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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造价管理控制对承发包双方均尤其关键,目前财政投资施工项目,一般采用财政局委托下属财审评估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施工项目造价按国家和地方相关预算编制办法、当地材料信息单价进行评审,以此批复单价做为承发包方最终的工程造价。分析了财政评审过程跟踪项目工程造价问题,并就此类问题提出相关措施。
[关键词]过程跟踪;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3-0268-01
1 引言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积极的意义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当前,在建设领域,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合同价、决算超预算的“四超”现象十分普遍,导致投资规模失控、工程造价失真,严重影响投资效益。通过各省市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可公平公正对待承发包人,有利于项目实施,减少工程造价纠纷。
2 承发包合同中工程造价组价条款的重要性
一般市政工程项目合同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此合同范本分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对于承包人,对于财政评审项目,必须在签订大合同时咬文嚼字、有力有据对合同造价组价条款研究分析,签订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合同条款,以便于编制工程造价。
首先应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六条合同文件的构成,对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此项可对项目取费费率予以相关约定,是采用工程造价降造还是费率打折尤为重要,做为承包人应做透做熟区域市场,掌握当地工程造价相关文件,提前测算,便于签订有利于承包人的费率合同条款。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相关合同条款,例如某合同协议条款为:“12.3.3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本工程因属抢修工程,因无相应的清单单价,工程量清单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市上月造价信息或市场价及相关定额按*府发[20**] *号文取费执收标准组价,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共同签认后的综合单价即为暂定合同单价,具体单价由市财政终审价为准)。 工程量清单按以下原则进行组价:1、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2、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工程量为计算依据,现场实际发生增减按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认为计量依据。3、工程组价依据《**年**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年**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省补充预算定额)、**省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定额组价,以上定额均未涵盖时,采用全国其他省份类似或相近定额组价。4、工程组价时材料价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上月最新信息价执行。若信息价未涵盖时,对成本投入進行核定,最终按市财政评审部门确认单价为准。”此条款对于市政定额缺项、不全的省市,可借鉴国家或相关省市的相关定额,但各省市市政定额也存在编制办法、定额含量、编制时间等不同方面的差异,做为承包人必须重点关注测算相关定额,在区域市场必须长期耕耘,不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样对于合理有序发展的企业尤为不利,企业必须及时掌握区域市场地方文件、地方材料信息价等信息,这样才能在工程造价普遍降造的时期,从定额组价上尽可能取得合理的效益。
3 承包方预算编制顺序与依据
工程项目定额计价,总价让利合同做为部分省市常用的一种工程造价定价方式,对于承包方来讲预算编制合理性尤为重要。一是复核设计图纸数量,查漏补缺,联系设计院把设计数量均反映到设计图纸内;二是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需监理、业主、设计等相关单位批复,按已批复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计算出措施项目数量,纳入预算中计算工程造价;三是实际施工中的设计与已批复施工组织设计存在差异部分,及时找监理、业主办理现场签证,一般一年以内完工项目纳入决算时办理,一年以上完工项目可暂办理设计变更计量也可完工决算时处理;四是查找当地材料信息单价做为工料机组成部分,对于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单价,采取承包人、发包人、监理、财审等四方询价方式确定材料单价;五是工程项目费率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六是对照工程项目、数量查找相关定额子目,按照一至五项约定采用相关工程造价办公软件编制出项目工程预算书,提交监理审核。
4 造价咨询机构评审的公平公正性
一般项目工程预算书,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据实审核后报发包人,发包人造价工程师再次审核后,按照程序报当地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一般采用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模式。不论是哪种审核模式,一般均是以设计数量、组价原则为依据,审核人员按照预算软件核减工程造价,将初步结果通报送审单位。送审单位再将初审结算告知承包人,一般核减工程造价比例较大;此时,承包人的预算人员尤其重要,需掌握施工工艺、工序、工期等相关知识,包括自行编制预算的组价原则,逐一与审核人员说明解释补充相关资料,此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双方在博弈,只要能合理解释组价项目,一般审核人员均予以通过调整初审预算书。对于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项目,会采用会商方式解决,这将是承包人最后的一根救命草,会前承包人将多次与业主、监理、市财政相关人员沟通,争取会前达成一致,在会前解决或会上解决;若商会再不能解决的问题,将滞后,通过二审、三审逐步解决。
5 结语
综合上述,工程项目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承发包人能按照合同订立基本原则,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原则执行,以国家或各省市相关编制办法、定额为依据,通过市财政评审定价,可以有效解决工程造价超概算问题,也可以解决承包人投标大幅降造问题,有利于施工项目工程造价合理,对项目实施有利。
参考文献
[1]李建峰,工程计价与造价管理,21世纪高等学校规划教材
