方面,不正之风的盛行使恪守道德规范的行为得不到应有肯定和褒扬,反而受到嘲讽和打击;另一方面,腐败现象的消极示范效应又降低了腐败分子的愧疚感和罪责感,诱使其心安理得地攫取个人利益。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人们的道德信念,削弱甚至抵消了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认识偏差。
为数不少的人认为反腐倡廉教育是务虚工作,费时耗力,效果难以把握,往往忽视对反腐倡廉教育的研究革新。一方面,教育者常摆出领导的姿态,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以教育人的口吻教育党员群众,致使受教者产生逆反,出现抵触,使反腐倡廉教育失去了引导性。另一方面,研究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不够,不注重教育技巧、教育创新,忽视教育规律,结果干部群众对宣传思想教育产生失望情绪,从而导致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失效、失误。
此外,从受教育者角度看,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清者自清,是廉洁干部不用教育”的心态,而一般的党员干部觉得自己无权无势根本就谈不上腐败,所以就不用接受教育了。以这样的思想认识去开展和参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必然导致形式主义的走过场。
(三)基础不牢。
反腐倡廉教育应从启蒙教育抓起,启蒙阶段是人一生中最为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对其日后成长至关重要。因此,要重视抓好广大中小学生的“敬廉崇洁”启蒙教育。然而,相关教育活动在学习常被忽视,没能把握最佳时机,培养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反腐倡廉教育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用榜样带动学习。
承担宣教工作人员,既是教育者又是实践者,一言一行影响着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因此,如果以先进典型或是具有影响力的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用人格影响人,以心育人,更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在选择典型和榜样的时候,要求典型和榜样要有与学习者的共鸣点,不能脱离现实生活环境,选择切实可行的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不能一味追求令人望而生畏的高、大、全的典型,使人们难以真正从思想到行动上认同这些榜样,因此,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其言行又能体现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及道德、科学文化素质要求的普通人,应当首选为学习榜样。与此同时,典型和榜样自身也要常树危机意识,保持进步与发展,使先进的受到激励,平庸的受到推动,后进的受到震动。
(二)延伸教育内容 ,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针对党员、一般干部,注重将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是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就是要培养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大力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高尚的工作氛围,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教育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教育方式,可以采用观看公益宣传片、中西比较的方式进行。
2、针对重点岗位人员,注重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涯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它的主要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就是要把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廉洁教育内容纳入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中,促使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逐步在全公司形成诚信为本的良好道德风尚,推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
3、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反腐倡廉教育与家庭美德教育相结合。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的主要内容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从近些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纵容配偶子女在经商办企业中谋取非法利益和生活上腐化堕落甚至嫖娼、包养情妇,是两个突出的表现,这与领导干部家庭美德的丧失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密切相关。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民的家庭美德教育,引导人们正确对待亲情,养成勤俭持家的习惯,培育良好的生活作风。要大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增强家庭成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推进健康、文明、向上、和谐、廉洁的良好家风的形成。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关系。
1、正确处理好经常性与阶段性的关系。
反腐倡廉教育的经常性并不意味着它不分轻重缓急。在开展经常性的一般教育的同时,我们还需要针对某个阶段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的教育整顿,这就构成了教育中的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搞好“三个经常抓”和“三个重点抓”:“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要经常抓,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要经常抓,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要经常抓;与此同时,做到重点对象重点抓,重点时机重点抓,重点领域重点抓。教育的重点对象应该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掌握人、财、物实权的干部;教育的重点时机应该是元旦、春节、高考前夕和干部的婚丧嫁娶之时;教育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应该是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资金的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等。
2、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教育与制度的关系。
教育的功效要体现在教育的对象形成某种行为方式和某种习惯上,而这种行为方式和习惯的养成,需要严格的规范制度,让党员干部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并依据制度进行严格惩处。这样,在反腐倡廉的教育过程中,一方面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客观公正性,另一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提升群众监督力度,可以有效制约违法乱纪行为现象。在这种法制环境下,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将事半功倍。
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长期的持久战和循序渐进的过程,相关研究也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工作中。反腐倡廉教育具有需要遵循的普遍规律,在教育过程中,同样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准定位,采取最有效、最合适的教育形式,不断研究、不断探索,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作者单位: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
林本华. 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初探[EB OL].
中共安县县委宣传部. 浅释典型的树立与榜样作用[EB OL].
高卫国. 关于增强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的调研报告[R].天津:南阳工务段,2012:8-15.
