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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紧紧围绕《关于创建“平安金平”活动的实施意见》,精心部署,扎实工作,同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全县乡级以上35所中小学校(园)全部通过县级验收,1所学校被评为州级“创安工作先进单位”,1人被评为州级“创安工作先进个人”。通过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如今全县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学生乐学、教师敬业,学校“创安”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年初,县教育局对辖区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作了认真普查登记,在大寨乡渡口小学、阿得博中学等53所中小学门前两侧50~100米内公路旁设置了“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告、限速、禁停标志牌;在全县各中小学内设置了“平安校园,从我做起”、“警校携手努力,共建和谐校园”等永久性宣传标语;向各学校发放了《爱心托起篮球女孩》、《交通安全启示录》和《流泪的花季》等道路交通安全影碟片600盒,道路交通安全常识1千余份,《中小学校教师传染病预防与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对手册》1416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37份、挂图200份,在“11·9”消防宣传日发放消防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金平一中等3所中学设置了消防宣传点和消防图片展。
在创建“平安校园”的宣传活动中,加强法制教育,全县村级以上中小学均配设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法律常识,举办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座。各中小学结合实际开展消防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按照“关键在校,重点在防,做实为本,长效为先”的原则,积极为创建“平安校园”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形成了有一定特色的校园文化和良好的校园文明风尚。
二、加大投入,确保平安
县教育局围绕“创建平安金平,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加大投入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工作管理,县教育局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对各学校的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了保卫制服130套;为提高宣传效果,各中小学设置了永久性“创安”标语35条;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设置了交通安全警告牌104块;为赢得社会、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关心,订购了《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协议书》6万余份;为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和食品卫生安全,组织保卫人员6人参加州级培训,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54人参加县级培训;配备和修缮学校安全器材、管理设施、校园围墙、教学设备等。在整个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全县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为校园的平安稳定创造了条件。
三、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县教育局根据州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金平县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金平县教育系统“创安”工作实施细则》、《量化考核表》,对全县乡级以上35所中小学“创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本校的“创安”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流程逐项落实。学校建立了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重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在校园安全方面不抱任何侥幸思想,不放过任何漏洞,定期检查,做好月报、季报和年报,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立即下发《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三是实行严格的校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县教育局与各乡镇中小学及县直属学校签订了《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将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到学校、班级、学生直至家长。四是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防范能力,使安全守护做到全天候、全方位、不失控。五是把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着力点。局领导班子既重视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更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求广大教师在工作中要有“三心二意”,即:对学生要有爱心,对工作要有责任心,对事业要有敬业心;对教学方法要有创意,与师生的交流要有诚意。六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重视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要求学生逐步养成不吃零食、不乱花钱、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不受学校周边小商小贩的侵扰。七是注重校园环境建设。如今,金平的许多学校已经成为花园式的学校,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了安全、祥和、文明的环境。
四、依靠各界,搞好共建
为了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搞好学校外部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委、县政府从民警、法官、检察官中选派了114人担任各级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为切实贯彻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法委组织公安、工商、教育、城建、卫生、文化、安监、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迅速行动,拉网排查,对校园周边的网吧、违法经营个体户和小商小贩、流动摊点、学校校车、违法拉载师生车辆等进行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使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为保障师生安全,县委、县政府加大危房改造力度。2006年,积极筹措资金排除危房1071平方米,撤并小学校点27个。为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学校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师生越级上访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调处了1996年以来遗留的矛盾纠纷和近期产生的纠纷9起;全县教育系统无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违法、犯罪的现象。
作者单位
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张惟祎◇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年初,县教育局对辖区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作了认真普查登记,在大寨乡渡口小学、阿得博中学等53所中小学门前两侧50~100米内公路旁设置了“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告、限速、禁停标志牌;在全县各中小学内设置了“平安校园,从我做起”、“警校携手努力,共建和谐校园”等永久性宣传标语;向各学校发放了《爱心托起篮球女孩》、《交通安全启示录》和《流泪的花季》等道路交通安全影碟片600盒,道路交通安全常识1千余份,《中小学校教师传染病预防与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对手册》1416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37份、挂图200份,在“11·9”消防宣传日发放消防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金平一中等3所中学设置了消防宣传点和消防图片展。
在创建“平安校园”的宣传活动中,加强法制教育,全县村级以上中小学均配设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法律常识,举办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座。各中小学结合实际开展消防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按照“关键在校,重点在防,做实为本,长效为先”的原则,积极为创建“平安校园”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形成了有一定特色的校园文化和良好的校园文明风尚。
二、加大投入,确保平安
县教育局围绕“创建平安金平,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加大投入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工作管理,县教育局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对各学校的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了保卫制服130套;为提高宣传效果,各中小学设置了永久性“创安”标语35条;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设置了交通安全警告牌104块;为赢得社会、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关心,订购了《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协议书》6万余份;为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和食品卫生安全,组织保卫人员6人参加州级培训,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54人参加县级培训;配备和修缮学校安全器材、管理设施、校园围墙、教学设备等。在整个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全县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为校园的平安稳定创造了条件。
三、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县教育局根据州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金平县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金平县教育系统“创安”工作实施细则》、《量化考核表》,对全县乡级以上35所中小学“创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本校的“创安”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流程逐项落实。学校建立了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重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在校园安全方面不抱任何侥幸思想,不放过任何漏洞,定期检查,做好月报、季报和年报,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立即下发《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三是实行严格的校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县教育局与各乡镇中小学及县直属学校签订了《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将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到学校、班级、学生直至家长。四是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防范能力,使安全守护做到全天候、全方位、不失控。五是把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着力点。局领导班子既重视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更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求广大教师在工作中要有“三心二意”,即:对学生要有爱心,对工作要有责任心,对事业要有敬业心;对教学方法要有创意,与师生的交流要有诚意。六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重视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要求学生逐步养成不吃零食、不乱花钱、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不受学校周边小商小贩的侵扰。七是注重校园环境建设。如今,金平的许多学校已经成为花园式的学校,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了安全、祥和、文明的环境。
四、依靠各界,搞好共建
为了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搞好学校外部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委、县政府从民警、法官、检察官中选派了114人担任各级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为切实贯彻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法委组织公安、工商、教育、城建、卫生、文化、安监、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迅速行动,拉网排查,对校园周边的网吧、违法经营个体户和小商小贩、流动摊点、学校校车、违法拉载师生车辆等进行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使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为保障师生安全,县委、县政府加大危房改造力度。2006年,积极筹措资金排除危房1071平方米,撤并小学校点27个。为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学校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师生越级上访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调处了1996年以来遗留的矛盾纠纷和近期产生的纠纷9起;全县教育系统无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违法、犯罪的现象。
作者单位
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张惟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