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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自媒体从边缘逐渐走向主流。过去的那个时代或许可以称之为新闻的“信我”时代,而如今我们所处的是新闻的“秀我”时代。在这两个短语中,“信我”时代是新闻工作者对于信息的筛选得到受众的信赖,而“秀我”时代的主体变成了新闻消费者,即受众。也就是说新闻的编辑者把权力交给了自己充当编辑的消费者或是普通大众。这种变化同时也赋予了受众更大的责任,在秀出自己想法和观点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言辞负责任,秉持着一种客观审判和怀疑的态度。
关键词:真相;媒介舆论;新闻“把关人”
在传统的媒体时代,对新闻如何产生有着清醒认识的受众,他们会时常冲着电视机吼几句,会重读新闻中的某一个段落,或者是在家人朋友面前评论新闻报道的质量和内容。我们应该为这些追求真相的行为喝彩。如今的自媒体蓬勃发展,可以说开启了媒体行业的一片新天地。受众通过自媒体平台广泛地表达、发布自己对于新闻事件的真实看法。可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想要获得的真相,同时又起到了很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谈到新闻,人们常常会说这是追求真相的一种工具,通过新闻报道让受众看到事件的始末和清晰的本质。对于真相的定义是这样的,是指被刻意或无意隐瞒了的,一开始不知道的背景或结果。人们常用水落石出来形容真相的出现,露出来的石头就是真相。但是无论如何,新闻学都不是一门硬科学,人们不可能用数学公式来破译新闻事件。在与新闻事件打交道方面,我们通常经验不足,远不如在生活的其他领域经验丰富。当我们想要获得新闻事件的真相或者是它真正的意义的时候,往往会把对事实的理解和对事实意义的主观信念混为一谈。受众通常很难把生活中的看法、推论、偏见从新闻事件中剥离出来。再加上受到其他媒介舆论声音的影响或是干扰,受众常常就会忘记对于新闻的理解必须是建立在事实真相的基础之上。从理解到赋予意义,这一过程必须按部就班的进行。就像在诊所,我们首先聊症状,然后诊断,最后才依据病情讨论处方或者疗程。
如今,相互矛盾的新闻渠道和片面的新闻报道比比皆是,每一个自媒体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所以我们必须在明确新闻事实后,理性的对事件作出评价。不受“沉默的螺旋”效应影响,也不做出不负责任的肆意舆论行为。
以“雷洋案”为例。 5月7号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雷洋离家后身亡。9号,随着雷洋家属、同学在网上发布的一篇情况说明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警方简短的回应似乎并不能满足人们对此事件的怀疑。事发后多家媒体同时进行报道,与此同时受众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也开始了对于事件的评价和猜测。“雷洋案”与之前发生的魏泽西事件还有所不同,前者是事实已经认证无异,只是道德和法律上的审判以及舆论的导向存在出入。然而“雷洋案”在事实真相还不明确,事件中的一些疑点:他有没有涉嫌嫖娼、他的死因、警方到底有没有暴力执法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的时候,个别媒体就给事件的主人公扣上了“人大硕士”、“刚出生孩子的父亲”、“涉嫌嫖娼”这样看似与本案关联并不大的帽子。让事件本身更具有故事性,由此引发了大量的舆论关注度。这就暴露了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一大缺陷,就是容易忽略最重要的一点,新闻事实到底是什么。个人的附加情绪很容易让传播脱离常态轨道。“雷洋案”发生后,有人指出不该突出他的身份和家庭背景。这一观点本身是对的,但是尴尬的是:假如雷洋不是人大的硕士,他也不是刚做爸爸的年轻北漂精英,那么他的遭遇被公众所关注的范围和速度也不会如此。个别媒介舆论带动了公众的感性情绪,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偏了人们对事实的理解。
就这件事情而言,给我们最大的可能的启发应该是——为适应新媒体时代人们对于真相的渴求,权力机关应当转变思维,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人们也应该理解权力机关所有的慎重。
新闻应该是开启疑问,其最终的目的在于思考公共生活,追求对话,而不是单向讲授的,现代新闻更应如此[1]。事实本身也会提出问题,有思想的受众肯定会想弄清楚为什么。对于新闻,我们应该寻找那些谦虚地提出无法回答的问题,承认自己的无知、不推断无法证实结论的新闻。受众在利用自媒体进行审判的时候要明确,看到并不等于知道,发现真相并不仅仅意味着掌握一两个事实然后就把它们传播出去。区分事实与真相需要知道如何衡量不同事实的价值——换句话说,要知道如何检验和评估证据。
我们不应该从语法和词汇这个有限的视角来理解“语言”,以上讨论的是语言如何构连特定主题和符号,并形成“话语”。语言本身并不能建构真实和主体性,是有些非语言现象的象征形式参与了事实真相的发现或意义赋予的过程[2]。“秀我”时代每一个自媒体在秀出自己观点的同时也应使用好此时自身具备的“把关人”角色,对自己的使用的语言负责,在追求新闻真相的同时,不受过多的外界舆论影响,秀出新闻“真我”。