[2]陈燕顺,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丛书
[3]邬晓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计量与支付手册
[关键词]过程跟踪;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3-0268-01
1 引言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积极的意义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当前,在建设领域,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合同价、决算超预算的“四超”现象十分普遍,导致投资规模失控、工程造价失真,严重影响投资效益。通过各省市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可公平公正对待承发包人,有利于项目实施,减少工程造价纠纷。
2 承发包合同中工程造价组价条款的重要性
一般市政工程项目合同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此合同范本分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对于承包人,对于财政评审项目,必须在签订大合同时咬文嚼字、有力有据对合同造价组价条款研究分析,签订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合同条款,以便于编制工程造价。
首先应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六条合同文件的构成,对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此项可对项目取费费率予以相关约定,是采用工程造价降造还是费率打折尤为重要,做为承包人应做透做熟区域市场,掌握当地工程造价相关文件,提前测算,便于签订有利于承包人的费率合同条款。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相关合同条款,例如某合同协议条款为:“12.3.3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本工程因属抢修工程,因无相应的清单单价,工程量清单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市上月造价信息或市场价及相关定额按*府发[20**] *号文取费执收标准组价,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共同签认后的综合单价即为暂定合同单价,具体单价由市财政终审价为准)。 工程量清单按以下原则进行组价:1、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2、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工程量为计算依据,现场实际发生增减按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认为计量依据。3、工程组价依据《**年**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年**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省补充预算定额)、**省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定额组价,以上定额均未涵盖时,采用全国其他省份类似或相近定额组价。4、工程组价时材料价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上月最新信息价执行。若信息价未涵盖时,对成本投入進行核定,最终按市财政评审部门确认单价为准。”此条款对于市政定额缺项、不全的省市,可借鉴国家或相关省市的相关定额,但各省市市政定额也存在编制办法、定额含量、编制时间等不同方面的差异,做为承包人必须重点关注测算相关定额,在区域市场必须长期耕耘,不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样对于合理有序发展的企业尤为不利,企业必须及时掌握区域市场地方文件、地方材料信息价等信息,这样才能在工程造价普遍降造的时期,从定额组价上尽可能取得合理的效益。
3 承包方预算编制顺序与依据
工程项目定额计价,总价让利合同做为部分省市常用的一种工程造价定价方式,对于承包方来讲预算编制合理性尤为重要。一是复核设计图纸数量,查漏补缺,联系设计院把设计数量均反映到设计图纸内;二是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需监理、业主、设计等相关单位批复,按已批复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计算出措施项目数量,纳入预算中计算工程造价;三是实际施工中的设计与已批复施工组织设计存在差异部分,及时找监理、业主办理现场签证,一般一年以内完工项目纳入决算时办理,一年以上完工项目可暂办理设计变更计量也可完工决算时处理;四是查找当地材料信息单价做为工料机组成部分,对于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单价,采取承包人、发包人、监理、财审等四方询价方式确定材料单价;五是工程项目费率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六是对照工程项目、数量查找相关定额子目,按照一至五项约定采用相关工程造价办公软件编制出项目工程预算书,提交监理审核。
4 造价咨询机构评审的公平公正性
一般项目工程预算书,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据实审核后报发包人,发包人造价工程师再次审核后,按照程序报当地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一般采用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模式。不论是哪种审核模式,一般均是以设计数量、组价原则为依据,审核人员按照预算软件核减工程造价,将初步结果通报送审单位。送审单位再将初审结算告知承包人,一般核减工程造价比例较大;此时,承包人的预算人员尤其重要,需掌握施工工艺、工序、工期等相关知识,包括自行编制预算的组价原则,逐一与审核人员说明解释补充相关资料,此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双方在博弈,只要能合理解释组价项目,一般审核人员均予以通过调整初审预算书。对于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项目,会采用会商方式解决,这将是承包人最后的一根救命草,会前承包人将多次与业主、监理、市财政相关人员沟通,争取会前达成一致,在会前解决或会上解决;若商会再不能解决的问题,将滞后,通过二审、三审逐步解决。
5 结语
综合上述,工程项目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承发包人能按照合同订立基本原则,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原则执行,以国家或各省市相关编制办法、定额为依据,通过市财政评审定价,可以有效解决工程造价超概算问题,也可以解决承包人投标大幅降造问题,有利于施工项目工程造价合理,对项目实施有利。
参考文献
[1]李建峰,工程计价与造价管理,21世纪高等学校规划教材
[2]陈燕顺,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丛书
[3]邬晓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计量与支付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