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批评性话语分析(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CDA)主要是通过大众语篇来揭示意识形态对语篇的影响以及语篇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本文以新闻语篇中的被动式为例,在考察此形式的句式语义的基础上,进而揭示被动式这一语法结构可能具有的意识形态意义和语篇中所蕴含的权力的不平等。
关键词:批评性话语分析 大众语篇 被动式 句式语义 意识形态
一、引言
当代批评性话语分析的研究主要是从20世纪70年代在英国和澳大利亚开创的批评语言学(Critical Linguistics)发展而来的。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语言学家Fowler等人于1979年出版的《语言与控制》(Language and Power)一书中。批评性话语分析旨在通过非文学的大众语篇(例如新闻报道、广告等)来揭示意识形态对语篇的影响以及语篇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它强调语篇与社会的关系,语言并不是一种客观的传播媒介,而是一种具体化了的社会实践,是社会过程的介入手段。因此,批评性话语分析就其本质而言,是从语言学的角度进行社会分析,通过批判性地阅读语篇,揭示为人们所忽略的意识形态“自然化”的各种语言手段,从而让人理解和认识文本中所蕴含的权力关系。
对语篇进行批评性分析,既可从宏观层面上展开,如从主题、体裁、结构等入手,也可着眼于微观层面,如语音、词汇、句型以及其意义等方面。本文则选取句式使用这一角度,通过分析句式语义来考察新闻语篇中的语言组织形式所隐含的意识形态意义。
二、被动式的句式语义
被动式是现代汉语的基本句式,而“被”字式更是被动句式中最重要的一种。在王力对“被”字的词义演变和语法化过程的考证中,我们逐渐认识到“被”字式的句式语义与“被”字的发展历程是密切相关的。在“被”字由最初的“覆盖”“施及”的义项发展成为表“蒙受”“遭受”义,进而蜕化为现代汉语中一个无实在意义的被动标记的过程中,“被”字式的句式语义也在历史长河的取舍变化中日益“沉淀”。我们不难发现,在“被”字式中始终存在着一组施事者和受事者,不管其是以显现还是隐含的方式出现,并且施事者总是对受事者施加着一定的影响,使其发生变化。至于其影响究竟是否是有利于受事者的,王力(1985)指出,(“被”字式)差不多全是表示不幸或者不愉快的事情的”,“再说,就绝大多数的‘例外’看来,似乎还是有规律可寻的。它们所表示的绝大多数是关于在上的恩宠,如《世说新语》的‘被遇’‘被举’‘被知遇’‘被礼遇’等。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在封建社会里,一般人以为在上者的恩宠是和灾祸一样不可抗拒的,所以要用被动式”,因此,对于受事者而言,即使其所受到的是积极的影响,但仍然是在非意愿,不可控制的情况下被动接受的,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受事者无力而无奈甚至是不幸的形象。同时,在“被”字完全摆脱了动词语义而变为被动标志后,“被”字式也随之由原来的表示中性的被动的语义关系逐渐转化为单纯地表示贬义和不幸的语义关系,并且只限于使用在受事者受到负面影响的语境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被”字式的句式语义基本概括为“受事主语被动地承受施事者通过动作行为施加于其的负面影响”。
三、文本分析
