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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组织和团体中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工作规程或行为准则,是一个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在加强规范化管理中,逐步建立健全了队伍管理、办案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对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制度不落实,执行力不高的现象仍很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制度文化没有形成,按章办事的意识不强,没有把制度作为法则,在心中认可,行动上遵守。二是管理者执行制度缺乏表率性和一贯性,重制订轻落实,执行中随意性大,宽以待己,严于律人,使制度失去权威性。三是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较为原则、抽象,难以贯彻执行。四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执行力度不够,弱化了制度的执行,从而影响了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的进程。因此,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重在抓制度落实。
一、抓制度落实,要营造落实文化氛围
落实是一种文化。如果一个组织的全体成员在头脑中确立了落实的观念,那么其对组织的任何一项制度、政策、规范和任务就能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当“以落实为荣,不落实为耻”逐渐形成习惯,制度落实就会转化为一个单位的文化,从而对单位的各项建设发挥内在驱动作用。
首先,要强化制度至上意识。明确每个人既是制度管理的对象,又是制度执行的主体,让遵守、执行、维护制度成为每个干警的自觉行为,养成自律意识,形成用制度规范言行的氛围。
其次,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是一种份内的责任,“院兴我兴,人人有责”,是为全院负责。制度能否落实,关键要有一个负责任的组织和负责任的群体。只有全体干警都把组织所制定的计划、措施当作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来实施,把组织所制定的制度,当作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来遵守,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才会有制度执行的动力。
再次,要强化效益意识。制度的建设要立足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产生最大的工作效益。制度的制定一要有人本管理理念,使每一项制度和措施能被多数人认同和接受。同时要坚持民主管理,焕发干警参与管理的热情和主人翁精神,这样的制度执行才有实效。二要有可操作性,制度不能是原则性的大话、空话,应具有系统性、程序性、可行性,易记、易懂、易操作,否则,就会形同虚设。三要有实效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仅要看其形式好不好,更要看能否带来卓有成效的管理水平的变化,是否能推进各项工作发展。要通过制度的落实,使队伍建设和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干警行为和执法程序更加规范。
二、抓制度落实,要注重领导的表率作用
制度建设重在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应当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用坚强的党性、高尚的人格、科学的方法、优良的作风抓制度落实,做到言行一致,以行服人,敢于“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不搞制度让位权力,规定让位人情,只有这样制度落实才有保障。领导抓制度落实要做到:
第一,破“怕”字认真抓。从实践看,一些制度落实不好的重要原因,就是有的领导对制度的制定落实存在模糊认识,不带头执行,在群众中没有说服力。要解决这一问题,领导要克服“三怕”思想,一是要克服怕制定了制度自己的行为会受到约束;二是要克服怕条条框框多了,执行起来麻烦;三是要克服制度管严了群众有意见,怕自己失去威信等。领导对自身责任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既要完成任务,又要带队育人,政治业务两手抓;不仅满足于完成事务性工作,还要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思想状态、作风纪律、工作业绩负全责,把制度落实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是一个领导管理能力的缺失。领导既是制度的制订者,又是执行制度的排头兵,既要实施管理,自己的行为也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认真地抓好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破“盲”字明白抓。领导对工作制度内容说不清,除对自己接触的部分工作制度有些了解外,对其他制度抓落实时不知从何处下手,什么时间抓什么,谁去抓,抓到什么程度所知甚少,导致工作落实盲目被动,杂乱无章,落实不到位。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要勤于学习,熟悉制度内容,掌握标准和要求。二要善于运用,把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制度转化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把握制度的要求和标准,并自覺运用到工作管理之中。三要重视全面。虽部门职责领导分工不同,但检察院是一个整体,作为领导干部不能仅限于清楚自己所管工作的制度有哪些,还要清楚与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制度规定有哪些,只有达到“精通自己的,明白他人的,会抓全面的”,才能成为抓制度落实的明白领导。
第三,破“软”字敢于抓。有些领导特别是中层领导对难管的事和难管的人不愿管理,不敢坚持原则,不去严格要求,不批评提醒,放任自流,搞一团和气,使得一些不良行为和风气得不到解决,制度不能落实,因此,抓制度落实,领导要有敢管严管的信心和勇气,破除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公生严,廉生威”,只要出于公心,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在执行制度上能以身作则,敢当表率,就会形成无声的号召力,赢得管理者的权威和受管理者的尊重。
