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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一夜春风来,北宋纷把元明改”。2008年艺术品拍卖市场上,出现了将沿袭几十年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的乱象。一件底足阴刻“二”字的钧窑仰钟式天青釉五孔花盆的烧制年代,被定为“明十五世纪初”,另一件钧窑花盆烧制年代被标注为“元/明”。这意味着原本愈演愈烈的学术之争终于作用于收藏投资市场,尤其是国际间两家著名拍卖公司的这一举动,无论其依据如何并是否充分,都会对古代钧窑瓷器在收藏投资市场中的表现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果真像有些观点所言明初烧造的所有官钧,那么,受影响的将不仅是博物馆中的说明牌,还将直接击垮几十年间辛劳积累的学术体系和市场价值基础。就目前掌握的实物资料和学术知识而言,单独界定官钧的“北宋说”与“元代说”和“明初说”是不足取的。
客观地讲,北宋、金、元、明诸代均有烧制“官钧”的条件和可能,但经过公私藏界的努力研究和考察,支持“北宋说”者渐少,“元代说”和“明代说”正在寻找证据,“金代说”应破土而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众多的研究成果将会更加异彩纷呈。
三项论据的三种解读
北宋“官钧”突然间被人将改变了烧制年代,让人们在惊异之余,难免会问为什么?
支持与改变官钧“北宋”说的焦点目前集中于以下诸处:泥质“宣和元宝”钱模、“奉华”铭刻残瓷、河南禹州市古钧花园(原禹州制药厂)2004年出土的钧瓷标本。
否定“北宋官钧”所依之据针锋相对:泥质“宣和元宝”钱模的真实性;“奉华”铭刻残瓷是否存在;古瓷花园出土的钧瓷标本的烧制年代。然而,这三项论据中,前两项均不能构成推翻“北宋官钧”的有力论据。虽然“宣和元宝”钱模背后尚有“崇宁年制”,两者相互矛盾,但以此推论其为伪证,过于简单轻率。
“宣和元宝”钱模在20世纪70年代出土于钧台窑址,应非现代比比皆是的伪品。有无矛盾,均为先人所遗,理应善待,仔细研究,推断其内在含义。而今天的肯定者或否定者均缺乏深入研究,不应一概否定。若非北宋之物,也应系金、元、明、清所留。根据“崇宁年制”的“宣和元宝”年代顺序的矛盾,既无法肯定钱模必为北宋本朝之物,又不能完全否定钱模不是北宋所制。崇宁年号始用于1102年,4年后停用;“宣和”年号始用于1119年,7年后停用。中间至少13年的误差,成为今人否定官钧“北宋说”的利器。但是,今人如此苛求古人,难道古人就不能犯个错误?或者另有他情?
更为主要的是,钱模为古人制钱的范具。这块“宣和元宝”钱模,从出土地层的钧瓷特点、钱模用材、钱模文字特点及形制等方面分析,制作十分专业,可能为北宋晚期至金代中后期一百多年间的钧瓷窑场艺人私铸铜钱所遗。
北宋以降,严刑峻法惩治盗铸,私铸制钱却屡禁不绝;清代中后期则允许民间私铸制钱。结合历史上的政治、经济状况,各朝均有私铸,“宣和元宝”钱模为北宋或金代所遗的可能性较大。窑工利用自身的制范工艺能力和燃料便利,熔官铸铜钱加料后改铸,应能增加同值制钱的数量。唯不见钱模实物,无法推算其是否经过使用和私铸的获利比率。元、明、清诸代之人若想私铸铜钱,亦不必伪“宣和元宝”铜钱。有意思的是,如今收藏市场中“宣和元宝”与“宣和通宝”之价天壤之别,“宣和元宝”铜钱早迈入千元之列,“宣和通宝”铜钱尚多游离在5元之下。古人不会有如此先见之明的。
