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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2日,是女英雄刘胡兰英勇就义60周年纪念日。山西省党政军领导和各界代表1800多人,在刘胡兰纪念馆举行了隆重的祭奠仪式,全国人大、全国妇联领导出席了大会。会议强调弘扬刘胡兰精神,建设和谐社会,以慰藉刘胡兰同志,寄托人们的哀思。
但是,就在广大人民群众纪念他们心目中的巾帼英豪刘胡兰的时候,一件极不和谐、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1月12日北京某高校一位副教授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在武力胁迫下,乡亲们颤抖着,铡死了刘胡兰》。这位副教授在文章中写道:“《翻阅日历》电视栏目组(中国教育电视台的一个栏目——编者注)派出由记者杨小光带队的摄制小分队,前往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采访刘胡兰家乡,这次采访最令人震惊的是,老人们说,刘胡兰并非被阎匪军铡死,而是他们用枪托击打几名老乡,强迫他们去铡刘胡兰。乡亲们出于恐惧,颤抖着铡死了他们看着长大的小闺女。”这位副教授的文章在网上一经披露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1月17日,山西省军区新闻干事唐亚军专程赶赴云周西村,访问了高二成、白天广两位老人,用目击者的证言揭穿别有用心的讹传。1月19日,《解放军报》发表文章,严肃批驳了这种谬论。1月31日,《太原晚报》派出记者,到山西省档案馆查找出杀害刘胡兰的凶手自供词原始档案,公之于众,使讹传不攻自破。
20世纪50年代,我在原榆次军分区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我常在云周西村下乡蹲点,做民兵工作,对刘胡兰生平事迹有了比较多的了解。因为对刘胡兰的崇敬,几十年来我一直关注对她的宣传,曾受总政治部之命,撰写并发表了《刘胡兰传略》,还发表过《英雄的母亲胡文秀》和《刘胡兰民兵班的姑娘们》等作品。为了纪念刘胡兰就义60周年,近几年编著了《巾帼英豪刘胡兰》一书,今年1月由山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
看到上述新闻媒体的报道,我感到十分震惊、气愤,当然也感到欣慰。气愤的是,刘胡兰牺牲已经半个多世纪了,竟然还有人——北京某高校的一位国家级副教授,在网上自己的博客中发表玷辱英雄形象的奇谈怪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欣慰的是,这种讹谬一露头,就遭到了许多新闻媒体和高等院校,以及广大群众包括云周西乡亲们的驳斥和唾弃。
首先,该博客文章侮辱了云周西村的乡亲们。
英雄的云周西村人民,在旧社会受尽了压迫、吃尽了苦头,三座大山压得他们抬不起头。红军东渡,共产党八路军给他们带来了希望,他们中间的先进分子,有的参加了共产党、八路军,有的当上了民兵,做地下工作。他们在敌我斗争“拉锯式”的情况下,为八路军武工队送情报,掩护干部,支援前线,抬担架救伤员,除奸反霸,样样都走在全县的前头,被人称为“小延安”。如今,他们在“继承胡兰志,建设英雄乡”,创建小康社会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刘胡兰在村里的工作和为人,云周西乡亲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特别是她在刑场上坚贞不屈的表现更令人敬佩。乡亲们和刘胡兰有着深厚的感情。这次博客文章出现后,全村人义愤填膺。曾目睹过刘胡兰等七烈士被杀害情景的高二成、白天广两位老人愤慨地说:“阎匪军和复仇队太残忍了,是敌人杀害的刘胡兰!”
其次,该博客文章混淆了敌我界限。
造成七烈士惨案的是阎匪军的清剿和扫荡。杀害七烈士的罪魁祸首是“勾子军”,他们荷枪实弹,罪恶滔天;出卖刘胡兰的是叛徒和复仇队,这几个人和敌人同流合污,是一丘之貉,都是云周西村群众的敌人,绝不是云周西村一般的乡亲们。大胡子即张全宝事先已经给这些人做了安排。由此可见谁杀害刘胡兰等七烈士,谁就是敌人,谁就是凶手,绝不能说成是“乡亲们”。这是个立场观点问题,绝对不能混为一谈,是非不明,敌我不分。
人证物证铁证如山。现场目睹和历史档案都充分证明,是敌人杀害了刘胡兰,而不是乡亲们。篡改历史,这是绝不允许的!
