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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教育惩戒的难点在于惩戒失当与惩戒效果不佳。本文从心理学角度对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常怀仁爱之心;教师提升人格魅力,避免情绪不合理宣泄;教师自觉学习心理学知识;针对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做到“因材施惩”;家、校、社通力合作,使惩戒效果最大化。
【关键词】心理学视角 教育惩戒 惩戒失当 惩戒效果不佳
教育惩戒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适度惩罚,减少其未来再次发生类似行为的一种干预手段。合理的教育惩戒对于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学校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1]。但是,由于部分教师没有把握好惩戒力度,一再出现过度惩戒的情况,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导致很多家长以及社会大众对教育惩戒产生了很大的抵触心理甚至反抗行为[2]。同时,有些家长对孩子过分宠爱,对孩子犯错后教师的适当惩戒产生不满,甚至会到学校寻衅闹事,导致家校矛盾升级。如果教师面对违规学生,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增加了教育的难度。因此,教育需要惩戒,惩戒需要规范。
2019年11月22日,我国司法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開征求意见的通知,对惩戒的范围、概念、实施原则以及具体惩戒方法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明确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3]。为了让教育惩戒能够有效实施,本文从心理学角度对教育惩戒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提供合理建议。
一、教育惩戒的两大难点问题
《中国教育报》曾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起过关于教育惩戒的调查,结果显示41%的网友认为应该增加教师的惩戒权,53%的网友支持对教师惩戒权进行规范,5%的人对教育惩戒持质疑态度[4]。由此看出,多数人对于教师的惩戒权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了要对教师惩戒权进行规范,再加上有部分的质疑态度,这就显示了教育惩戒目前存在一些重要问题。具体来说,教育惩戒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惩戒失当
惩戒失当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惩戒过度,具体表现为部分教师存在体(心)罚或变相体(心)罚学生的情况。比如,仅因为学生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有的教师就强迫学生在教室中脱裤子以示惩罚;更有甚者,因发现学生和异性交往密切而对其进行冷嘲热讽,导致学生情绪低落,抑郁自杀。诸如此类的事件,会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久而久之,还会对学生的人格发展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美国心理学家Straus与 Kantor曾经对6002个美国家庭做过相关研究,探讨个体在青少年时期受到的体罚与他们后来生活状况的关系,结果发现,那些曾受过体罚的个体更可能经历各种心理与社会问题,如抑郁、自杀、酗酒、虐待儿童和(男人)殴打妻子等[5]。二是滥用惩戒。部分教师对学生的处罚缺乏依据,不讲究针对性,或者把惩戒当作了个人不良情绪的宣泄途径。学生都有自尊心,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情绪变化容易呈现显著的两极化和反应剧烈的特点,很容易在不良情绪的左右下做出冲动行为,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归根结底,主要在于有些教师将惩戒和体(心)罚混为一谈。惩戒只是一种手段,是为了实现教育目的而采取的一种必要的干预措施。
2.惩戒效果不佳
我们常常在教育实践中发现,部分学生会频繁受到惩戒,但往往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很多时候教师会把原因归结为学生的态度问题,认为是学生不思悔改,事实上,我们应该深入思考为什么惩戒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原因在于,第一,惩戒方式没有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化特点。同样的惩戒手段对有些学生来说适用,对另一些学生来说可能不太奏效。第二,惩戒不够及时。从行为主义心理学派的观点来看,若教师没有及时对问题行为进行干预、处理,惩戒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会建立错误的强化联结。
二、教育惩戒的心理学建议
社会发展到今天,学生群体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出生在信息摄取便捷、社会高度文明的环境下,有想法有个性;家长群体也发生了很大变化,“80后”“90后”新生代父母登上了历史舞台。教育惩戒自然也需要顺应教育对象与教育环境的变化,更加讲究方法,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心灵成长,更多地依靠科学理性。
1.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惩戒的基础
教育惩戒需建立在良好的师生关系上。2017年11月12日,湖南16岁少年高三学生罗某手持弹簧刀将自己的班主任刺了26刀,随后还跑到教室亲口告诉班主任的女儿“我把你爸爸给杀了”[6]。据调查,罗某因抗拒交作业,被班主任批评,便与班主任发生争执,最后竟然酿成如此惨剧。类似的事件屡屡发生,有人说是学生变了,变得难以管教,事实上,这些事件背后揭露的是一种岌岌可危的师生关系。教育教学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传递知识的层面,还要维护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这是教育惩戒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