这件窑址中出土的“宣和元宝”钱模,无论其自身错误是否能支持官钧“北宋”说,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与官钧“明初说”无任何必然联系,即使是今人所为,也不能成为肯定或否定官钧“明初说”的有力证据。
“宣和元宝”钱模更明确了与出自同一地层的“官钧”瓷器,烧制年代应为北宋晚期至金代后期这一时间段内。换个角度表述,目前公私收藏的底部刻数目字样且制作规整的官窑烧制钧瓷,多数为北宋晚期至金代中晚期所制,以金代烧制的数量较多。至少在出土这块钱模的钧窑遗址地层内,官窑钧瓷是在北宋晚期至金代中后期这一时期烧制的。
“奉华”铭残钧瓷的存在与否,并不是证明其烧制年代的唯一证据。如果认定“奉华”款钧瓷存在并为南宋所刻的皇宫奉华堂(德寿官配殿)殿名,那么,它的失记恰恰不能构成推翻官钧“北宋”说的证据,同时也否定了官钧“明初”说之论,却能告诉我们金代烧制官钧后再南输的事实。
以古钧花园出土的标本中有方流鸡心扁壶和出戟尊之物与明代永乐、宣德时期瓷器、珐琅器形制特征相同,就认定古钧花园出土的标本为明初烧造,尚须进一步论证。即使这批标本确为明初烧制,但进而推论所有官窑钧瓷均为明初所为,在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这一观点有失偏颇。
部分官钧瓷器与明初景德镇瓷器的器型等特征较接近,是否就必然断定前者受后者影响,而不会是后者受前者影响呢?出戟尊源于古代青铜器造型,元代景德镇曾烧制青花绘图案的出戟尊。而景德镇珠山遗址的明代宣德地层出土有红釉和紫金釉椭圆形四足水仙盆,器型特征与台北故宫博物院藏的北宋汝窑水仙盆接近,是否也据此把北宋汝窑瓷器定成明初烧制呢?
不可否认的是,在景德镇珠山明初地层还出土了与官钧花盆、盆托较接近的同类器物。以其中的宣德青釉仰钟式花钵、青釉鼓钉三足钵为例比对:青釉仰钟式花钵撇口鼓腹,足墙微外撇,底留一孔,为养花之用,出土于宣德地层;青釉鼓钉三足钵,直口、浅腹、三足作如意云头状,外壁饰凸起的鼓钉八枚,腹部刻缠枝花卉,但因釉厚不太清晰,外壁有青花“大明宣德年制”横款。
这两件明初时期景德镇烧制的青釉花钵与目前“曾经”公认的北宋官钧瓷器相比,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从中可以看到,明初烧制的青釉花盆和盆钵应为仿照宋金时期官钧瓷器所为。这也与明代宣德时期有关许多仿制古器的记载相符,更符合宣德皇帝的性格嗜好。这说明“官钧”瓷器中有许多为宋金时期烧制。
海内外收藏了许多官钧瓷器,以仰钟式花盆和三足鼓钉洗多见,它们之间的尺寸、比例和特征既显示出有相似的规律,又有明显的不同,应为烧制年代和窑口的多样性所致。而景德镇明初时期仿烧的同类器与公私收藏和市场中的“官钧”瓷器相比,差异明显且无规律可言。这并不完全是因为窑口不同产生的差别,而是年代差异带来审美情趣和工艺水平的诸多不同。
假设所有“官钧”的烧造时代与明初景德镇同类瓷器的烧造时代相同,两者同为官窑的地位应按同一式样制瓷,两者之间的差异应有一定规律可循。但实际上,在所有的公私庋藏刻数字与不刻数字的“官钧”瓷器中,经过仔细比对,仍能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异;而将它们与明初景德镇官窑同类器相比,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我认为,这缘于烧制时代不同所致。北宋晚期、金代和明代烧制的“官钧”瓷器相混一起,有待细分。
多数传世官窑钧瓷应为
金代烧制的可能性
在围绕着官窑钧瓷出身的层层迷雾中,正确的探索方向在哪里,又应如何寻找和运用诸多证据,探明官窑钧瓷的真实面目呢?
