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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新时代的今天,教育公平已经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着东西部地区发展严重失衡,教育资源在城乡间分配严重不公等问题。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作为政治哲学中重要的分配正义理论之一,主张“重要性平等原则”和“具体责任原则”,它既考虑到高等教育阶段的特殊性,又充分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基本价值理念。认为相比于其它的分配正义理论,该理论对于研究我国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资源平等论;高等教育;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8.071
“高等教育入学公平问题涉及社会中集体和个人在教育方面‘权力’和‘权利’的分配问题,它反映出一个国家对高等教育决策方面的价值取向。”对个人而言,获得公平的高等教育资源是个人发展的重要基础,对国家而言,高等教育是为国家社会输送优质人才的重要桥梁,因此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显得尤为重要。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认为“资源平等就是在个人私有的无论什么资源方面的平等”。高等教育资源具有稀缺性、地域性等主要特征,它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更具有强烈的争夺性和排斥性。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虽然并未在高等教育资源分配方面给我们一些具体的政策指导,但是对于我们进一步实现高等教育入学公平仍有重要的启示。
1 德沃金资源平等理论下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内涵
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基本内核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哪些个人或群体可以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第二,如何合理公正地分配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功利主义者认为的正义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种理论显然违背了“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价值理念。德沃金认为当一个统治者只有做到一视同仁地对待他的所有公民时,他才有资格要求他的民众遵纪守法从而忠诚于该政治社会。以这种理论为依据,社会所有群体或个人都有平等地享有高等教育资源的权利,这样才能促进所有群体与个人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使其得到适合自身条件的发展,与此同时也能促进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从而增加社会总体财富。然而高等教育具有特殊性,它位于教育金字塔的顶端,高等教育的产出品更易改变受教育者的各项素质与能力,进而改变其财富状况、阶层状况,最终它成为改变个人社会生存方式的一种有效途径,因此接受高等教育将成为改变身份与地位的重要转折点。本文认为最公正的高等教育资源分配方式应该是在德沃金资源平等理论指导下的一系列评价标准构成的复杂体系。如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标准不应该“唯高分录取”,考察的层面应涉及地区、民族、特长思想道德水平等因素,采取最公平最合理的评价体系。
2 高等教育入学公平在于“敏于志向,钝于禀赋”
2.1 敏于志向的“拍卖方案”
德沃金认为的资源平等是什么呢?就是在个人私有的无论什么资源的平等,其更侧重于经济资源上的平等,简单来说是物品获得的平等。另外,他把支配公共资源的权利平等归属于政治上的平等,虽然从经济理论角度来讲,个人私有资源包括个人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权,但根据德沃金的政治哲学理论,该政治平等另当别论。此外他还认为平等的分配到底是何种形式的资源分配,该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必然包括个人通过分配的资源相应地获得何种权力的问题,同时获得何种权力反之又必然包括对于因此而出现的任何权力变化,他有权发表意见。商品市场的概念从经济来说,它是一种界定和达到经济繁荣、效率提高和总体功利增长等社会目标的手段;从政治角度来看,它给个人自由提供了必要条件。基于这两种方面,经济市场被作为平等的对立面。
然而在现实中,不同地区的考生的接受基础教育的环境却大不相同,在城市中接受教育的孩子普遍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享受着丰富的学习资源。而乡村偏远地区的孩子却只能接受一般的基础教育,甚至只有极少数孩子能坚持到最后,走上高考的考场,这也意味着只有少部分乡村孩子能获得高等教育入学的机会,享受高等教育资源带来的益处。他们拥有的“货币”不同,在“拍卖”结束后则获得不同的资源也大不一样,这与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明显相悖,与我们追求的公平公正的教育也有着一定的差距。
2.2 “钝于禀赋”的虚拟保险补偿方案
如何处理社会不利者的自然劣势呢?要想使所有人的境况完全平等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通过某些方案尽可能地使境况平等。为了避免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忽视不平等的自然资质,要么徒劳地使境况完全平等化,我们把德沃金的“虚拟保险方案”作为一个适中的选择。它的内涵涉及两个层面: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实现拍卖前的基础平等。另一方面是为了保障拍卖后的实时平等问题。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尊重个体选择、重视个差异,力求实现社会资源的实时平等分配。他认为个体应该承担的不平等只能是由于自身偏好选择差异造成的,而不是自然禀赋导致的不平等。此时,政府想要有效调整不平等状态就需要通过建立虚拟的保险市场机制的方式。同时个人可以通过自己购买一定规模数量的保险产品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从而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为了确保各地区高等教育入学公平,“关切的政府”必须保证使那些处于相同境况的人拥有相同的发展前景,其主要表现在他们有相似的智力水平并有相似意愿去培养自己。因此,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政府有必要对教育不利者、弱势群体以适当的补偿教育。但是这个尺度如何把握呢?过度的补偿措施很容易使受益群體产生依赖心理,不加限制地挥霍纳税人的教育财富,长期以往,聪慧者和勤奋者的积极性会大大受挫,社会也会逐渐形成懒惰者过度消费勤奋者、聪慧者的不良风气。然而过少的补偿措施则仍然不能改变教育不利者的境况,这并不利于实现高等教育资源公平分配。