【参考文献】
[1][美]比尔·科瓦奇,汤姆·罗森斯蒂尔.真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荷]凡·祖伦.女性主义媒介研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真相;媒介舆论;新闻“把关人”
在传统的媒体时代,对新闻如何产生有着清醒认识的受众,他们会时常冲着电视机吼几句,会重读新闻中的某一个段落,或者是在家人朋友面前评论新闻报道的质量和内容。我们应该为这些追求真相的行为喝彩。如今的自媒体蓬勃发展,可以说开启了媒体行业的一片新天地。受众通过自媒体平台广泛地表达、发布自己对于新闻事件的真实看法。可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想要获得的真相,同时又起到了很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谈到新闻,人们常常会说这是追求真相的一种工具,通过新闻报道让受众看到事件的始末和清晰的本质。对于真相的定义是这样的,是指被刻意或无意隐瞒了的,一开始不知道的背景或结果。人们常用水落石出来形容真相的出现,露出来的石头就是真相。但是无论如何,新闻学都不是一门硬科学,人们不可能用数学公式来破译新闻事件。在与新闻事件打交道方面,我们通常经验不足,远不如在生活的其他领域经验丰富。当我们想要获得新闻事件的真相或者是它真正的意义的时候,往往会把对事实的理解和对事实意义的主观信念混为一谈。受众通常很难把生活中的看法、推论、偏见从新闻事件中剥离出来。再加上受到其他媒介舆论声音的影响或是干扰,受众常常就会忘记对于新闻的理解必须是建立在事实真相的基础之上。从理解到赋予意义,这一过程必须按部就班的进行。就像在诊所,我们首先聊症状,然后诊断,最后才依据病情讨论处方或者疗程。
如今,相互矛盾的新闻渠道和片面的新闻报道比比皆是,每一个自媒体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所以我们必须在明确新闻事实后,理性的对事件作出评价。不受“沉默的螺旋”效应影响,也不做出不负责任的肆意舆论行为。
以“雷洋案”为例。 5月7号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雷洋离家后身亡。9号,随着雷洋家属、同学在网上发布的一篇情况说明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警方简短的回应似乎并不能满足人们对此事件的怀疑。事发后多家媒体同时进行报道,与此同时受众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也开始了对于事件的评价和猜测。“雷洋案”与之前发生的魏泽西事件还有所不同,前者是事实已经认证无异,只是道德和法律上的审判以及舆论的导向存在出入。然而“雷洋案”在事实真相还不明确,事件中的一些疑点:他有没有涉嫌嫖娼、他的死因、警方到底有没有暴力执法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的时候,个别媒体就给事件的主人公扣上了“人大硕士”、“刚出生孩子的父亲”、“涉嫌嫖娼”这样看似与本案关联并不大的帽子。让事件本身更具有故事性,由此引发了大量的舆论关注度。这就暴露了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一大缺陷,就是容易忽略最重要的一点,新闻事实到底是什么。个人的附加情绪很容易让传播脱离常态轨道。“雷洋案”发生后,有人指出不该突出他的身份和家庭背景。这一观点本身是对的,但是尴尬的是:假如雷洋不是人大的硕士,他也不是刚做爸爸的年轻北漂精英,那么他的遭遇被公众所关注的范围和速度也不会如此。个别媒介舆论带动了公众的感性情绪,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偏了人们对事实的理解。
就这件事情而言,给我们最大的可能的启发应该是——为适应新媒体时代人们对于真相的渴求,权力机关应当转变思维,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人们也应该理解权力机关所有的慎重。
新闻应该是开启疑问,其最终的目的在于思考公共生活,追求对话,而不是单向讲授的,现代新闻更应如此[1]。事实本身也会提出问题,有思想的受众肯定会想弄清楚为什么。对于新闻,我们应该寻找那些谦虚地提出无法回答的问题,承认自己的无知、不推断无法证实结论的新闻。受众在利用自媒体进行审判的时候要明确,看到并不等于知道,发现真相并不仅仅意味着掌握一两个事实然后就把它们传播出去。区分事实与真相需要知道如何衡量不同事实的价值——换句话说,要知道如何检验和评估证据。
我们不应该从语法和词汇这个有限的视角来理解“语言”,以上讨论的是语言如何构连特定主题和符号,并形成“话语”。语言本身并不能建构真实和主体性,是有些非语言现象的象征形式参与了事实真相的发现或意义赋予的过程[2]。“秀我”时代每一个自媒体在秀出自己观点的同时也应使用好此时自身具备的“把关人”角色,对自己的使用的语言负责,在追求新闻真相的同时,不受过多的外界舆论影响,秀出新闻“真我”。
【参考文献】
[1][美]比尔·科瓦奇,汤姆·罗森斯蒂尔.真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荷]凡·祖伦.女性主义媒介研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