现有经过科学考古证实的证据十分重要。对于它们不要急于否定。同样,通过非科学考古得到的证据也应受到足够的重视,各方面显现出的非牟利的民间研究热情需要保护。古代陶瓷研究中的科学性和多样性是并存的,随着公私收藏和研究在发展中深入,官窑钧瓷的真实面目将渐行渐近。
近年,北京地区在大规模城市建设中出土了许多带有所谓传世北宋官钧瓷器特征的残器和标本。当然,这些发现中的一部分并不是源于科学的考古挖掘,但经过科学、仔细、缜密的排比和筛选,从中可以推测出官窑钧瓷的烧制年代。
北京的城市建设自1949年后就一直处在进行时状态,当人数众多的民间收藏者积极关注时已经是上个世纪末了。由于北京南城开发较晚,而辽金遗迹又主要集中在南城,金代都城遗迹也集中于此,许多考古发现足以让我们重新审视原已定论的如烟历史,官钧烧造年代问题也在其中。
据不完全统计,带有官钧特点的钧瓷残器标本,在北京城中多处出土。目前已知,在东单妇联大楼地下明代地层出土过天青釉鼓钉洗,在南池子某清代王府地下清代地层出土刻“七”字的天青釉鼓钉洗残片,在牛街金代地层出土多件出戟尊、花盆、鼓钉洗残片,在原四川饭店附近地下金代地层出土刻“一”字天青釉花盆托残片,在南城某处有刻“八”字的天青釉出戟尊残器,在毛家湾明代瓷器堆积中出土有“官钧”瓷片。
如果仅根据出土地层相对应年代推定其烧制年代,那么,这些带有官窑特征的钧窑瓷器就可分别定为金代、明代、清代烧制,跨度近千年。从各种特征上判断,这些钧窑瓷器明显应为同一窑系烧制。根据其分布地点的文化层堆积、发现地点分布范围及比率分析,官窑性质的钧窑瓷器应为金代时期烧制的数量较多,或者说,海内外公私博物馆及流通市场中的官窑钧瓷大部分应为北宋晚期至金代晚期在河南窑场烧制,其中金代中期烧制的可能性极大,并且金代时期还烧制了一定数量的质量较高且不刻数字的官窑钧瓷。这不排除明初或其他时代烧制的“官钧”未被发现和完全认知的可能。
虽然不能以此否定明代初期也烧制有官窑钧瓷,但明初即使烧制此类瓷器也不会成为当时用于实用而现在用于收藏的钧瓷主流。
北京系金、元、明、清四朝都城和辽之南京城,地下遗存文物丰富。如果北宋、金、元、明、清诸代曾经烧制了官窑钧瓷,那么,在这些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堆积中会发现相应的遗存。实际上,在北京辽代地层没有发现钧瓷遗存痕迹;元代地层出土了大量钧窑瓷器标本,却不曾出现器型规整且底足刻数字的官窑钧瓷遗存;明代地层出土少量民窑钧瓷和数处多件官窑钧瓷片,其为前朝遗存的可能性大——也不排除乃明初河南烧造;清代地层出土了一处官窑钧瓷和数处清代景德镇官窑仿古钧瓷,河南烧制官窑钧瓷的可能性可以说完全没有。只有在金代文化堆积层遗存才发现了多处官窑钧瓷标本,其中,既有在原来金代皇宫遗址范围内出土的,也有在原金代中都城遗址边缘附近出土的。发现地点周围并没有发现其他特殊遗址,多和金代的定窑系、耀州窑系、磁州窑系及一般民窑钧瓷残片混杂在一起,基本可以推断这些官窑钧瓷烧制于金代。而北宋晚期烧制后被掳至金代之说于情于理过于牵强,尽管目前公开媒体中尚无称北宋官钧被掳至金地之说。
这些发现于金代中都城遗址的官窑钧瓷标本的各方面特征均与世间公私所藏的所谓北宋官窑钧瓷整器的特征相似,更与金代文化层遗存的品质精细的金代烧制的钧窑瓷器相似,不仅可以证明所谓官窑钧瓷大部分应烧制于金代,更证明了钧窑系瓷器在金代有了很大的发展。
学术研究曾常将带支钉痕的钧窑系碗、盘、瓶等器定为北宋时期烧制。现在,随着河南地区大量古代窑址的发现,对金代钧窑系窑场的烧制工艺的认知远远超出了原来的水平。考古发掘证明金代钧窑系窑场已经具备了烧制官窑钧瓷的能力。如2007年北京西单绒线胡同一处工地中,曾发现金代与元代的文化遗存,金代文化层除出土了大量定窑瓷器残片、民窑钧瓷残片和少量的耀州窑、磁州窑瓷器(器残)片外,还有一块阴刻“一”字的四足钧瓷残器底部。此钧瓷器底四足,残存着完整的一足和半足,足为如意云头状,对称地饰于方圆形器底,足上部分已失。从残器断截面观察,胎质细密,胎色深灰,底足处有磨损痕,应为经过一段时期使用后被损遗弃。