關键词 反腐倡廉 教育 实效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识码:A
一、对反腐倡廉教育的认识
反腐倡廉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但教育不是万能的,它是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不能期望靠开几次会、做几次报告就能立竿见影。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连续性、全面性、科学性,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永恒课题。
反腐倡廉教育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性教育,它重人的思想品德的塑造,前者属于“智育”的范畴,而后者属于“德育”的范畴;反腐倡廉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更强的道德性、历史继承性和全人类公认性,它内化为人格的修养,稳定而长期地对人的行为发生影响;反腐倡廉教育有别于一般的道德教育,他具有更强的政治性,需要调整规范社会的行政行为,处理行政行为中权力与利益的关系。由此可见,反腐倡廉教育不仅要灌输廉政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廉政信念,并使之转化为廉政行为,从而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长效模式。
二、反腐倡廉教育失效原因分析
(一)情感缺失。
反腐倡廉教育要培养廉政信念,信念是与情感紧密交融为一体的。情感因素的介入是道德信念形成的重大动力。在情感的产生中,社会舆论的评价起着重要作用。当社会舆论的评价与人的行政道德观念一致时,就会产生肯定性情感。
如今,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媒体也多为负面报道,深深影响着社会大众的思想倾向。消极腐败现象的滋长蔓延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道德观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与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尖锐的矛盾。一方面,不正之风的盛行使恪守道德规范的行为得不到应有肯定和褒扬,反而受到嘲讽和打击;另一方面,腐败现象的消极示范效应又降低了腐败分子的愧疚感和罪责感,诱使其心安理得地攫取个人利益。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人们的道德信念,削弱甚至抵消了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认识偏差。
为数不少的人认为反腐倡廉教育是务虚工作,费时耗力,效果难以把握,往往忽视对反腐倡廉教育的研究革新。一方面,教育者常摆出领导的姿态,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以教育人的口吻教育党员群众,致使受教者产生逆反,出现抵触,使反腐倡廉教育失去了引导性。另一方面,研究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不够,不注重教育技巧、教育创新,忽视教育规律,结果干部群众对宣传思想教育产生失望情绪,从而导致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失效、失误。
此外,从受教育者角度看,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清者自清,是廉洁干部不用教育”的心态,而一般的党员干部觉得自己无权无势根本就谈不上腐败,所以就不用接受教育了。以这样的思想认识去开展和参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必然导致形式主义的走过场。
(三)基础不牢。
反腐倡廉教育应从启蒙教育抓起,启蒙阶段是人一生中最为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对其日后成长至关重要。因此,要重视抓好广大中小学生的“敬廉崇洁”启蒙教育。然而,相关教育活动在学习常被忽视,没能把握最佳时机,培养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反腐倡廉教育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用榜样带动学习。
承担宣教工作人员,既是教育者又是实践者,一言一行影响着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因此,如果以先进典型或是具有影响力的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用人格影响人,以心育人,更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在选择典型和榜样的时候,要求典型和榜样要有与学习者的共鸣点,不能脱离现实生活环境,选择切实可行的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不能一味追求令人望而生畏的高、大、全的典型,使人们难以真正从思想到行动上认同这些榜样,因此,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其言行又能体现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及道德、科学文化素质要求的普通人,应当首选为学习榜样。与此同时,典型和榜样自身也要常树危机意识,保持进步与发展,使先进的受到激励,平庸的受到推动,后进的受到震动。
(二)延伸教育内容 ,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针对党员、一般干部,注重将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是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就是要培养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大力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高尚的工作氛围,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教育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教育方式,可以采用观看公益宣传片、中西比较的方式进行。
2、针对重点岗位人员,注重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涯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它的主要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就是要把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廉洁教育内容纳入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中,促使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逐步在全公司形成诚信为本的良好道德风尚,推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
3、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反腐倡廉教育与家庭美德教育相结合。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的主要内容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从近些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纵容配偶子女在经商办企业中谋取非法利益和生活上腐化堕落甚至嫖娼、包养情妇,是两个突出的表现,这与领导干部家庭美德的丧失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密切相关。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民的家庭美德教育,引导人们正确对待亲情,养成勤俭持家的习惯,培育良好的生活作风。要大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增强家庭成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推进健康、文明、向上、和谐、廉洁的良好家风的形成。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关系。
1、正确处理好经常性与阶段性的关系。
反腐倡廉教育的经常性并不意味着它不分轻重缓急。在开展经常性的一般教育的同时,我们还需要针对某个阶段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的教育整顿,这就构成了教育中的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搞好“三个经常抓”和“三个重点抓”:“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要经常抓,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要经常抓,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要经常抓;与此同时,做到重点对象重点抓,重点时机重点抓,重点领域重点抓。教育的重点对象应该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掌握人、财、物实权的干部;教育的重点时机应该是元旦、春节、高考前夕和干部的婚丧嫁娶之时;教育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应该是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资金的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等。
2、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教育与制度的关系。
教育的功效要体现在教育的对象形成某种行为方式和某种习惯上,而这种行为方式和习惯的养成,需要严格的规范制度,让党员干部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并依据制度进行严格惩处。这样,在反腐倡廉的教育过程中,一方面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客观公正性,另一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提升群众监督力度,可以有效制约违法乱纪行为现象。在这种法制环境下,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将事半功倍。
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长期的持久战和循序渐进的过程,相关研究也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工作中。反腐倡廉教育具有需要遵循的普遍规律,在教育过程中,同样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准定位,采取最有效、最合适的教育形式,不断研究、不断探索,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作者单位: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
林本华. 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初探[EB OL].
中共安县县委宣传部. 浅释典型的树立与榜样作用[EB OL].
高卫国. 关于增强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的调研报告[R].天津:南阳工务段,20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