一般而言,CDA在进行具体的文本分析时,主要关注三方面:文本的语法和词汇;“转换”(transformation)这一语法化过程;子句的语法方面,即重点处理子句的解释意义。本文所探讨的语法手段即是“转换”分析工具中的一种:“被动化”(passivization)。在CDA中,“转换”意味着语篇中存在着意识形态的变化过程。而“被动化”的使用亦可获得相应的意识形态效果。在上一部分对于“被”字式的句式语义的概述中我们得出,在汉语中“被”字式的句式语义为“受事主语被动地承受施事者通过动作行为施加于其的负面影响”,其语义核心在于施受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下面,本文将重点考察被动式在新闻语篇的标题中是如何实践这种地位的不平等的。①
从语义的感情色彩上看,大体存在两类,褒义(2/20,10%)和贬义(18/20,90%)。由数据对比可得,“贬义”在被动句式结构的使用意义中占有绝对优势。“褒义”即动作行为是有益于受事者的。如:
(1)引资1000万“沉睡”一年的企业被救活
(2)巴哈马群岛上哈勃岛的粉色沙滩日前被美国《新闻周刊》评选为世界上最性感的沙滩
虽然上述两例所描述的都是积极的事件,但受事者的被动地位却是显而易见的。例(1)中隐含的1000万的投资方和例(2)中显现的《新闻周刊》都是事件中主动的施事者,并且控制着事件的发生和结果,施受双方是选择与被选择的关系,两者的权力是极为不平等的,所以,即使受事方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仍无法摆脱其“无力、被动”的形象。
“贬义”即所描述的是消极的事件情景,并且对于受事而言,它是利益亏损的一方。在所搜索到的20条新闻标题中,绝大多数报导的都是负面事件。通过对事件类型的分析,现将其归为两类:法律事件(13/18,72.2%)和日常事件(5/18,27.8%)。
(一)法律事件。如:
(3)天价竞得块地怕亏反悔被罚2500万保证金被没收
(4)八名“造廯”者昨被劳教
(5)海南:4名假记者敲诈勒索被判刑
(6)在逃犯遭围殴后报警被抓
(7)瑞安持枪抢劫银行案 两被告人昨被轻判
(8)黑车无证营运被抓
(9)《死亡笔记》被禁播
(10)记者报道负面新闻遭据传续:新闻当事人被判刑
(11)4名报社记者站记者涉嫌敲诈被拘捕
(12)惠民一醉汉恶意拨打“110”30余次被拘留
(13)广东阳江涉黑团伙在酒店被抓捕
(14)ATM机出故障 男子171次恶意取款被判无期
(15)萨达姆被绞死
以上这13个新闻标题中,虽然在语法结构上都存在施事者的“缺位”,即没有出现事件的执行者,如执法机关或人员,但是从使用的动词上看,“劳教”“判刑”“拘捕”“拘留”“抓捕”“绞死”等却都是典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执法机关所实施的行为。由于汉语的被动句式中施事的出现与否反映在语法结构上没有相应的形式标记,另一方面,宾语前置也使受事自然地成为了信息的焦点,所以很少人会在阅读的过程中把注意力集中在事件的行为者即施事上,从而形成了对语句中施事“缺位”的自然化解读。但实际上,在新闻语篇中是否对施事做出精确的表述是受记者的报道意图所影响的。在以上这13个对法律事件的报道标题中,施事者无一例外地退出了公众的视野,可是这对读者理解语篇并未造成很大的障碍。在语言学中,语义表达存在两种方式,即直接(direction)表达和间接(indirection)表达。所谓“间接”表达是指当说话者出于掩饰一些事实内容的目的而不能直截了当地表述事件时的言说方式。尽管如此,说话者仍然会提供一定的暗示和线索,以期凭借听话者的阅读能力和阅读的积极性去填补语句的字面意义和实际表述之间的鸿沟。由此可推,以上这13个例子亦可归为间接的表达方式,虽然事件的行为者并未出现,但是句中所使用的动词的强烈的法律色彩却足以引导读者对施事做出正确的归属,即具有法律行政权力的组织或个人。施事者在结构上的“隐退”并未对其整体句式语义发生影响,反之,句式语义正有效地实践着施事的无限权力,体现了语篇中权力分布的不对称(asymmetry)。因此,在法律事件的报道中经常使用被动句式正是体现了施事相对于受事而言无法抗拒的权力。尽管在具体语句中记者刻意地省略了施事者,试图淡化这种权势关系,但是其句式语义所隐含的鲜明的权力的不平等却是无法回避的。
(二)日常事件。如:
(16)被传重病入院 赵本山:我这不好好的吗?