再细致观察,可以看出此器为二次烧成,成坯后,底足阴刻“一”字,素胎入窑。素胎烧成后,挂釉置支钉之上二次入窑烧制。内外为天青釉色,底足为褐黄色釉,无釉处为棕红色胎色,底足内釉上留下有一圈白色点状支钉痕。其云头状底足、釉上支钉痕的形况与呈色、内外釉色及胎质胎色等特征与传世所谓天青釉北宋官窑钧瓷相似。当为同期相同窑场烧制。
2008年,北京南城金代遗址中出土的一件天青釉出戟尊残器,外观器型与传统的北宋“官钧”极似,胎呈香灰色,釉厚处呈天青色,釉薄处渐至浅黄,底足内阴刻“八”字。底足无釉处呈胎质本色,无北宋“官钧”的褐黄色底釉。结合其胎壁比现存所谓北宋“官钧”厚重,应为金代烧制。
北京西城毛家湾出土的古代钧瓷标本中,数件定为北宋时期的官钧残片应为金代烧制,其器型、胎、釉及工艺特征与金代遗址中出土的金代官钧相同。对明代中期瓷器残片堆积何以有前朝之物有合理的解释,但古瓷研究与判定的复杂性可见一斑。
北京其他金代遗址发现的官窑钧瓷也有着相同特征,大大增加了多数传世官窑钧瓷应为金代烧制的可能性,而对“宣和元宝”钱模为金代烧制的可行性进一步论证与判断,更为这一论点提供了有力的佐证。需要重申的是,提出“官钧”“金代说”,或许并不是对“北宋说”和“明初说”的否定,相反,“金代说”的成立,恰恰证实“官钧”烧制工艺及制度的承前启后:金代的成就源于北宋,影响到元代和明初。
看到民间收藏群体的作用
民间收藏引发和推动的学术研究虽然积极性很高,并对科学考古发掘起着拾遗补缺的重要作用,却还达不到全面、科学、客观系统的程度,不能引领学术研究发展的主流。然而,比起只在市场中收取佣金的拍卖公司,民间收藏群体自发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准远远过之,甚至有的方面走在专业机构前面。官窑钧瓷烧制年代之争,均得益于民间收藏界对古代钧瓷的实物和理论研究。民间收藏者雅集、出书、展示、交流、考察既展示了收藏者高涨的参与热情,又突出了他们对知识掌握与更新冲撞中话语权的渴望。这种现象,早已不只局限在官窑钧瓷研究领域。比起民间收藏者在元代青花瓷器领域中如火如荼的举动,对官窑钧瓷的争论尚如浅溪下的暗流涌动。但在今天的文物艺术品研究收藏领域,几乎每次相关的大规模学术争论都有民间收藏作用其中的影子。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现象会愈演愈烈,会有越来越多的民间收藏力量登上历史舞台,逐渐作用于学术发展。
官窑钧瓷花盆烧制年代的争论与变化,最后影响到的绝不只是市场交易价格。每件充满传奇色彩的官窑钧瓷,能够续写传奇的只能是极少数人,更多的人只能从历史提供的舞台上从不同的利益角度出发,攫取虚无缥缈的功名,甚至可能在一生中连摸一次官窑钧瓷的机会都没有。尽管如此,还是会有越来越多的参与者投入到官窑钧瓷、元代青花瓷、宋代汝瓷等学术交锋的激流中来。唯一不变的是古代钧窑瓷器釉色变幻无穷的魅力。无论宋、金、元、明之分,还是官民之别,釉色晕化出的天然图案和色彩变化,才应该是我们衡量其价值的标准。它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人工天可代,天工人不如”的真谛与伟大。
客观地讲,北宋、金、元、明诸代均有烧制“官钧”的条件和可能,但经过公私藏界的努力研究和考察,支持“北宋说”者渐少,“元代说”和“明代说”正在寻找证据,“金代说”应破土而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众多的研究成果将会更加异彩纷呈。
三项论据的三种解读
北宋“官钧”突然间被人将改变了烧制年代,让人们在惊异之余,难免会问为什么?