3 德沃金平等资源论对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的启示
首先政府应坚持重要性平等原则,履行平等关切的义务。按照德沃金的观点,当任何理论以人人平等作为它的第一要义时,它才可能获得一定的可信度。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实质在于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享有与他人同等的入学机会。也就是说,高等教育公平在于保证每个人在资源分配中享有实现自己自由的教育权的公平份额。政府不应只关注大多数受教育者的入学情况而忽视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 其次坚持具体责任原则,个人应谨慎作出抉择。具体责任原则坚持认为,个人要对自己所作的任何选择承担责任(包括物质资源和文化方面的任何选择)。政府应在确保每个人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基础上,加强受教育者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能珍惜获得教育补偿的机会,这样才能更充分地利用教育资源。政府应避免个人由于家庭因素和社会环境等外在因素在高等教育入学方面造成的差异,但是如果这些差异是其自身偏好选择不同所造成的,我们就不应该视为不公平。正如德沃金所言,我们不能指责因自由选择的拍卖造成的差异是不公平的,“因为如果某人愿意拥有他的那组益品,他本可以通过拍卖会去购买”。
再次,政府有必要对受教育者做出“钝于禀赋、敏于志向”的教育补偿。以此公平原则为标准,来审视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公平现状。近年来我国有着不少教育补偿政策,如对少数民族,落后地区及贫困学生实施的分数优惠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等都是教育的正义之举。虽然这些教育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教育不公的不足,但是与德沃金所倡导的资源平等分配仍然有着较大的差距。这些补偿教育的合理性在于给予享有优越条件的受教育者自由发展的同时,也给予处于教育弱势地位的群体和个人更多关怀。
最后,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最关键在于合理确立“应得”。确立个人合理的资源获得资格是实现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第一要义,这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个人是否具有必要的应得基础而获得这些教育资源。其次个人拥有什么样的应得基础而应得某些教育资源。高等教育资源都应根据每个人的综合情况,以某种标准的模式为参照来合理分配。如个人应得通常的标准有平等、需求、道德价值、贡献、能力等。为了实现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政府应合理确认个人应得,作出公平的高等教育入学资格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鲁世林,黄博一.政治哲学视角下的高等教育入学公平问题——基于功利主义、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视角[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7,(06):92-97.
[2]罗纳德·德沃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M].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3]卜红双,王太明.网络空间视域下基層协商民主实现路径探析[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07):56-60.
[4]R.Dworkin.What is Equality?[J].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1981(1034):219-225.
关键词:资源平等论;高等教育;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8.071
“高等教育入学公平问题涉及社会中集体和个人在教育方面‘权力’和‘权利’的分配问题,它反映出一个国家对高等教育决策方面的价值取向。”对个人而言,获得公平的高等教育资源是个人发展的重要基础,对国家而言,高等教育是为国家社会输送优质人才的重要桥梁,因此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显得尤为重要。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认为“资源平等就是在个人私有的无论什么资源方面的平等”。高等教育资源具有稀缺性、地域性等主要特征,它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更具有强烈的争夺性和排斥性。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虽然并未在高等教育资源分配方面给我们一些具体的政策指导,但是对于我们进一步实现高等教育入学公平仍有重要的启示。
1 德沃金资源平等理论下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内涵
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基本内核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哪些个人或群体可以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第二,如何合理公正地分配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功利主义者认为的正义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种理论显然违背了“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价值理念。德沃金认为当一个统治者只有做到一视同仁地对待他的所有公民时,他才有资格要求他的民众遵纪守法从而忠诚于该政治社会。以这种理论为依据,社会所有群体或个人都有平等地享有高等教育资源的权利,这样才能促进所有群体与个人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使其得到适合自身条件的发展,与此同时也能促进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从而增加社会总体财富。然而高等教育具有特殊性,它位于教育金字塔的顶端,高等教育的产出品更易改变受教育者的各项素质与能力,进而改变其财富状况、阶层状况,最终它成为改变个人社会生存方式的一种有效途径,因此接受高等教育将成为改变身份与地位的重要转折点。本文认为最公正的高等教育资源分配方式应该是在德沃金资源平等理论指导下的一系列评价标准构成的复杂体系。如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标准不应该“唯高分录取”,考察的层面应涉及地区、民族、特长思想道德水平等因素,采取最公平最合理的评价体系。
2 高等教育入学公平在于“敏于志向,钝于禀赋”
2.1 敏于志向的“拍卖方案”