再次,该博客文章玷辱了刘胡兰的伟大形象。
刘胡兰等七烈士惨案,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关注。中共山西省委几任书记都亲自参与调查处理有关事宜,尤其是残杀刘胡兰等七烈士的事件上,早已明确谁是凶手并作了恰当的处理,为七烈士报了仇。
共青团山西省委早年还抽调精兵强将,用了几年时间内查外调撰写了10多万字的《刘胡兰生平史料》。该书核实了所有的有关事实,翔实地记录了有关的人和事。这是最有权威的第一手资料。
中共文水县委党史办收集整理了刘胡兰父母及其他亲属,当时地方县和区领导、战友、同伴的回忆文章,这些回忆文稿活灵活现地反映了刘胡兰一生的生平事迹,史料难得、十分可贵。
历史是无法改变的,篡改历史真实的讹传流言,其危害是很大的。
那么为什么现在会出现这种讹传流言呢?
国防大学副教授刘仕平同志说得好:
“近一个时期以来,总有人用‘恶搞’的方式,重新‘解读’那些我们早已熟悉的英雄人物。这种做法,对于纯洁我们的心灵,提高我们的情操没有任何积极意义。英雄人物身上凝聚着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这些精神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人,帮助人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一旦他们被冷落、亵渎或涂黑,我们就将失去继续前行的指针,衡量是非的标准。现在有一种历史研究趋势,专在琐屑的事上打转转,以为这样就可以搞清楚历史的本来面目。还有一些人,在没有确凿资料的情况下,搞大胆的假设、人为的臆造,这样的历史研究法不值得提倡。”
军事科学院研究所副所长公方彬同志在文章中说得好:
“一段时间以来,一个个常驻人们心中的英雄形象被摧残乃至打碎,一些人在获得短暂刺激后,精神变得越加空虚,这在一定意义上恰恰是导致社会上一些人出现信仰失重、行为失规、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的重要原因。毕竟,一个民族的复兴,一个大国的崛起,并不仅仅表现于社会的现代化,还需要文化的现化化,不仅需要宽容多元,还需要在多元中塑造主流精神和核心价值观。”
事实胜于雄辩,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刘胡兰同志用她那青春年华、英雄行为铸造了杰出的刘胡兰精神。刘胡兰精神既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宝贵思想财富,也是属于世界和人类共同的思想财富。
刘胡兰精神,和天地共存,与日月同辉。
但是,就在广大人民群众纪念他们心目中的巾帼英豪刘胡兰的时候,一件极不和谐、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1月12日北京某高校一位副教授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在武力胁迫下,乡亲们颤抖着,铡死了刘胡兰》。这位副教授在文章中写道:“《翻阅日历》电视栏目组(中国教育电视台的一个栏目——编者注)派出由记者杨小光带队的摄制小分队,前往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采访刘胡兰家乡,这次采访最令人震惊的是,老人们说,刘胡兰并非被阎匪军铡死,而是他们用枪托击打几名老乡,强迫他们去铡刘胡兰。乡亲们出于恐惧,颤抖着铡死了他们看着长大的小闺女。”这位副教授的文章在网上一经披露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1月17日,山西省军区新闻干事唐亚军专程赶赴云周西村,访问了高二成、白天广两位老人,用目击者的证言揭穿别有用心的讹传。1月19日,《解放军报》发表文章,严肃批驳了这种谬论。1月31日,《太原晚报》派出记者,到山西省档案馆查找出杀害刘胡兰的凶手自供词原始档案,公之于众,使讹传不攻自破。
20世纪50年代,我在原榆次军分区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我常在云周西村下乡蹲点,做民兵工作,对刘胡兰生平事迹有了比较多的了解。因为对刘胡兰的崇敬,几十年来我一直关注对她的宣传,曾受总政治部之命,撰写并发表了《刘胡兰传略》,还发表过《英雄的母亲胡文秀》和《刘胡兰民兵班的姑娘们》等作品。为了纪念刘胡兰就义60周年,近几年编著了《巾帼英豪刘胡兰》一书,今年1月由山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
看到上述新闻媒体的报道,我感到十分震惊、气愤,当然也感到欣慰。气愤的是,刘胡兰牺牲已经半个多世纪了,竟然还有人——北京某高校的一位国家级副教授,在网上自己的博客中发表玷辱英雄形象的奇谈怪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欣慰的是,这种讹谬一露头,就遭到了许多新闻媒体和高等院校,以及广大群众包括云周西乡亲们的驳斥和唾弃。
首先,该博客文章侮辱了云周西村的乡亲们。
英雄的云周西村人民,在旧社会受尽了压迫、吃尽了苦头,三座大山压得他们抬不起头。红军东渡,共产党八路军给他们带来了希望,他们中间的先进分子,有的参加了共产党、八路军,有的当上了民兵,做地下工作。他们在敌我斗争“拉锯式”的情况下,为八路军武工队送情报,掩护干部,支援前线,抬担架救伤员,除奸反霸,样样都走在全县的前头,被人称为“小延安”。如今,他们在“继承胡兰志,建设英雄乡”,创建小康社会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刘胡兰在村里的工作和为人,云周西乡亲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特别是她在刑场上坚贞不屈的表现更令人敬佩。乡亲们和刘胡兰有着深厚的感情。这次博客文章出现后,全村人义愤填膺。曾目睹过刘胡兰等七烈士被杀害情景的高二成、白天广两位老人愤慨地说:“阎匪军和复仇队太残忍了,是敌人杀害的刘胡兰!”