支持与改变官钧“北宋”说的焦点目前集中于以下诸处:泥质“宣和元宝”钱模、“奉华”铭刻残瓷、河南禹州市古钧花园(原禹州制药厂)2004年出土的钧瓷标本。
否定“北宋官钧”所依之据针锋相对:泥质“宣和元宝”钱模的真实性;“奉华”铭刻残瓷是否存在;古瓷花园出土的钧瓷标本的烧制年代。然而,这三项论据中,前两项均不能构成推翻“北宋官钧”的有力论据。虽然“宣和元宝”钱模背后尚有“崇宁年制”,两者相互矛盾,但以此推论其为伪证,过于简单轻率。
“宣和元宝”钱模在20世纪70年代出土于钧台窑址,应非现代比比皆是的伪品。有无矛盾,均为先人所遗,理应善待,仔细研究,推断其内在含义。而今天的肯定者或否定者均缺乏深入研究,不应一概否定。若非北宋之物,也应系金、元、明、清所留。根据“崇宁年制”的“宣和元宝”年代顺序的矛盾,既无法肯定钱模必为北宋本朝之物,又不能完全否定钱模不是北宋所制。崇宁年号始用于1102年,4年后停用;“宣和”年号始用于1119年,7年后停用。中间至少13年的误差,成为今人否定官钧“北宋说”的利器。但是,今人如此苛求古人,难道古人就不能犯个错误?或者另有他情?
更为主要的是,钱模为古人制钱的范具。这块“宣和元宝”钱模,从出土地层的钧瓷特点、钱模用材、钱模文字特点及形制等方面分析,制作十分专业,可能为北宋晚期至金代中后期一百多年间的钧瓷窑场艺人私铸铜钱所遗。
北宋以降,严刑峻法惩治盗铸,私铸制钱却屡禁不绝;清代中后期则允许民间私铸制钱。结合历史上的政治、经济状况,各朝均有私铸,“宣和元宝”钱模为北宋或金代所遗的可能性较大。窑工利用自身的制范工艺能力和燃料便利,熔官铸铜钱加料后改铸,应能增加同值制钱的数量。唯不见钱模实物,无法推算其是否经过使用和私铸的获利比率。元、明、清诸代之人若想私铸铜钱,亦不必伪“宣和元宝”铜钱。有意思的是,如今收藏市场中“宣和元宝”与“宣和通宝”之价天壤之别,“宣和元宝”铜钱早迈入千元之列,“宣和通宝”铜钱尚多游离在5元之下。古人不会有如此先见之明的。
这件窑址中出土的“宣和元宝”钱模,无论其自身错误是否能支持官钧“北宋”说,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与官钧“明初说”无任何必然联系,即使是今人所为,也不能成为肯定或否定官钧“明初说”的有力证据。
“宣和元宝”钱模更明确了与出自同一地层的“官钧”瓷器,烧制年代应为北宋晚期至金代后期这一时间段内。换个角度表述,目前公私收藏的底部刻数目字样且制作规整的官窑烧制钧瓷,多数为北宋晚期至金代中晚期所制,以金代烧制的数量较多。至少在出土这块钱模的钧窑遗址地层内,官窑钧瓷是在北宋晚期至金代中后期这一时期烧制的。
“奉华”铭残钧瓷的存在与否,并不是证明其烧制年代的唯一证据。如果认定“奉华”款钧瓷存在并为南宋所刻的皇宫奉华堂(德寿官配殿)殿名,那么,它的失记恰恰不能构成推翻官钧“北宋”说的证据,同时也否定了官钧“明初”说之论,却能告诉我们金代烧制官钧后再南输的事实。
