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相对公租房、经适房而言,共有产权房合情合理合法,利远大于弊,值得支持和推广。
近期,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2011中国市长论坛”上表示:保障房是政府的公共眼务行为,应当公事公办公建公管。不允许各个单位,也不鼓励私人老板建公租房、保障房。公租房到老百姓手中,租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购买,但以后要出售时,必须卖给公租房管理局,形成政府保障房的良性循环。
今年全国指标是:新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房。严格来说,保障房和安居房有些差异,保障房主要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而当前的安居房主要指代棚改房。按官方统计,截至10月底,1000万套的任务已完成。不过,关于“三分之一仅挖坑”的争议与辟谣,也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在资金筹措、工程推进方面面临的窘迫。
缺钱是各地共有的尴尬,除此之外,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当前,我国保障房种类繁多,另有各种名目的集资房、拆迁房等,地方政府该如何调配建设结构?我国住房保障法规尚不健全,地方政府该如何摸索和创新?整体而言,各地的主要分岐体现在:如何发展公租房、经适房和共有产权房。
首先,经适房江湖地位下降。1998年房改“23号文”中明定规定,经适房应占据住房供应主导地位,但实际上从未发挥过主导作用。所以,过去十年,是我国商品住宅发展的“黄金史”,同时也是经适房成长的“苦难史”。一方面,地方政府不愿费神经适房,同时也不愿无偿划拨土地;另一方面,经适房价格便宜,转售后升值空间大,各种利益群体混水摸鱼,违规抢占偷食现象严重,且屡禁不止。
从2009年开始,国家不断加大对公租房重视。至今,公租房已被定位于我国保障房体系中“主打产品”。比较两个官方口径:1998年房改文件中,提出住房供应三分法: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适房;收入高家庭购买、租赁商品房。2011年3月《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
比较可知,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产品与方式,过去是经适房为主,今后将以公租房为主。但这一转型需要一个过程。不妨看下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结构:廉租住房16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27万套、经适房110万套、限价商品住房83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415万套。一方面,经适房建设规模有所下滑,2008年12月中央曾提出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适房;另一方面,公租房新建量由去年的40万套,激增至今年的227万套。
其次,公租房在纠结中崛起。去年6月,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公租房制度建设拉开序幕。然而,在所有保障房产品中,公租房却是最难搞定的。不像廉租房和经适房的“管理办法”,国家对于公租房只是出了一个“指导意见”,很多环节不够规范,尚待地方“调整”或‘填空”。更为重要的是,依规公租房不能出售,靠租金猴年马月才能收回投资?所以社会资金不愿投入,单靠政府资金,很多地方政府可谓捉襟见肘。
去年重庆市率先提出,保障房体系以公租房建设为主,三年将造4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今年以来,京粤苏等地跟进,提出主打公租房。重庆是典型,其特点是,靠政府力量大建公租房去年、今年、明年共花1400亿元。但重庆5年后允许住户购房的规定,在行业内颇有争议,明显背离了政策初衷,却又不失为—条解决资金问题的现实之策。
最后,共有产权房才露头角。2007年,淮安市在江苏多个城市试行“划拨土地经适房共有产权”的基础上,在全国首创以出让土地共有产权房代替划拨土地经适房。有效解决了经适房“有限产权”界限不清、退出机制难以操作的弊端。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启动大规模的经适房,建设计划以来,上海同样采取了这种共有产权式的操作方式。
上海共有产权比例是这样划分的:购房人产权份额=销售基准价格÷(周边房价×90%),剩余为政府产权。现阶段,上海大多数共有产权项目上,私人产权份额为60%-70%。在计算购房人产权份额时将周边房价乘以90%,可适当提高购房人的产权份额,进一步体现对住房困难群体的政策倾斜。总体而言,共有产权房合情合理合法,利远大于弊,值得支持,应该全国推广。
近期,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2011中国市长论坛”上表示:保障房是政府的公共眼务行为,应当公事公办公建公管。不允许各个单位,也不鼓励私人老板建公租房、保障房。公租房到老百姓手中,租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购买,但以后要出售时,必须卖给公租房管理局,形成政府保障房的良性循环。
今年全国指标是:新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房。严格来说,保障房和安居房有些差异,保障房主要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而当前的安居房主要指代棚改房。按官方统计,截至10月底,1000万套的任务已完成。不过,关于“三分之一仅挖坑”的争议与辟谣,也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在资金筹措、工程推进方面面临的窘迫。
缺钱是各地共有的尴尬,除此之外,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当前,我国保障房种类繁多,另有各种名目的集资房、拆迁房等,地方政府该如何调配建设结构?我国住房保障法规尚不健全,地方政府该如何摸索和创新?整体而言,各地的主要分岐体现在:如何发展公租房、经适房和共有产权房。
首先,经适房江湖地位下降。1998年房改“23号文”中明定规定,经适房应占据住房供应主导地位,但实际上从未发挥过主导作用。所以,过去十年,是我国商品住宅发展的“黄金史”,同时也是经适房成长的“苦难史”。一方面,地方政府不愿费神经适房,同时也不愿无偿划拨土地;另一方面,经适房价格便宜,转售后升值空间大,各种利益群体混水摸鱼,违规抢占偷食现象严重,且屡禁不止。
从2009年开始,国家不断加大对公租房重视。至今,公租房已被定位于我国保障房体系中“主打产品”。比较两个官方口径:1998年房改文件中,提出住房供应三分法: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适房;收入高家庭购买、租赁商品房。2011年3月《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
比较可知,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产品与方式,过去是经适房为主,今后将以公租房为主。但这一转型需要一个过程。不妨看下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结构:廉租住房16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27万套、经适房110万套、限价商品住房83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415万套。一方面,经适房建设规模有所下滑,2008年12月中央曾提出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适房;另一方面,公租房新建量由去年的40万套,激增至今年的227万套。
其次,公租房在纠结中崛起。去年6月,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公租房制度建设拉开序幕。然而,在所有保障房产品中,公租房却是最难搞定的。不像廉租房和经适房的“管理办法”,国家对于公租房只是出了一个“指导意见”,很多环节不够规范,尚待地方“调整”或‘填空”。更为重要的是,依规公租房不能出售,靠租金猴年马月才能收回投资?所以社会资金不愿投入,单靠政府资金,很多地方政府可谓捉襟见肘。
去年重庆市率先提出,保障房体系以公租房建设为主,三年将造4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今年以来,京粤苏等地跟进,提出主打公租房。重庆是典型,其特点是,靠政府力量大建公租房去年、今年、明年共花1400亿元。但重庆5年后允许住户购房的规定,在行业内颇有争议,明显背离了政策初衷,却又不失为—条解决资金问题的现实之策。
最后,共有产权房才露头角。2007年,淮安市在江苏多个城市试行“划拨土地经适房共有产权”的基础上,在全国首创以出让土地共有产权房代替划拨土地经适房。有效解决了经适房“有限产权”界限不清、退出机制难以操作的弊端。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启动大规模的经适房,建设计划以来,上海同样采取了这种共有产权式的操作方式。
上海共有产权比例是这样划分的:购房人产权份额=销售基准价格÷(周边房价×90%),剩余为政府产权。现阶段,上海大多数共有产权项目上,私人产权份额为60%-70%。在计算购房人产权份额时将周边房价乘以90%,可适当提高购房人的产权份额,进一步体现对住房困难群体的政策倾斜。总体而言,共有产权房合情合理合法,利远大于弊,值得支持,应该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