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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儿童中心推出的一系列“德润童心”活动中,由学前教育部推出的家园共育四好儿童“四好”幼儿家庭行动计划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也是学前教育部落实、推进“德润童心”德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部分内容。
目前,学前教育部现有在校孩子1000余名,家庭约2000多个,如果算上孩子们的祖辈家长,家长数量可达6000余人。现在,我们开展幼儿“四好”家庭行动计划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等优势,充分发挥中国儿童中心作为全国妇联服务儿童和家庭的重要平台作用,在学校、家长、社会的协同下,形成可知、可感、可操作、可体验的培育“四好”儿童之幼儿家庭德育模式,辐射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行动;为广大家庭确定家庭教育的方向,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让孩子们争做“四好”儿童,以文明的生活方式,影响、改变自己及周围的世界,创造、发现美好。
项目缘起以“德”带动儿童整体发展
德育是促进个体道德构建价值引导活动。德育是一种价值引导活动,它需要个体在道德价值的理解与道德实践能力等方面的不断建构和提升,是一个环境与生长相统一,价值引导与个体价值建构相统一的过程。因此,我们要堅持自主建构和主体性原则开展“四好”儿童的培育,反对灌输强制的方法。这也是现代教育学与心理学给我们的启示。
家庭(家长)是主体,激发带动家长的内在动力是成功根本。“四好”幼儿家庭行动计划提出的初衷和重点即是唤醒家庭的意识,激发家庭(家长)在培育“四好”儿童方面的主体责任。据我们了解,现代家庭德育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智轻德,二是忽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训,三是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四是家庭(家长)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针对这四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设计并启动了幼儿“四好”家庭行动计划,旨在通过该项目唤醒家长意识,通过家校合作、家园合作的方式,培训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和好人格的“四好”幼儿,为幼儿的一生点亮未来。
儿童的发展是综合的、整体的发展。正如发展心理学指出,儿童的发展是发展连续性和阶段性辩证统一的过程,其发展也是综合、整体性的。儿童的“四好”是儿童其他方面(如智力、身体、情绪情感)发展的引领,与此同时,儿童其他方面发展也会影响儿童的“四好”。因此,我们要辩证、客观地坚持整体性和生态性原则,整体促进儿童发展。
目标与内容用“四好”带动“多好”
“四好”是指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和好人格。其中,好思想重在对幼儿进行理想信念价值观的启蒙教育,在幼小心灵播下爱的种子,如激发幼儿对祖国、家庭、家乡、集体、劳动、科学、和平等的热爱之情。好品德重在培养幼儿在公共场合、集体环境以及与他人关系中的良好行为规范,在幼小心灵播下道德的种子,如诚实、友爱、孝顺、尊重他人、感恩、勤俭、讲礼貌、爱护公物等优良品德。好习惯重在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运动习惯、学习习惯、思维习惯,在幼小的心灵里播下健康快乐的种子,如自己的事自己做、早睡早起、不挑食、正确洗手、爱运动、喜欢看书、勤动脑、爱思考、爱探索。好人格重在培养幼儿独立自主、乐观向上、自尊自信、勇敢坚毅等积极品质,在幼小心灵种下幸福的种子,如自主、独立、活泼开朗、乐群、自信、勇敢、坚毅、勤奋、努力、情绪稳定愉悦。
“四好”包括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四方面之间相互影响,互相促进。我们认为,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是好人格的魂和基础,没有良好品格就谈不上好人格;同时,好人格的各个要素又是在“德”的统领下整合、协调、发挥作用,最终以一个综合体沉淀于个体身上。
活动路径“四好”点亮孩子幸福人生
目前,项目已经通过开展前期调研,了解了家长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时的困难及关注的社会、家庭与幼儿层面的需求,为项目的开展和有针对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调研结果,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品格培养、学校德育原理、家庭教育等内容对“四好”内容进行了多次讨论与分析,明确了“四好”28个关键词,进行了分年龄的分解,明细了各年龄段进行“四好”培育的重点,形成《“四好”幼儿培育指南(试行)》,以指导家庭与学校明晰内容;
探讨了系列主题活动、展示交流、家长工作坊和家访等多种路径;
设计了60页的《“四好”幼儿家庭行动计划家园互动手册(试用版)》,其中包括项目内容、项目理念介绍及《“四好”幼儿培育指南(试行)》,更多的则是根据学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家园互动的针对性,设计了可操作、互动的“四好”内容,指引家长与学校有计划地开展,并充分调动家庭的积极参与度,让“四好”培育融入家庭与学校之中,服务家庭,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根据计划,“四好”幼儿家庭行动计划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实践探索阶段,在中国儿童中心学前教育部进行家校协同培育“四好”幼儿的实践探索。第二阶段为实践探索与推广,在中国儿童中心学前教育部进行家庭—学校—社区协同的实践探索;家校协同培育“四好”幼儿实践模式在全国试点推广。第三阶段为推广应用阶段,在全国逐步推广家庭—学校—社区协同培育“四好”幼儿家庭行动的实践模式与方法。