以古钧花园出土的标本中有方流鸡心扁壶和出戟尊之物与明代永乐、宣德时期瓷器、珐琅器形制特征相同,就认定古钧花园出土的标本为明初烧造,尚须进一步论证。即使这批标本确为明初烧制,但进而推论所有官窑钧瓷均为明初所为,在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这一观点有失偏颇。
部分官钧瓷器与明初景德镇瓷器的器型等特征较接近,是否就必然断定前者受后者影响,而不会是后者受前者影响呢?出戟尊源于古代青铜器造型,元代景德镇曾烧制青花绘图案的出戟尊。而景德镇珠山遗址的明代宣德地层出土有红釉和紫金釉椭圆形四足水仙盆,器型特征与台北故宫博物院藏的北宋汝窑水仙盆接近,是否也据此把北宋汝窑瓷器定成明初烧制呢?
不可否认的是,在景德镇珠山明初地层还出土了与官钧花盆、盆托较接近的同类器物。以其中的宣德青釉仰钟式花钵、青釉鼓钉三足钵为例比对:青釉仰钟式花钵撇口鼓腹,足墙微外撇,底留一孔,为养花之用,出土于宣德地层;青釉鼓钉三足钵,直口、浅腹、三足作如意云头状,外壁饰凸起的鼓钉八枚,腹部刻缠枝花卉,但因釉厚不太清晰,外壁有青花“大明宣德年制”横款。
这两件明初时期景德镇烧制的青釉花钵与目前“曾经”公认的北宋官钧瓷器相比,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从中可以看到,明初烧制的青釉花盆和盆钵应为仿照宋金时期官钧瓷器所为。这也与明代宣德时期有关许多仿制古器的记载相符,更符合宣德皇帝的性格嗜好。这说明“官钧”瓷器中有许多为宋金时期烧制。
海内外收藏了许多官钧瓷器,以仰钟式花盆和三足鼓钉洗多见,它们之间的尺寸、比例和特征既显示出有相似的规律,又有明显的不同,应为烧制年代和窑口的多样性所致。而景德镇明初时期仿烧的同类器与公私收藏和市场中的“官钧”瓷器相比,差异明显且无规律可言。这并不完全是因为窑口不同产生的差别,而是年代差异带来审美情趣和工艺水平的诸多不同。
假设所有“官钧”的烧造时代与明初景德镇同类瓷器的烧造时代相同,两者同为官窑的地位应按同一式样制瓷,两者之间的差异应有一定规律可循。但实际上,在所有的公私庋藏刻数字与不刻数字的“官钧”瓷器中,经过仔细比对,仍能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异;而将它们与明初景德镇官窑同类器相比,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我认为,这缘于烧制时代不同所致。北宋晚期、金代和明代烧制的“官钧”瓷器相混一起,有待细分。
多数传世官窑钧瓷应为
金代烧制的可能性
在围绕着官窑钧瓷出身的层层迷雾中,正确的探索方向在哪里,又应如何寻找和运用诸多证据,探明官窑钧瓷的真实面目呢?