2.教师常怀仁爱之心,理解学生的内心需求
教育惩戒的实施主体是人,对象也是人,而人是有血有肉有思维的活生生的复杂个体,这就很难通过完全量化的指标对其进行规定。吕建认为“把握教育属性,从心出发,找到惩戒的‘度’是完全可能的”[7]。类似的观点在心理学界也早有研究。人本主义作为当代心理学的主要流派之一,于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一经兴起,就得到了迅速发展,该流派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强调了人的尊严、价值、创造力和自我实现,重视对个体进行爱、创造性、自主性等心理品质和人格特征的培育,并且提出了人的需要层次理论,对现代教育影响深刻。因此,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应该怀有仁爱之心,以生为本,让学生感受到来自教师的理解和关爱。如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在学生犯了错后,经常采用的是“善意的补偿式惩罚”:犯了小错给全班同学唱支歌;较严重的做一件好事补过;更严重的就罚写一篇500字左右的说明书(以此替代检讨书)。这样的惩戒既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又起到了恰当的警示效果,让学生们乐于接受并能及时改正错误。 另外,青春期的学生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独立自主地决定一些事情,同时又对大人有很强的依赖性,渴望得到成人的关注、支持与帮助。比如,有些学生在课堂上违反纪律仅仅是为了获得教师和同学对自己的关注。所以教师对此类学生不能简单地进行批评惩罚,而要观察、研究学生行为背后的心理需求,反思自己平时对该生的关注程度,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来自教师的爱与关心。这样的教育效果会比简单的批评惩罚要持久、有效得多。
3.教师提升人格魅力,避免情绪不合理宣泄
管理心理学强调领导者的个人魅力对团队的影响,我国古代也有“以德为先,无为而治”的说法,此观点放到教育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教师个人的能力、学识、品格等对学生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所谓“爱其师,信其道”,也是此理。教师要不断丰富个人的学识和德行修养,让学生和家长信服自己。另外,教师要加强个人情绪的掌控能力,绝不可将教育惩戒变为宣泄自己不良情绪的手段,更不能因为个别学生的违规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殃及无辜。否则教师会使自己变成学生的负面榜样,甚至使学生误认为发生矛盾争执时只能用拳头说话。
4.自觉学习心理学知识,科学运用教育惩戒
不恰当的教育惩戒,会对学生的身心都造成伤害。因此,教师要自觉学习心理学相关知识,在进行惩戒时讲究一定的专业技巧。首先,惩戒一定要及时、到位,在问题行为出现后及时进行惩戒,不可“秋后算账”,更不可“新账旧账一起算”;其次,在惩戒强度上也要进行把握,不能过度惩罚,也不能流于形式;最后,惩戒要对事不对人,针对特定的问题行为本身,教师不能只讲究个人喜好,更不能以偏概全,出现“一错百错”的情况,让学生误以为自己一无是处,从而破罐子破摔。
5.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做到“因材施惩”
有的学生被教师当众批评,回家自杀了;而有的学生被教师当众羞辱,知耻后勇,考入了某重点学校。同样是受到惩戒,却结出了不一样的果。究其原因,就在于每个人个性的不同。惩罚要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认知特点、气质类型及性格特征。因此,教师在实施惩戒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选择适合学生个体的有针对性的惩戒方式,这样才能取得“戒”的效果。
第一,要考虑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比如,小学生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抽象逻辑思维发育还不成熟,思考问题时仍然是以感性经验为主要依据,所以对于小学生,讲道理的效果就不如树立榜样,尤其是身边看得见的榜样更有效。而高中生恰恰相反,他们的认知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具有一定的自我思考能力及辩证思维能力。对其进行惩戒,应该注重对惩戒本身的辩证认识,注重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去反思,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第二,要考虑学生的气质类型。人的气质主要是由遗传决定的。心理学家普遍认为,在通常情况下,人的气质类型可分为胆汁质、多血质、黏液质和抑郁质四种。抑郁质、黏液质的学生比较敏感、固执、易受挫折,所以对这类学生进行惩戒时,不能过于直接,要采用间接迂回的方式,必要的时候可进行隐性的批评,如事发时的一个眼神,事后的单独谈话等。而胆汁质、多血质的学生精力旺盛、脾气暴躁、不容易服从管教,对这类学生,教师要争取以理服人,让学生明白自己错在哪里,还可以让他们自选一种惩罚方式进行惩戒。
第三,要注意学生的个性品质差异。比如,有的学生很有自律性,自控能力强,犯错后会主动承认错误,并引以为戒。然而有些学生缺乏足够的自控能力,尽管从心理上愿意接受惩戒,但是行动上还是频频犯错。因此,教师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科学施用教育惩戒。
6.家、校、社通力合作,使惩戒效果最大化
教师在惩戒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行使惩戒权,但是要想实现效果最大化,仍需得到家长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家长除了要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发展,注重对孩子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帮助孩子形成自律的品质,学会担当。同时要理性对待孩子的违规行为,不可盲目支持也不能全盘否定教师的惩戒行為,要积极与学校沟通联系,家校在教育方向上保持一致,形成教育合力。