第四,破“难”字科学抓。制度落实应当注意工作策略和方式,讲究科学方法。一是要在时间上坚持一惯性,做到每天、每周、每月都要落实,防止时紧时松,患得患失,要时时落实,常年坚持。二是要在内容上做到系统性。制度函盖政治、执法、行政、纪律等,领导要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用各项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纪律,克服单一片面的管理。三是要在方法上注重协调性。制度落实需要全院干警和各部门去执行,这就要求每一个院领导和中层领导要站在全院大局上想问题,做工作不可各行其事,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互相协调,齐抓共管。
三、抓制度落实,要强化监督的严肃性
制度的严肃性是制度生命力的内在表现。其严肃性表现为赏信罚必原则。只有做到奖罚分明,从严抓落实才能使制度不流于形式,如果不从严抓落实,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失去意义。只有从严监督,经常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使执行不走过场。不管领导还是普通干警,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都必须从严要求,才能使全院步调一致,形成心齐、气顺、实干的良好精神氛围。
严肃监督,必须硬化责任措施。为了避免“人人有任务,个个推责任”,“项项有制度,件件难落实”的状况,就要从党组成员抓起,从中层干部抓起,实行“一岗双责”,把队伍管理、制度落实、业务工作、职责权限和奖罚措施,以目标责任的形式加以规定,形成级级明责任,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体系。同时,实行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警违纪违规领导连带处罚责任制,对在任职期内不履行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任务完不成,管理出问题,分别情况,该“检讨的检讨,该诫勉的诫勉,该处分的处分”,形成以责任促制度落实,以落实促进规范化管理局面。
严肃监督,必须硬化督察措施。督察是制度落到实处的保障,通过严格的检查,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避免失误,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在督察方式上应当做到“五个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察与突击督察相结合;专项督察与全面综合督察相结合;普遍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领导督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切实保障制度落实到位。
严肃监督,要硬化考核措施。考核是制度落实的重手段,是检查督察的最终结果,要把抓制度落实与责任人的政绩评定挂钩,对领导是否重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工作是否规范、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经过检查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制度面前没有特殊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制定严格考评办法,以责任和岗位目标为基础,以奖罚制度为依托,合理评价部门及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纳入干警晋职、晋级考评,坚持考核结果与干警的奖惩相结合,坚持考核结果与评先相结合,对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大力进行宣扬和奖励,对不遵守制度纪律的歪风邪气坚决给予打压,不留任何市场。通过严格的奖惩,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促进检察机关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 崇左 532200)
一、抓制度落实,要营造落实文化氛围
落实是一种文化。如果一个组织的全体成员在头脑中确立了落实的观念,那么其对组织的任何一项制度、政策、规范和任务就能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当“以落实为荣,不落实为耻”逐渐形成习惯,制度落实就会转化为一个单位的文化,从而对单位的各项建设发挥内在驱动作用。
首先,要强化制度至上意识。明确每个人既是制度管理的对象,又是制度执行的主体,让遵守、执行、维护制度成为每个干警的自觉行为,养成自律意识,形成用制度规范言行的氛围。
其次,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是一种份内的责任,“院兴我兴,人人有责”,是为全院负责。制度能否落实,关键要有一个负责任的组织和负责任的群体。只有全体干警都把组织所制定的计划、措施当作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来实施,把组织所制定的制度,当作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来遵守,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才会有制度执行的动力。
再次,要强化效益意识。制度的建设要立足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产生最大的工作效益。制度的制定一要有人本管理理念,使每一项制度和措施能被多数人认同和接受。同时要坚持民主管理,焕发干警参与管理的热情和主人翁精神,这样的制度执行才有实效。二要有可操作性,制度不能是原则性的大话、空话,应具有系统性、程序性、可行性,易记、易懂、易操作,否则,就会形同虚设。三要有实效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仅要看其形式好不好,更要看能否带来卓有成效的管理水平的变化,是否能推进各项工作发展。要通过制度的落实,使队伍建设和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干警行为和执法程序更加规范。
二、抓制度落实,要注重领导的表率作用
制度建设重在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应当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用坚强的党性、高尚的人格、科学的方法、优良的作风抓制度落实,做到言行一致,以行服人,敢于“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不搞制度让位权力,规定让位人情,只有这样制度落实才有保障。领导抓制度落实要做到:
第一,破“怕”字认真抓。从实践看,一些制度落实不好的重要原因,就是有的领导对制度的制定落实存在模糊认识,不带头执行,在群众中没有说服力。要解决这一问题,领导要克服“三怕”思想,一是要克服怕制定了制度自己的行为会受到约束;二是要克服怕条条框框多了,执行起来麻烦;三是要克服制度管严了群众有意见,怕自己失去威信等。领导对自身责任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既要完成任务,又要带队育人,政治业务两手抓;不仅满足于完成事务性工作,还要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思想状态、作风纪律、工作业绩负全责,把制度落实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是一个领导管理能力的缺失。领导既是制度的制订者,又是执行制度的排头兵,既要实施管理,自己的行为也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认真地抓好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破“盲”字明白抓。领导对工作制度内容说不清,除对自己接触的部分工作制度有些了解外,对其他制度抓落实时不知从何处下手,什么时间抓什么,谁去抓,抓到什么程度所知甚少,导致工作落实盲目被动,杂乱无章,落实不到位。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要勤于学习,熟悉制度内容,掌握标准和要求。二要善于运用,把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制度转化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把握制度的要求和标准,并自覺运用到工作管理之中。三要重视全面。虽部门职责领导分工不同,但检察院是一个整体,作为领导干部不能仅限于清楚自己所管工作的制度有哪些,还要清楚与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制度规定有哪些,只有达到“精通自己的,明白他人的,会抓全面的”,才能成为抓制度落实的明白领导。
第三,破“软”字敢于抓。有些领导特别是中层领导对难管的事和难管的人不愿管理,不敢坚持原则,不去严格要求,不批评提醒,放任自流,搞一团和气,使得一些不良行为和风气得不到解决,制度不能落实,因此,抓制度落实,领导要有敢管严管的信心和勇气,破除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公生严,廉生威”,只要出于公心,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在执行制度上能以身作则,敢当表率,就会形成无声的号召力,赢得管理者的权威和受管理者的尊重。
第四,破“难”字科学抓。制度落实应当注意工作策略和方式,讲究科学方法。一是要在时间上坚持一惯性,做到每天、每周、每月都要落实,防止时紧时松,患得患失,要时时落实,常年坚持。二是要在内容上做到系统性。制度函盖政治、执法、行政、纪律等,领导要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用各项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纪律,克服单一片面的管理。三是要在方法上注重协调性。制度落实需要全院干警和各部门去执行,这就要求每一个院领导和中层领导要站在全院大局上想问题,做工作不可各行其事,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互相协调,齐抓共管。
三、抓制度落实,要强化监督的严肃性
制度的严肃性是制度生命力的内在表现。其严肃性表现为赏信罚必原则。只有做到奖罚分明,从严抓落实才能使制度不流于形式,如果不从严抓落实,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失去意义。只有从严监督,经常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使执行不走过场。不管领导还是普通干警,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都必须从严要求,才能使全院步调一致,形成心齐、气顺、实干的良好精神氛围。
严肃监督,必须硬化责任措施。为了避免“人人有任务,个个推责任”,“项项有制度,件件难落实”的状况,就要从党组成员抓起,从中层干部抓起,实行“一岗双责”,把队伍管理、制度落实、业务工作、职责权限和奖罚措施,以目标责任的形式加以规定,形成级级明责任,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体系。同时,实行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警违纪违规领导连带处罚责任制,对在任职期内不履行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任务完不成,管理出问题,分别情况,该“检讨的检讨,该诫勉的诫勉,该处分的处分”,形成以责任促制度落实,以落实促进规范化管理局面。
严肃监督,必须硬化督察措施。督察是制度落到实处的保障,通过严格的检查,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避免失误,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在督察方式上应当做到“五个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察与突击督察相结合;专项督察与全面综合督察相结合;普遍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领导督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切实保障制度落实到位。
严肃监督,要硬化考核措施。考核是制度落实的重手段,是检查督察的最终结果,要把抓制度落实与责任人的政绩评定挂钩,对领导是否重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工作是否规范、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经过检查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制度面前没有特殊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制定严格考评办法,以责任和岗位目标为基础,以奖罚制度为依托,合理评价部门及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纳入干警晋职、晋级考评,坚持考核结果与干警的奖惩相结合,坚持考核结果与评先相结合,对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大力进行宣扬和奖励,对不遵守制度纪律的歪风邪气坚决给予打压,不留任何市场。通过严格的奖惩,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促进检察机关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 崇左 53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