现有经过科学考古证实的证据十分重要。对于它们不要急于否定。同样,通过非科学考古得到的证据也应受到足够的重视,各方面显现出的非牟利的民间研究热情需要保护。古代陶瓷研究中的科学性和多样性是并存的,随着公私收藏和研究在发展中深入,官窑钧瓷的真实面目将渐行渐近。
近年,北京地区在大规模城市建设中出土了许多带有所谓传世北宋官钧瓷器特征的残器和标本。当然,这些发现中的一部分并不是源于科学的考古挖掘,但经过科学、仔细、缜密的排比和筛选,从中可以推测出官窑钧瓷的烧制年代。
北京的城市建设自1949年后就一直处在进行时状态,当人数众多的民间收藏者积极关注时已经是上个世纪末了。由于北京南城开发较晚,而辽金遗迹又主要集中在南城,金代都城遗迹也集中于此,许多考古发现足以让我们重新审视原已定论的如烟历史,官钧烧造年代问题也在其中。
据不完全统计,带有官钧特点的钧瓷残器标本,在北京城中多处出土。目前已知,在东单妇联大楼地下明代地层出土过天青釉鼓钉洗,在南池子某清代王府地下清代地层出土刻“七”字的天青釉鼓钉洗残片,在牛街金代地层出土多件出戟尊、花盆、鼓钉洗残片,在原四川饭店附近地下金代地层出土刻“一”字天青釉花盆托残片,在南城某处有刻“八”字的天青釉出戟尊残器,在毛家湾明代瓷器堆积中出土有“官钧”瓷片。
如果仅根据出土地层相对应年代推定其烧制年代,那么,这些带有官窑特征的钧窑瓷器就可分别定为金代、明代、清代烧制,跨度近千年。从各种特征上判断,这些钧窑瓷器明显应为同一窑系烧制。根据其分布地点的文化层堆积、发现地点分布范围及比率分析,官窑性质的钧窑瓷器应为金代时期烧制的数量较多,或者说,海内外公私博物馆及流通市场中的官窑钧瓷大部分应为北宋晚期至金代晚期在河南窑场烧制,其中金代中期烧制的可能性极大,并且金代时期还烧制了一定数量的质量较高且不刻数字的官窑钧瓷。这不排除明初或其他时代烧制的“官钧”未被发现和完全认知的可能。
虽然不能以此否定明代初期也烧制有官窑钧瓷,但明初即使烧制此类瓷器也不会成为当时用于实用而现在用于收藏的钧瓷主流。
北京系金、元、明、清四朝都城和辽之南京城,地下遗存文物丰富。如果北宋、金、元、明、清诸代曾经烧制了官窑钧瓷,那么,在这些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堆积中会发现相应的遗存。实际上,在北京辽代地层没有发现钧瓷遗存痕迹;元代地层出土了大量钧窑瓷器标本,却不曾出现器型规整且底足刻数字的官窑钧瓷遗存;明代地层出土少量民窑钧瓷和数处多件官窑钧瓷片,其为前朝遗存的可能性大——也不排除乃明初河南烧造;清代地层出土了一处官窑钧瓷和数处清代景德镇官窑仿古钧瓷,河南烧制官窑钧瓷的可能性可以说完全没有。只有在金代文化堆积层遗存才发现了多处官窑钧瓷标本,其中,既有在原来金代皇宫遗址范围内出土的,也有在原金代中都城遗址边缘附近出土的。发现地点周围并没有发现其他特殊遗址,多和金代的定窑系、耀州窑系、磁州窑系及一般民窑钧瓷残片混杂在一起,基本可以推断这些官窑钧瓷烧制于金代。而北宋晚期烧制后被掳至金代之说于情于理过于牵强,尽管目前公开媒体中尚无称北宋官钧被掳至金地之说。
这些发现于金代中都城遗址的官窑钧瓷标本的各方面特征均与世间公私所藏的所谓北宋官窑钧瓷整器的特征相似,更与金代文化层遗存的品质精细的金代烧制的钧窑瓷器相似,不仅可以证明所谓官窑钧瓷大部分应烧制于金代,更证明了钧窑系瓷器在金代有了很大的发展。