当然,惩戒效果如何,还需要媒体、政府以及全社会的支持。当今社会,信息传播速度非常迅速,尤其是网络传播经常会出现信息失真的情况,引发错误的舆论导向,导致社会上很多人对教育惩戒产生了偏见,从而对学校和教师失去了信任,这就要求新闻媒体的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不夸大、不渲染,不让社会舆论发生重大偏向,避免导致教师面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敢管、不愿管。同样,政府各相关部门也要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文,保障教师行使惩戒权有章可循。另外,社会要加大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避免教师滥用惩戒权,学生在自己的人格尊严、身心健康等遭到侵害的时候,也要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我们在提倡赏识教育、尊重教育的同时,不能忽视惩戒在教育中的作用。有效的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但惩戒的目的不是“惩”,而是“戒”。教师应该以爱为基础,以尊重学生为前提,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以科学手段为载体,因人因事、因时因地实施惩戒,这是一门艺术,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不断学习、用心修炼,使修正错误的过程成为学生成长的契机。
参考文献
[1] 王卓琼. 中小学教育惩戒探究[D]. 兰州:兰州大学,2017:3.
[2] 冯帮,邓诗绮. 近十五年我国教育惩戒研究述评[J]. 教育参考,2017(2): 28-3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EB/OL].(2019-11-22)[2020-02-29].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48/201911/t20191122_409278.html.
[4] 齐晓君,白春阳. 该不该把戒尺“请”进课堂?[N]. 中国教育报,2018-4-21(2).
[5] STRAUS M A,KANTOR G K. Corporal punishment of adolescents by parents: A risk factor in the epidemiology of depression,suicide,alcohol abuse,child abuse,and wife beating [J]. Adolescence,1994(29):543-561.
[6] 痛心!16岁高三尖子生,26刀刺死偏爱他的班主任![EB/OL].(2017-11-15)[2020-02-29]. https://www.sohu.com/a/204662771_754122.
[7] 吕建. 适度惩戒,“度”在哪里[N]. 中国教师报,2019-10-16(3).
(作者系: 1.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小学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2. 山西省长治市第五中学心理教师;3. 山西省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心理教师)
责任编辑:孙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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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心理学视角 教育惩戒 惩戒失当 惩戒效果不佳
教育惩戒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适度惩罚,减少其未来再次发生类似行为的一种干预手段。合理的教育惩戒对于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学校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1]。但是,由于部分教师没有把握好惩戒力度,一再出现过度惩戒的情况,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导致很多家长以及社会大众对教育惩戒产生了很大的抵触心理甚至反抗行为[2]。同时,有些家长对孩子过分宠爱,对孩子犯错后教师的适当惩戒产生不满,甚至会到学校寻衅闹事,导致家校矛盾升级。如果教师面对违规学生,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增加了教育的难度。因此,教育需要惩戒,惩戒需要规范。
2019年11月22日,我国司法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開征求意见的通知,对惩戒的范围、概念、实施原则以及具体惩戒方法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明确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3]。为了让教育惩戒能够有效实施,本文从心理学角度对教育惩戒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提供合理建议。
一、教育惩戒的两大难点问题
《中国教育报》曾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起过关于教育惩戒的调查,结果显示41%的网友认为应该增加教师的惩戒权,53%的网友支持对教师惩戒权进行规范,5%的人对教育惩戒持质疑态度[4]。由此看出,多数人对于教师的惩戒权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了要对教师惩戒权进行规范,再加上有部分的质疑态度,这就显示了教育惩戒目前存在一些重要问题。具体来说,教育惩戒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惩戒失当