德沃金认为的资源平等是什么呢?就是在个人私有的无论什么资源的平等,其更侧重于经济资源上的平等,简单来说是物品获得的平等。另外,他把支配公共资源的权利平等归属于政治上的平等,虽然从经济理论角度来讲,个人私有资源包括个人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权,但根据德沃金的政治哲学理论,该政治平等另当别论。此外他还认为平等的分配到底是何种形式的资源分配,该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必然包括个人通过分配的资源相应地获得何种权力的问题,同时获得何种权力反之又必然包括对于因此而出现的任何权力变化,他有权发表意见。商品市场的概念从经济来说,它是一种界定和达到经济繁荣、效率提高和总体功利增长等社会目标的手段;从政治角度来看,它给个人自由提供了必要条件。基于这两种方面,经济市场被作为平等的对立面。
然而在现实中,不同地区的考生的接受基础教育的环境却大不相同,在城市中接受教育的孩子普遍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享受着丰富的学习资源。而乡村偏远地区的孩子却只能接受一般的基础教育,甚至只有极少数孩子能坚持到最后,走上高考的考场,这也意味着只有少部分乡村孩子能获得高等教育入学的机会,享受高等教育资源带来的益处。他们拥有的“货币”不同,在“拍卖”结束后则获得不同的资源也大不一样,这与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明显相悖,与我们追求的公平公正的教育也有着一定的差距。
2.2 “钝于禀赋”的虚拟保险补偿方案
如何处理社会不利者的自然劣势呢?要想使所有人的境况完全平等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通过某些方案尽可能地使境况平等。为了避免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忽视不平等的自然资质,要么徒劳地使境况完全平等化,我们把德沃金的“虚拟保险方案”作为一个适中的选择。它的内涵涉及两个层面: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实现拍卖前的基础平等。另一方面是为了保障拍卖后的实时平等问题。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尊重个体选择、重视个差异,力求实现社会资源的实时平等分配。他认为个体应该承担的不平等只能是由于自身偏好选择差异造成的,而不是自然禀赋导致的不平等。此时,政府想要有效调整不平等状态就需要通过建立虚拟的保险市场机制的方式。同时个人可以通过自己购买一定规模数量的保险产品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从而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为了确保各地区高等教育入学公平,“关切的政府”必须保证使那些处于相同境况的人拥有相同的发展前景,其主要表现在他们有相似的智力水平并有相似意愿去培养自己。因此,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政府有必要对教育不利者、弱势群体以适当的补偿教育。但是这个尺度如何把握呢?过度的补偿措施很容易使受益群體产生依赖心理,不加限制地挥霍纳税人的教育财富,长期以往,聪慧者和勤奋者的积极性会大大受挫,社会也会逐渐形成懒惰者过度消费勤奋者、聪慧者的不良风气。然而过少的补偿措施则仍然不能改变教育不利者的境况,这并不利于实现高等教育资源公平分配。
3 德沃金平等资源论对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的启示
首先政府应坚持重要性平等原则,履行平等关切的义务。按照德沃金的观点,当任何理论以人人平等作为它的第一要义时,它才可能获得一定的可信度。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实质在于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享有与他人同等的入学机会。也就是说,高等教育公平在于保证每个人在资源分配中享有实现自己自由的教育权的公平份额。政府不应只关注大多数受教育者的入学情况而忽视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 其次坚持具体责任原则,个人应谨慎作出抉择。具体责任原则坚持认为,个人要对自己所作的任何选择承担责任(包括物质资源和文化方面的任何选择)。政府应在确保每个人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基础上,加强受教育者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能珍惜获得教育补偿的机会,这样才能更充分地利用教育资源。政府应避免个人由于家庭因素和社会环境等外在因素在高等教育入学方面造成的差异,但是如果这些差异是其自身偏好选择不同所造成的,我们就不应该视为不公平。正如德沃金所言,我们不能指责因自由选择的拍卖造成的差异是不公平的,“因为如果某人愿意拥有他的那组益品,他本可以通过拍卖会去购买”。
再次,政府有必要对受教育者做出“钝于禀赋、敏于志向”的教育补偿。以此公平原则为标准,来审视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公平现状。近年来我国有着不少教育补偿政策,如对少数民族,落后地区及贫困学生实施的分数优惠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等都是教育的正义之举。虽然这些教育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教育不公的不足,但是与德沃金所倡导的资源平等分配仍然有着较大的差距。这些补偿教育的合理性在于给予享有优越条件的受教育者自由发展的同时,也给予处于教育弱势地位的群体和个人更多关怀。
最后,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最关键在于合理确立“应得”。确立个人合理的资源获得资格是实现高等教育入学公平的第一要义,这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个人是否具有必要的应得基础而获得这些教育资源。其次个人拥有什么样的应得基础而应得某些教育资源。高等教育资源都应根据每个人的综合情况,以某种标准的模式为参照来合理分配。如个人应得通常的标准有平等、需求、道德价值、贡献、能力等。为了实现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政府应合理确认个人应得,作出公平的高等教育入学资格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鲁世林,黄博一.政治哲学视角下的高等教育入学公平问题——基于功利主义、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视角[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7,(06):92-97.
[2]罗纳德·德沃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M].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3]卜红双,王太明.网络空间视域下基層协商民主实现路径探析[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07):56-60.
[4]R.Dworkin.What is Equality?[J].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1981(1034):2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