(17)糖尿病学生被退学
(18)14个场馆奥运门票售完 集体倒票者被清理
(19)李湘负面新闻不断 被指五年多来一直被人利用
(20)西宁百株榆树被扒了皮
以上5例中出现的动词,除了“退学”和“扒皮”具有一定的消极色彩外,其余三例中的“传”“清理”“指”通常被认为是中性的。一般而言,谓词是语句的核心语义,但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谓词是如何表现语句的贬义意味的呢?在这里,句式语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使置身其中的谓词暂时地具有了消极意义,进而对整个语句的理解产生了质的改变。如例(16)中对于赵本山病情的报道,记者在语言组织上采用被动句式,不仅反映了其受事在报道中所处的被动和不利地位,而且也向读者暗示了此事件所带有的负面意义和影响,另外,“传”字亦表明了报道是在未得到本人证实的情况下公布于众的,因此,整个报道纯属“误传”。
在对20条新闻标题的个案分析中,语法结构的句式语义是我们理解和揭示语篇中所蕴含的权力的不平等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批评性话语分析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结语
虽然目前为止CDA仍还处于日渐成熟的过程中,其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等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但是因其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实则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并且时刻以批判的眼光阅读语篇,观察生活,加强对权势、意识形态的敏感性和对语篇的反控制意识。
注 释:
①本文的文本即随机选取的20条被动句式结构的新闻标题均来源于百度。
参考文献:
[1]辛斌.批评语言学:理论与应用[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2]蒋绍愚,曹广顺.近代汉语语法史研究综述[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吴福祥.汉语语法化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4]吴福祥.语法化与汉语历史语法研究[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5]戴炜华,高军.批评语篇分析:理论评述和实例分析[J].外国语,2002,(6).
[6]刘华.新闻英语中被动结构的功能及其涵义[J].广州大学学报,2002,(1).
[7]杨国文.汉语“被”字式在不同种类的过程中的使用情况考察[J].当代语言学,2002,(1).
[8]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张海莲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0062)
关键词:批评性话语分析 大众语篇 被动式 句式语义 意识形态
一、引言
当代批评性话语分析的研究主要是从20世纪70年代在英国和澳大利亚开创的批评语言学(Critical Linguistics)发展而来的。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语言学家Fowler等人于1979年出版的《语言与控制》(Language and Power)一书中。批评性话语分析旨在通过非文学的大众语篇(例如新闻报道、广告等)来揭示意识形态对语篇的影响以及语篇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它强调语篇与社会的关系,语言并不是一种客观的传播媒介,而是一种具体化了的社会实践,是社会过程的介入手段。因此,批评性话语分析就其本质而言,是从语言学的角度进行社会分析,通过批判性地阅读语篇,揭示为人们所忽略的意识形态“自然化”的各种语言手段,从而让人理解和认识文本中所蕴含的权力关系。
对语篇进行批评性分析,既可从宏观层面上展开,如从主题、体裁、结构等入手,也可着眼于微观层面,如语音、词汇、句型以及其意义等方面。本文则选取句式使用这一角度,通过分析句式语义来考察新闻语篇中的语言组织形式所隐含的意识形态意义。
二、被动式的句式语义