学术研究曾常将带支钉痕的钧窑系碗、盘、瓶等器定为北宋时期烧制。现在,随着河南地区大量古代窑址的发现,对金代钧窑系窑场的烧制工艺的认知远远超出了原来的水平。考古发掘证明金代钧窑系窑场已经具备了烧制官窑钧瓷的能力。如2007年北京西单绒线胡同一处工地中,曾发现金代与元代的文化遗存,金代文化层除出土了大量定窑瓷器残片、民窑钧瓷残片和少量的耀州窑、磁州窑瓷器(器残)片外,还有一块阴刻“一”字的四足钧瓷残器底部。此钧瓷器底四足,残存着完整的一足和半足,足为如意云头状,对称地饰于方圆形器底,足上部分已失。从残器断截面观察,胎质细密,胎色深灰,底足处有磨损痕,应为经过一段时期使用后被损遗弃。
再细致观察,可以看出此器为二次烧成,成坯后,底足阴刻“一”字,素胎入窑。素胎烧成后,挂釉置支钉之上二次入窑烧制。内外为天青釉色,底足为褐黄色釉,无釉处为棕红色胎色,底足内釉上留下有一圈白色点状支钉痕。其云头状底足、釉上支钉痕的形况与呈色、内外釉色及胎质胎色等特征与传世所谓天青釉北宋官窑钧瓷相似。当为同期相同窑场烧制。
2008年,北京南城金代遗址中出土的一件天青釉出戟尊残器,外观器型与传统的北宋“官钧”极似,胎呈香灰色,釉厚处呈天青色,釉薄处渐至浅黄,底足内阴刻“八”字。底足无釉处呈胎质本色,无北宋“官钧”的褐黄色底釉。结合其胎壁比现存所谓北宋“官钧”厚重,应为金代烧制。
北京西城毛家湾出土的古代钧瓷标本中,数件定为北宋时期的官钧残片应为金代烧制,其器型、胎、釉及工艺特征与金代遗址中出土的金代官钧相同。对明代中期瓷器残片堆积何以有前朝之物有合理的解释,但古瓷研究与判定的复杂性可见一斑。
北京其他金代遗址发现的官窑钧瓷也有着相同特征,大大增加了多数传世官窑钧瓷应为金代烧制的可能性,而对“宣和元宝”钱模为金代烧制的可行性进一步论证与判断,更为这一论点提供了有力的佐证。需要重申的是,提出“官钧”“金代说”,或许并不是对“北宋说”和“明初说”的否定,相反,“金代说”的成立,恰恰证实“官钧”烧制工艺及制度的承前启后:金代的成就源于北宋,影响到元代和明初。
看到民间收藏群体的作用
民间收藏引发和推动的学术研究虽然积极性很高,并对科学考古发掘起着拾遗补缺的重要作用,却还达不到全面、科学、客观系统的程度,不能引领学术研究发展的主流。然而,比起只在市场中收取佣金的拍卖公司,民间收藏群体自发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准远远过之,甚至有的方面走在专业机构前面。官窑钧瓷烧制年代之争,均得益于民间收藏界对古代钧瓷的实物和理论研究。民间收藏者雅集、出书、展示、交流、考察既展示了收藏者高涨的参与热情,又突出了他们对知识掌握与更新冲撞中话语权的渴望。这种现象,早已不只局限在官窑钧瓷研究领域。比起民间收藏者在元代青花瓷器领域中如火如荼的举动,对官窑钧瓷的争论尚如浅溪下的暗流涌动。但在今天的文物艺术品研究收藏领域,几乎每次相关的大规模学术争论都有民间收藏作用其中的影子。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现象会愈演愈烈,会有越来越多的民间收藏力量登上历史舞台,逐渐作用于学术发展。
官窑钧瓷花盆烧制年代的争论与变化,最后影响到的绝不只是市场交易价格。每件充满传奇色彩的官窑钧瓷,能够续写传奇的只能是极少数人,更多的人只能从历史提供的舞台上从不同的利益角度出发,攫取虚无缥缈的功名,甚至可能在一生中连摸一次官窑钧瓷的机会都没有。尽管如此,还是会有越来越多的参与者投入到官窑钧瓷、元代青花瓷、宋代汝瓷等学术交锋的激流中来。唯一不变的是古代钧窑瓷器釉色变幻无穷的魅力。无论宋、金、元、明之分,还是官民之别,釉色晕化出的天然图案和色彩变化,才应该是我们衡量其价值的标准。它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人工天可代,天工人不如”的真谛与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