目前,学前教育部现有在校孩子1000余名,家庭约2000多个,如果算上孩子们的祖辈家长,家长数量可达6000余人。现在,我们开展幼儿“四好”家庭行动计划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等优势,充分发挥中国儿童中心作为全国妇联服务儿童和家庭的重要平台作用,在学校、家长、社会的协同下,形成可知、可感、可操作、可体验的培育“四好”儿童之幼儿家庭德育模式,辐射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行动;为广大家庭确定家庭教育的方向,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让孩子们争做“四好”儿童,以文明的生活方式,影响、改变自己及周围的世界,创造、发现美好。
项目缘起以“德”带动儿童整体发展
德育是促进个体道德构建价值引导活动。德育是一种价值引导活动,它需要个体在道德价值的理解与道德实践能力等方面的不断建构和提升,是一个环境与生长相统一,价值引导与个体价值建构相统一的过程。因此,我们要堅持自主建构和主体性原则开展“四好”儿童的培育,反对灌输强制的方法。这也是现代教育学与心理学给我们的启示。
家庭(家长)是主体,激发带动家长的内在动力是成功根本。“四好”幼儿家庭行动计划提出的初衷和重点即是唤醒家庭的意识,激发家庭(家长)在培育“四好”儿童方面的主体责任。据我们了解,现代家庭德育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智轻德,二是忽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训,三是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四是家庭(家长)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针对这四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设计并启动了幼儿“四好”家庭行动计划,旨在通过该项目唤醒家长意识,通过家校合作、家园合作的方式,培训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和好人格的“四好”幼儿,为幼儿的一生点亮未来。
儿童的发展是综合的、整体的发展。正如发展心理学指出,儿童的发展是发展连续性和阶段性辩证统一的过程,其发展也是综合、整体性的。儿童的“四好”是儿童其他方面(如智力、身体、情绪情感)发展的引领,与此同时,儿童其他方面发展也会影响儿童的“四好”。因此,我们要辩证、客观地坚持整体性和生态性原则,整体促进儿童发展。
目标与内容用“四好”带动“多好”
“四好”是指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和好人格。其中,好思想重在对幼儿进行理想信念价值观的启蒙教育,在幼小心灵播下爱的种子,如激发幼儿对祖国、家庭、家乡、集体、劳动、科学、和平等的热爱之情。好品德重在培养幼儿在公共场合、集体环境以及与他人关系中的良好行为规范,在幼小心灵播下道德的种子,如诚实、友爱、孝顺、尊重他人、感恩、勤俭、讲礼貌、爱护公物等优良品德。好习惯重在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运动习惯、学习习惯、思维习惯,在幼小的心灵里播下健康快乐的种子,如自己的事自己做、早睡早起、不挑食、正确洗手、爱运动、喜欢看书、勤动脑、爱思考、爱探索。好人格重在培养幼儿独立自主、乐观向上、自尊自信、勇敢坚毅等积极品质,在幼小心灵种下幸福的种子,如自主、独立、活泼开朗、乐群、自信、勇敢、坚毅、勤奋、努力、情绪稳定愉悦。
“四好”包括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四方面之间相互影响,互相促进。我们认为,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是好人格的魂和基础,没有良好品格就谈不上好人格;同时,好人格的各个要素又是在“德”的统领下整合、协调、发挥作用,最终以一个综合体沉淀于个体身上。
活动路径“四好”点亮孩子幸福人生
目前,项目已经通过开展前期调研,了解了家长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时的困难及关注的社会、家庭与幼儿层面的需求,为项目的开展和有针对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调研结果,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品格培养、学校德育原理、家庭教育等内容对“四好”内容进行了多次讨论与分析,明确了“四好”28个关键词,进行了分年龄的分解,明细了各年龄段进行“四好”培育的重点,形成《“四好”幼儿培育指南(试行)》,以指导家庭与学校明晰内容;
探讨了系列主题活动、展示交流、家长工作坊和家访等多种路径;
设计了60页的《“四好”幼儿家庭行动计划家园互动手册(试用版)》,其中包括项目内容、项目理念介绍及《“四好”幼儿培育指南(试行)》,更多的则是根据学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家园互动的针对性,设计了可操作、互动的“四好”内容,指引家长与学校有计划地开展,并充分调动家庭的积极参与度,让“四好”培育融入家庭与学校之中,服务家庭,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根据计划,“四好”幼儿家庭行动计划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实践探索阶段,在中国儿童中心学前教育部进行家校协同培育“四好”幼儿的实践探索。第二阶段为实践探索与推广,在中国儿童中心学前教育部进行家庭—学校—社区协同的实践探索;家校协同培育“四好”幼儿实践模式在全国试点推广。第三阶段为推广应用阶段,在全国逐步推广家庭—学校—社区协同培育“四好”幼儿家庭行动的实践模式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