被动式是现代汉语的基本句式,而“被”字式更是被动句式中最重要的一种。在王力对“被”字的词义演变和语法化过程的考证中,我们逐渐认识到“被”字式的句式语义与“被”字的发展历程是密切相关的。在“被”字由最初的“覆盖”“施及”的义项发展成为表“蒙受”“遭受”义,进而蜕化为现代汉语中一个无实在意义的被动标记的过程中,“被”字式的句式语义也在历史长河的取舍变化中日益“沉淀”。我们不难发现,在“被”字式中始终存在着一组施事者和受事者,不管其是以显现还是隐含的方式出现,并且施事者总是对受事者施加着一定的影响,使其发生变化。至于其影响究竟是否是有利于受事者的,王力(1985)指出,(“被”字式)差不多全是表示不幸或者不愉快的事情的”,“再说,就绝大多数的‘例外’看来,似乎还是有规律可寻的。它们所表示的绝大多数是关于在上的恩宠,如《世说新语》的‘被遇’‘被举’‘被知遇’‘被礼遇’等。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在封建社会里,一般人以为在上者的恩宠是和灾祸一样不可抗拒的,所以要用被动式”,因此,对于受事者而言,即使其所受到的是积极的影响,但仍然是在非意愿,不可控制的情况下被动接受的,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受事者无力而无奈甚至是不幸的形象。同时,在“被”字完全摆脱了动词语义而变为被动标志后,“被”字式也随之由原来的表示中性的被动的语义关系逐渐转化为单纯地表示贬义和不幸的语义关系,并且只限于使用在受事者受到负面影响的语境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被”字式的句式语义基本概括为“受事主语被动地承受施事者通过动作行为施加于其的负面影响”。
三、文本分析
一般而言,CDA在进行具体的文本分析时,主要关注三方面:文本的语法和词汇;“转换”(transformation)这一语法化过程;子句的语法方面,即重点处理子句的解释意义。本文所探讨的语法手段即是“转换”分析工具中的一种:“被动化”(passivization)。在CDA中,“转换”意味着语篇中存在着意识形态的变化过程。而“被动化”的使用亦可获得相应的意识形态效果。在上一部分对于“被”字式的句式语义的概述中我们得出,在汉语中“被”字式的句式语义为“受事主语被动地承受施事者通过动作行为施加于其的负面影响”,其语义核心在于施受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下面,本文将重点考察被动式在新闻语篇的标题中是如何实践这种地位的不平等的。①
从语义的感情色彩上看,大体存在两类,褒义(2/20,10%)和贬义(18/20,90%)。由数据对比可得,“贬义”在被动句式结构的使用意义中占有绝对优势。“褒义”即动作行为是有益于受事者的。如:
(1)引资1000万“沉睡”一年的企业被救活
(2)巴哈马群岛上哈勃岛的粉色沙滩日前被美国《新闻周刊》评选为世界上最性感的沙滩
虽然上述两例所描述的都是积极的事件,但受事者的被动地位却是显而易见的。例(1)中隐含的1000万的投资方和例(2)中显现的《新闻周刊》都是事件中主动的施事者,并且控制着事件的发生和结果,施受双方是选择与被选择的关系,两者的权力是极为不平等的,所以,即使受事方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仍无法摆脱其“无力、被动”的形象。
“贬义”即所描述的是消极的事件情景,并且对于受事而言,它是利益亏损的一方。在所搜索到的20条新闻标题中,绝大多数报导的都是负面事件。通过对事件类型的分析,现将其归为两类:法律事件(13/18,72.2%)和日常事件(5/18,27.8%)。
(一)法律事件。如:
(3)天价竞得块地怕亏反悔被罚2500万保证金被没收
(4)八名“造廯”者昨被劳教
(5)海南:4名假记者敲诈勒索被判刑
(6)在逃犯遭围殴后报警被抓
(7)瑞安持枪抢劫银行案 两被告人昨被轻判
(8)黑车无证营运被抓
(9)《死亡笔记》被禁播
(10)记者报道负面新闻遭据传续:新闻当事人被判刑
(11)4名报社记者站记者涉嫌敲诈被拘捕
(12)惠民一醉汉恶意拨打“110”30余次被拘留
(13)广东阳江涉黑团伙在酒店被抓捕
(14)ATM机出故障 男子171次恶意取款被判无期
(15)萨达姆被绞死
