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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质量提升的诉求,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管理凸显的位置越来越重要,质量管理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作为建筑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质量管理的好坏决定企业的生存,质量管理的好坏反应企业的管理水平,更关系到国计民生,作为一名建设工程领域的质量监督人员深感责任重大,对从业以来的质量管理作如下浅议:
关键词:目标、组织、控制、措施、主体
一、质量目标
对于一个完整的单位工程来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贯穿整个建设工程的全寿命周期,建设工程的质量好坏取决于各方参建的责任主体的通力协作和各责任主体的管理水平,所以,建设工程自立项开始就应该确定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依据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及法规;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均明确管理的目标,并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使参与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为目标的实现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组织机构
明确目标的同时必须完善组织机构,将个方的责任主体纳入整体质量目标管理体系中,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工程施工质量目标要求,确定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有效措施,将各责任主体进行职能分配,使质量管理体系能有效正常运转。
三、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各责任主体之间有效的协调,使各参建方的材料、机械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完善的材料、机械、设备、劳务及试验等采购制度;使各类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设置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如: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方单位的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搅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等。建筑材料、预制加工品和工艺设备质量检查验收措施;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以及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跟踪监控办法。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指导书;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四、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来源于建设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有:施工准备工作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持续改进等。
1、人的控制:以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的管理目标为中心,配备合适的管理人员;严格实行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坚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及技术培训;严格现场管理制度和生产纪律,规范人的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行为;加强激励和沟通活动等。
2、材料设备的控制:抓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的采购、材料检验、材料的仓储和使用;建筑设备的选择采购、设备运输、设备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和设备调试等。
3、施工设备的控制:从施工需要和保证质量的要求出发,确定相应类型的性能参数;按照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性能可靠、使用安全的原则选择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配备适合的操作人员并加强维护。
4、施工方法的控制: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检测手段、施工程序安排必须与工程相匹配。
5、环境的控制:包括自然环境的控制、管理环境的控制和劳动作业环境的控制。
通过以上的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质量管理系统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从而保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
五、质量主体分析
工程质量问题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很多。因此,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主体。在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监管主体;二是建设单位(监理)主体;三是建筑工程施工主体。
1.政府监管主体。
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微观层次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全国各地的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机构就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政府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把握上不够准确。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如由质量监督站去组织质量验评、竣工验收,进行过程检查等,这等于成了企业质量检查员了。再有是政府质量监督重点监督什么,不够明确,还有是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
2.建设单位(业主)主体。
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都是建设单位承担的,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建筑单位对工程进行管理主要办法是工程监理。建设单位雇请监理公司对建筑工程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但是建设单位必须保证监理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监理工程师必须讲究职业道德,监理公司要注意社会形象,严禁出卖资质,不能出让监理业务,必须坚持原则,不能利用监理之便,行个人之私,更不能和某些方面勾结起来,弄虚作假,损害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施工主体。
质量控制体制的第三个层次,由直接生产者来保证质量,既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府主要是通过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生产者的质量。由于目前直接生产者不规范运作的问题比较多,特别是对政府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不认真贯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比较多。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制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实处。工程项目作为企业施工生产的主战场,不仅是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更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源泉所在,必须确保安全、优质、按期向顾客提供建筑产品。
结束语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发展, 以及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持续高速增长的新阶段,建筑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建筑工程质量量存在不少问题,如屋顶漏水、外墙渗漏等,因此,在房屋建筑施工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施工管理的头等大事,应该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质量隐患,为社会发展造就质量更优的、更佳的建筑工程,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只有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筑质量才能有根本的保证。但是,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监督管理人员在树立职业意识和敬业精神外, 监督管理人员还要认真总结在工程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经验与不足,探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更加有效地推进建筑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宇峙:工程质量监理[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年.
[2]汪黎明: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若干问题刍议[J],工程质量,2009(8).
[3]廖品槐: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8
作者简介
杨凯,140102197809095114大学本科学历,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科科长,长期从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独特的理解。
关键词:目标、组织、控制、措施、主体
一、质量目标
对于一个完整的单位工程来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贯穿整个建设工程的全寿命周期,建设工程的质量好坏取决于各方参建的责任主体的通力协作和各责任主体的管理水平,所以,建设工程自立项开始就应该确定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依据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及法规;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均明确管理的目标,并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使参与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为目标的实现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组织机构
明确目标的同时必须完善组织机构,将个方的责任主体纳入整体质量目标管理体系中,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工程施工质量目标要求,确定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有效措施,将各责任主体进行职能分配,使质量管理体系能有效正常运转。
三、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各责任主体之间有效的协调,使各参建方的材料、机械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完善的材料、机械、设备、劳务及试验等采购制度;使各类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设置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如: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方单位的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搅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等。建筑材料、预制加工品和工艺设备质量检查验收措施;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以及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跟踪监控办法。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指导书;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四、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来源于建设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有:施工准备工作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持续改进等。
1、人的控制:以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的管理目标为中心,配备合适的管理人员;严格实行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坚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及技术培训;严格现场管理制度和生产纪律,规范人的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行为;加强激励和沟通活动等。
2、材料设备的控制:抓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的采购、材料检验、材料的仓储和使用;建筑设备的选择采购、设备运输、设备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和设备调试等。
3、施工设备的控制:从施工需要和保证质量的要求出发,确定相应类型的性能参数;按照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性能可靠、使用安全的原则选择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配备适合的操作人员并加强维护。
4、施工方法的控制: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检测手段、施工程序安排必须与工程相匹配。
5、环境的控制:包括自然环境的控制、管理环境的控制和劳动作业环境的控制。
通过以上的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质量管理系统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从而保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
五、质量主体分析
工程质量问题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很多。因此,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主体。在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监管主体;二是建设单位(监理)主体;三是建筑工程施工主体。
1.政府监管主体。
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微观层次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全国各地的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机构就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政府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把握上不够准确。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如由质量监督站去组织质量验评、竣工验收,进行过程检查等,这等于成了企业质量检查员了。再有是政府质量监督重点监督什么,不够明确,还有是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
2.建设单位(业主)主体。
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都是建设单位承担的,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建筑单位对工程进行管理主要办法是工程监理。建设单位雇请监理公司对建筑工程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但是建设单位必须保证监理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监理工程师必须讲究职业道德,监理公司要注意社会形象,严禁出卖资质,不能出让监理业务,必须坚持原则,不能利用监理之便,行个人之私,更不能和某些方面勾结起来,弄虚作假,损害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施工主体。
质量控制体制的第三个层次,由直接生产者来保证质量,既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府主要是通过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生产者的质量。由于目前直接生产者不规范运作的问题比较多,特别是对政府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不认真贯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比较多。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制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实处。工程项目作为企业施工生产的主战场,不仅是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更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源泉所在,必须确保安全、优质、按期向顾客提供建筑产品。
结束语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发展, 以及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持续高速增长的新阶段,建筑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建筑工程质量量存在不少问题,如屋顶漏水、外墙渗漏等,因此,在房屋建筑施工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施工管理的头等大事,应该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质量隐患,为社会发展造就质量更优的、更佳的建筑工程,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只有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筑质量才能有根本的保证。但是,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监督管理人员在树立职业意识和敬业精神外, 监督管理人员还要认真总结在工程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经验与不足,探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更加有效地推进建筑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宇峙:工程质量监理[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年.
[2]汪黎明: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若干问题刍议[J],工程质量,2009(8).
[3]廖品槐: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8
作者简介
杨凯,140102197809095114大学本科学历,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科科长,长期从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独特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