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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颁布了《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其中提出: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强调“裸官”不能担任正职,目的是以规范对各级领导干部用权、用钱、用人的监督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制度漏洞,推进防腐倡廉建设。
“裸官”早已出现,成为一股风气。有时看到一些情形,官员的配偶和子女接连加入外国国籍,官员政绩平平,饱受非议,却步步高升,身居要职,手握大权。有的“裸官”由于配偶和子女都在外国,没有后顾之忧,无视党纪国法,贪污腐败,肆意妄为。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刻逃亡外国,逃避我国法律制裁,悠哉乐哉。
“裸官”备受人们关注。一般来说,官员应该对党和国家充满信心,对国家忠诚。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不是没可能,为何迫不及待地要将配偶和子女全部送到国外?他们担心什么?那不如辞职算了,却还在享受着政府提供的俸禄。他们没有到最后一刻都不会主动离开职位出国,难道他们真的是旷世奇才,国家非要他们不可?
并且,官员要成为“裸官”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们的配偶和子女去的都不是落后国家,绝大多数是几个发达国家,需要的费用很多,官员如果勤政廉洁就不会轻而易举地拿出一笔巨款“潇洒”地把配偶和子女送到国外。“裸官”虽然不都是“贪官”,但是,“裸官”不断出现,怎么没人去查一查,看看他们“裸”的资本是什么?
现在,有的官员在表面上说得冠冕堂皇,信誓旦旦,廉洁从政,防腐拒变,私下里相信的却是一套权钱逻辑,完全违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裸官”最牵挂的人都不在国内了,是不是会一心一意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为民造福?要是这样就好了。最怕的是最后的疯狂,想方设法再“捞一把”,然后突然失踪,摇身一变成为“洋人”,那样的话影响极坏。
深圳市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这是一种温柔的防腐举措,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因为官员是否贪污腐败与他们是不是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没有直接的联系。
重要的是,对“裸官”的任职进行严格规定,无形中意味着其他职位可以是“裸官”。要知道,其他职位的数量远远大于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班子的职位数量,官场可千万别成为澡场,都是“裸”的。如果反腐制度不健全,反腐力度不大,谁能保证不会有更多的贪污腐败的“裸官”出现呢?
强调“裸官”不能担任正职,目的是以规范对各级领导干部用权、用钱、用人的监督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制度漏洞,推进防腐倡廉建设。
“裸官”早已出现,成为一股风气。有时看到一些情形,官员的配偶和子女接连加入外国国籍,官员政绩平平,饱受非议,却步步高升,身居要职,手握大权。有的“裸官”由于配偶和子女都在外国,没有后顾之忧,无视党纪国法,贪污腐败,肆意妄为。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刻逃亡外国,逃避我国法律制裁,悠哉乐哉。
“裸官”备受人们关注。一般来说,官员应该对党和国家充满信心,对国家忠诚。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不是没可能,为何迫不及待地要将配偶和子女全部送到国外?他们担心什么?那不如辞职算了,却还在享受着政府提供的俸禄。他们没有到最后一刻都不会主动离开职位出国,难道他们真的是旷世奇才,国家非要他们不可?
并且,官员要成为“裸官”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们的配偶和子女去的都不是落后国家,绝大多数是几个发达国家,需要的费用很多,官员如果勤政廉洁就不会轻而易举地拿出一笔巨款“潇洒”地把配偶和子女送到国外。“裸官”虽然不都是“贪官”,但是,“裸官”不断出现,怎么没人去查一查,看看他们“裸”的资本是什么?
现在,有的官员在表面上说得冠冕堂皇,信誓旦旦,廉洁从政,防腐拒变,私下里相信的却是一套权钱逻辑,完全违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裸官”最牵挂的人都不在国内了,是不是会一心一意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为民造福?要是这样就好了。最怕的是最后的疯狂,想方设法再“捞一把”,然后突然失踪,摇身一变成为“洋人”,那样的话影响极坏。
深圳市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这是一种温柔的防腐举措,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因为官员是否贪污腐败与他们是不是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没有直接的联系。
重要的是,对“裸官”的任职进行严格规定,无形中意味着其他职位可以是“裸官”。要知道,其他职位的数量远远大于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班子的职位数量,官场可千万别成为澡场,都是“裸”的。如果反腐制度不健全,反腐力度不大,谁能保证不会有更多的贪污腐败的“裸官”出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