其次,该博客文章混淆了敌我界限。
造成七烈士惨案的是阎匪军的清剿和扫荡。杀害七烈士的罪魁祸首是“勾子军”,他们荷枪实弹,罪恶滔天;出卖刘胡兰的是叛徒和复仇队,这几个人和敌人同流合污,是一丘之貉,都是云周西村群众的敌人,绝不是云周西村一般的乡亲们。大胡子即张全宝事先已经给这些人做了安排。由此可见谁杀害刘胡兰等七烈士,谁就是敌人,谁就是凶手,绝不能说成是“乡亲们”。这是个立场观点问题,绝对不能混为一谈,是非不明,敌我不分。
人证物证铁证如山。现场目睹和历史档案都充分证明,是敌人杀害了刘胡兰,而不是乡亲们。篡改历史,这是绝不允许的!
再次,该博客文章玷辱了刘胡兰的伟大形象。
刘胡兰等七烈士惨案,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关注。中共山西省委几任书记都亲自参与调查处理有关事宜,尤其是残杀刘胡兰等七烈士的事件上,早已明确谁是凶手并作了恰当的处理,为七烈士报了仇。
共青团山西省委早年还抽调精兵强将,用了几年时间内查外调撰写了10多万字的《刘胡兰生平史料》。该书核实了所有的有关事实,翔实地记录了有关的人和事。这是最有权威的第一手资料。
中共文水县委党史办收集整理了刘胡兰父母及其他亲属,当时地方县和区领导、战友、同伴的回忆文章,这些回忆文稿活灵活现地反映了刘胡兰一生的生平事迹,史料难得、十分可贵。
历史是无法改变的,篡改历史真实的讹传流言,其危害是很大的。
那么为什么现在会出现这种讹传流言呢?
国防大学副教授刘仕平同志说得好:
“近一个时期以来,总有人用‘恶搞’的方式,重新‘解读’那些我们早已熟悉的英雄人物。这种做法,对于纯洁我们的心灵,提高我们的情操没有任何积极意义。英雄人物身上凝聚着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这些精神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人,帮助人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一旦他们被冷落、亵渎或涂黑,我们就将失去继续前行的指针,衡量是非的标准。现在有一种历史研究趋势,专在琐屑的事上打转转,以为这样就可以搞清楚历史的本来面目。还有一些人,在没有确凿资料的情况下,搞大胆的假设、人为的臆造,这样的历史研究法不值得提倡。”
军事科学院研究所副所长公方彬同志在文章中说得好:
“一段时间以来,一个个常驻人们心中的英雄形象被摧残乃至打碎,一些人在获得短暂刺激后,精神变得越加空虚,这在一定意义上恰恰是导致社会上一些人出现信仰失重、行为失规、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的重要原因。毕竟,一个民族的复兴,一个大国的崛起,并不仅仅表现于社会的现代化,还需要文化的现化化,不仅需要宽容多元,还需要在多元中塑造主流精神和核心价值观。”
事实胜于雄辩,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刘胡兰同志用她那青春年华、英雄行为铸造了杰出的刘胡兰精神。刘胡兰精神既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宝贵思想财富,也是属于世界和人类共同的思想财富。
刘胡兰精神,和天地共存,与日月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