惩戒失当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惩戒过度,具体表现为部分教师存在体(心)罚或变相体(心)罚学生的情况。比如,仅因为学生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有的教师就强迫学生在教室中脱裤子以示惩罚;更有甚者,因发现学生和异性交往密切而对其进行冷嘲热讽,导致学生情绪低落,抑郁自杀。诸如此类的事件,会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久而久之,还会对学生的人格发展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美国心理学家Straus与 Kantor曾经对6002个美国家庭做过相关研究,探讨个体在青少年时期受到的体罚与他们后来生活状况的关系,结果发现,那些曾受过体罚的个体更可能经历各种心理与社会问题,如抑郁、自杀、酗酒、虐待儿童和(男人)殴打妻子等[5]。二是滥用惩戒。部分教师对学生的处罚缺乏依据,不讲究针对性,或者把惩戒当作了个人不良情绪的宣泄途径。学生都有自尊心,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情绪变化容易呈现显著的两极化和反应剧烈的特点,很容易在不良情绪的左右下做出冲动行为,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归根结底,主要在于有些教师将惩戒和体(心)罚混为一谈。惩戒只是一种手段,是为了实现教育目的而采取的一种必要的干预措施。
2.惩戒效果不佳
我们常常在教育实践中发现,部分学生会频繁受到惩戒,但往往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很多时候教师会把原因归结为学生的态度问题,认为是学生不思悔改,事实上,我们应该深入思考为什么惩戒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原因在于,第一,惩戒方式没有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化特点。同样的惩戒手段对有些学生来说适用,对另一些学生来说可能不太奏效。第二,惩戒不够及时。从行为主义心理学派的观点来看,若教师没有及时对问题行为进行干预、处理,惩戒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会建立错误的强化联结。
二、教育惩戒的心理学建议
社会发展到今天,学生群体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出生在信息摄取便捷、社会高度文明的环境下,有想法有个性;家长群体也发生了很大变化,“80后”“90后”新生代父母登上了历史舞台。教育惩戒自然也需要顺应教育对象与教育环境的变化,更加讲究方法,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心灵成长,更多地依靠科学理性。
1.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惩戒的基础
教育惩戒需建立在良好的师生关系上。2017年11月12日,湖南16岁少年高三学生罗某手持弹簧刀将自己的班主任刺了26刀,随后还跑到教室亲口告诉班主任的女儿“我把你爸爸给杀了”[6]。据调查,罗某因抗拒交作业,被班主任批评,便与班主任发生争执,最后竟然酿成如此惨剧。类似的事件屡屡发生,有人说是学生变了,变得难以管教,事实上,这些事件背后揭露的是一种岌岌可危的师生关系。教育教学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传递知识的层面,还要维护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这是教育惩戒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
2.教师常怀仁爱之心,理解学生的内心需求
教育惩戒的实施主体是人,对象也是人,而人是有血有肉有思维的活生生的复杂个体,这就很难通过完全量化的指标对其进行规定。吕建认为“把握教育属性,从心出发,找到惩戒的‘度’是完全可能的”[7]。类似的观点在心理学界也早有研究。人本主义作为当代心理学的主要流派之一,于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一经兴起,就得到了迅速发展,该流派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强调了人的尊严、价值、创造力和自我实现,重视对个体进行爱、创造性、自主性等心理品质和人格特征的培育,并且提出了人的需要层次理论,对现代教育影响深刻。因此,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应该怀有仁爱之心,以生为本,让学生感受到来自教师的理解和关爱。如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在学生犯了错后,经常采用的是“善意的补偿式惩罚”:犯了小错给全班同学唱支歌;较严重的做一件好事补过;更严重的就罚写一篇500字左右的说明书(以此替代检讨书)。这样的惩戒既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又起到了恰当的警示效果,让学生们乐于接受并能及时改正错误。 另外,青春期的学生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独立自主地决定一些事情,同时又对大人有很强的依赖性,渴望得到成人的关注、支持与帮助。比如,有些学生在课堂上违反纪律仅仅是为了获得教师和同学对自己的关注。所以教师对此类学生不能简单地进行批评惩罚,而要观察、研究学生行为背后的心理需求,反思自己平时对该生的关注程度,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来自教师的爱与关心。这样的教育效果会比简单的批评惩罚要持久、有效得多。
3.教师提升人格魅力,避免情绪不合理宣泄
管理心理学强调领导者的个人魅力对团队的影响,我国古代也有“以德为先,无为而治”的说法,此观点放到教育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教师个人的能力、学识、品格等对学生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所谓“爱其师,信其道”,也是此理。教师要不断丰富个人的学识和德行修养,让学生和家长信服自己。另外,教师要加强个人情绪的掌控能力,绝不可将教育惩戒变为宣泄自己不良情绪的手段,更不能因为个别学生的违规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殃及无辜。否则教师会使自己变成学生的负面榜样,甚至使学生误认为发生矛盾争执时只能用拳头说话。
4.自觉学习心理学知识,科学运用教育惩戒
不恰当的教育惩戒,会对学生的身心都造成伤害。因此,教师要自觉学习心理学相关知识,在进行惩戒时讲究一定的专业技巧。首先,惩戒一定要及时、到位,在问题行为出现后及时进行惩戒,不可“秋后算账”,更不可“新账旧账一起算”;其次,在惩戒强度上也要进行把握,不能过度惩罚,也不能流于形式;最后,惩戒要对事不对人,针对特定的问题行为本身,教师不能只讲究个人喜好,更不能以偏概全,出现“一错百错”的情况,让学生误以为自己一无是处,从而破罐子破摔。
5.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做到“因材施惩”