以上这13个新闻标题中,虽然在语法结构上都存在施事者的“缺位”,即没有出现事件的执行者,如执法机关或人员,但是从使用的动词上看,“劳教”“判刑”“拘捕”“拘留”“抓捕”“绞死”等却都是典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执法机关所实施的行为。由于汉语的被动句式中施事的出现与否反映在语法结构上没有相应的形式标记,另一方面,宾语前置也使受事自然地成为了信息的焦点,所以很少人会在阅读的过程中把注意力集中在事件的行为者即施事上,从而形成了对语句中施事“缺位”的自然化解读。但实际上,在新闻语篇中是否对施事做出精确的表述是受记者的报道意图所影响的。在以上这13个对法律事件的报道标题中,施事者无一例外地退出了公众的视野,可是这对读者理解语篇并未造成很大的障碍。在语言学中,语义表达存在两种方式,即直接(direction)表达和间接(indirection)表达。所谓“间接”表达是指当说话者出于掩饰一些事实内容的目的而不能直截了当地表述事件时的言说方式。尽管如此,说话者仍然会提供一定的暗示和线索,以期凭借听话者的阅读能力和阅读的积极性去填补语句的字面意义和实际表述之间的鸿沟。由此可推,以上这13个例子亦可归为间接的表达方式,虽然事件的行为者并未出现,但是句中所使用的动词的强烈的法律色彩却足以引导读者对施事做出正确的归属,即具有法律行政权力的组织或个人。施事者在结构上的“隐退”并未对其整体句式语义发生影响,反之,句式语义正有效地实践着施事的无限权力,体现了语篇中权力分布的不对称(asymmetry)。因此,在法律事件的报道中经常使用被动句式正是体现了施事相对于受事而言无法抗拒的权力。尽管在具体语句中记者刻意地省略了施事者,试图淡化这种权势关系,但是其句式语义所隐含的鲜明的权力的不平等却是无法回避的。
(二)日常事件。如:
(16)被传重病入院 赵本山:我这不好好的吗?
(17)糖尿病学生被退学
(18)14个场馆奥运门票售完 集体倒票者被清理
(19)李湘负面新闻不断 被指五年多来一直被人利用
(20)西宁百株榆树被扒了皮
以上5例中出现的动词,除了“退学”和“扒皮”具有一定的消极色彩外,其余三例中的“传”“清理”“指”通常被认为是中性的。一般而言,谓词是语句的核心语义,但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谓词是如何表现语句的贬义意味的呢?在这里,句式语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使置身其中的谓词暂时地具有了消极意义,进而对整个语句的理解产生了质的改变。如例(16)中对于赵本山病情的报道,记者在语言组织上采用被动句式,不仅反映了其受事在报道中所处的被动和不利地位,而且也向读者暗示了此事件所带有的负面意义和影响,另外,“传”字亦表明了报道是在未得到本人证实的情况下公布于众的,因此,整个报道纯属“误传”。
在对20条新闻标题的个案分析中,语法结构的句式语义是我们理解和揭示语篇中所蕴含的权力的不平等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批评性话语分析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结语
虽然目前为止CDA仍还处于日渐成熟的过程中,其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等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但是因其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实则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并且时刻以批判的眼光阅读语篇,观察生活,加强对权势、意识形态的敏感性和对语篇的反控制意识。
注 释:
①本文的文本即随机选取的20条被动句式结构的新闻标题均来源于百度。
参考文献:
[1]辛斌.批评语言学:理论与应用[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2]蒋绍愚,曹广顺.近代汉语语法史研究综述[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吴福祥.汉语语法化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4]吴福祥.语法化与汉语历史语法研究[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5]戴炜华,高军.批评语篇分析:理论评述和实例分析[J].外国语,2002,(6).
[6]刘华.新闻英语中被动结构的功能及其涵义[J].广州大学学报,2002,(1).
[7]杨国文.汉语“被”字式在不同种类的过程中的使用情况考察[J].当代语言学,2002,(1).
[8]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张海莲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