有的学生被教师当众批评,回家自杀了;而有的学生被教师当众羞辱,知耻后勇,考入了某重点学校。同样是受到惩戒,却结出了不一样的果。究其原因,就在于每个人个性的不同。惩罚要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认知特点、气质类型及性格特征。因此,教师在实施惩戒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选择适合学生个体的有针对性的惩戒方式,这样才能取得“戒”的效果。
第一,要考虑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比如,小学生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抽象逻辑思维发育还不成熟,思考问题时仍然是以感性经验为主要依据,所以对于小学生,讲道理的效果就不如树立榜样,尤其是身边看得见的榜样更有效。而高中生恰恰相反,他们的认知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具有一定的自我思考能力及辩证思维能力。对其进行惩戒,应该注重对惩戒本身的辩证认识,注重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去反思,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第二,要考虑学生的气质类型。人的气质主要是由遗传决定的。心理学家普遍认为,在通常情况下,人的气质类型可分为胆汁质、多血质、黏液质和抑郁质四种。抑郁质、黏液质的学生比较敏感、固执、易受挫折,所以对这类学生进行惩戒时,不能过于直接,要采用间接迂回的方式,必要的时候可进行隐性的批评,如事发时的一个眼神,事后的单独谈话等。而胆汁质、多血质的学生精力旺盛、脾气暴躁、不容易服从管教,对这类学生,教师要争取以理服人,让学生明白自己错在哪里,还可以让他们自选一种惩罚方式进行惩戒。
第三,要注意学生的个性品质差异。比如,有的学生很有自律性,自控能力强,犯错后会主动承认错误,并引以为戒。然而有些学生缺乏足够的自控能力,尽管从心理上愿意接受惩戒,但是行动上还是频频犯错。因此,教师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科学施用教育惩戒。
6.家、校、社通力合作,使惩戒效果最大化
教师在惩戒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行使惩戒权,但是要想实现效果最大化,仍需得到家长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家长除了要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发展,注重对孩子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帮助孩子形成自律的品质,学会担当。同时要理性对待孩子的违规行为,不可盲目支持也不能全盘否定教师的惩戒行為,要积极与学校沟通联系,家校在教育方向上保持一致,形成教育合力。
当然,惩戒效果如何,还需要媒体、政府以及全社会的支持。当今社会,信息传播速度非常迅速,尤其是网络传播经常会出现信息失真的情况,引发错误的舆论导向,导致社会上很多人对教育惩戒产生了偏见,从而对学校和教师失去了信任,这就要求新闻媒体的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不夸大、不渲染,不让社会舆论发生重大偏向,避免导致教师面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敢管、不愿管。同样,政府各相关部门也要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文,保障教师行使惩戒权有章可循。另外,社会要加大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避免教师滥用惩戒权,学生在自己的人格尊严、身心健康等遭到侵害的时候,也要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我们在提倡赏识教育、尊重教育的同时,不能忽视惩戒在教育中的作用。有效的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但惩戒的目的不是“惩”,而是“戒”。教师应该以爱为基础,以尊重学生为前提,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以科学手段为载体,因人因事、因时因地实施惩戒,这是一门艺术,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不断学习、用心修炼,使修正错误的过程成为学生成长的契机。
参考文献
[1] 王卓琼. 中小学教育惩戒探究[D]. 兰州:兰州大学,2017:3.
[2] 冯帮,邓诗绮. 近十五年我国教育惩戒研究述评[J]. 教育参考,2017(2): 28-3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EB/OL].(2019-11-22)[2020-02-29].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48/201911/t20191122_409278.html.
[4] 齐晓君,白春阳. 该不该把戒尺“请”进课堂?[N]. 中国教育报,2018-4-21(2).
[5] STRAUS M A,KANTOR G K. Corporal punishment of adolescents by parents: A risk factor in the epidemiology of depression,suicide,alcohol abuse,child abuse,and wife beating [J]. Adolescence,1994(29):543-561.
[6] 痛心!16岁高三尖子生,26刀刺死偏爱他的班主任![EB/OL].(2017-11-15)[2020-02-29]. https://www.sohu.com/a/204662771_754122.
[7] 吕建. 适度惩戒,“度”在哪里[N]. 中国教师报,2019-10-16(3).
(作者系: 1.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小学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2. 山西省长治市第五中学心理教师;3. 山西省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心理教师)
责任编辑:孙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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