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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末,国务院法制办就《规划环评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起,环保民间组织(以下简称环保NGO)就立即行动起来,号召和协助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与早期简单地号召大家维护公共卫生和节约资源不同,环保NGO的参与正在走向国家立法和决策的更高层面;与早期参与时的热情有余、理性不足有所不同的是,如今的环保NGO更加成熟和理性。
与去年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时,环保NGO的反应平淡不同,《规划环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一出,就引起环保NGO的重视。自然之友项目负责人张伯驹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时,环保NGO没有积极发声,等法律正式出台后,发现公众的参与空间是有限的。而一部法律在颁布施行后,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再有改动。他认为,现在公众参与的热情在逐步提高,大家需要更多的参与渠道,需要更多的空间去发挥,而这些都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如果不在法律、法规出台的过程中争取公众参与的权利,就会使今后的很多参与变得被动。
“我们现在的努力是为了以后的公众参与更加合法,对NGO的长远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绿家园的项目负责人窦丽丽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她同时认为,“NGO一直都在讲公众参与,所以从自身来讲,更应该身体力行,积极主动地把握住任何一个能参与的机会。”
对于国家开门立法的做法,环保NGO非常认可。“有了这个渠道,就可以在合法的状态下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环保NGO的推动与立法部门听取公众意见的目的是一致的。而要推动这项工作,就需要组织。”张伯驹说。
一次专门召开的碰头会让自然之友、绿家园、地球村等几家环保NGO走到了一起。一定要保证宣传的有效性,让那些有意愿行动的公众获得信息。为了最广泛地传播《规划环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自然之友利用自己会员制的优势给所有会员群发了邮件,还主动通知全国各地的环保NGO,号召大家共同关注;绿家园运用举办记者沙龙积累的资源,给有联系的记者发出关注《规划环评条例》制定的呼吁……
解读是第二步。《规划环评条例》这样一个比较专业的法规,一般公众很难看懂。张伯驹说,“不是文字看不懂,而是不知道这个条款确定下来后意味着什么,这些是需要解读的。”自然之友选择了公众参与、审查权、保密制度等几个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点,用相对比较通俗的语言进行阐述,对其中的利害关系进行详细解读。为了扩大解读的覆盖面,绿家园的记者沙龙专门组织了一期以《规划环评条例》的制定为主题的讲座,邀请关注环境问题的媒体记者参加。环保NGO还特别邀请有专业背景的专家,利用网上直播的形式向公众进行讲解。
第三步是指导大家发表意见。自然之友专门制作了一套指导说明,配着指示图,告诉大家应该点击哪里进入,如何注册,怎么提交意见等。
张伯驹说:“环保NGO必须发出声音,而且要让决策者听到这种声音,感受到这种声音的力度,这就需要组织这个声音,不让这个声音很微弱、很零散。”环保NGO的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需要共同推动,形成合力。这次活动是几家环保NGO在策划阶段就共同参与,各取所长,分工合作的成果。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要给《规划环评条例》这样专业性较强的法规提意见确非易事。这是因为,一是制定《规划环评条例》对公众利益影响并不直接,因此不能自然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和主流话题;二是公众不容易找到方便提交意见的方法,有的人不会上网,有的人上网后找不到在哪里提交;三是法律条文和普通公众之间距离较大。如何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同时让公众用相对专业的语言提出建议,这对环保NGO是一个挑战。
“我们不能做引导。”张伯驹说,“不能我们想说什么就让大家去提什么,不能让公众成为传声筒。”他表示,环保NGO希望公众发表自己的看法,实际上是做一种培训或者普及,“我们不能给公众上课,只能通过传播手段来推动。之前这方面并没有足够的经验,现在我们还在努力探索。”
据国务院法制办的网站统计,目前已经有500多人提交了意见,但是这个数字没能让张伯驹兴奋,“和经济有关的立法常常有上千人参与提交意见相比,现在征求意见的时间已经过半,人数还是不多,还需要继续推动。”与积极推动过程不同,对于最后出台的法律是否能够采纳环保NGO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张伯驹倒显得很淡定。“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被采纳是不确定的,但确定的是我们要努力推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带来一些改变。以前很多公众不清楚自己可以参与到环境立法当中,但通过一次、两次……公众就能养成主动性和自觉性。”
这次活动政府和环保NGO都采取了积极倾听互动的态度。一方面,政府的信息发布在开放态度、程序设置、时间提前量上都有进步,另一方面,环保NGO也积极主动地回应,平和地接受邀请,认真地思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这为NGO的参与提供了有益的尝试、思考和路径,公众不只是有参与的理念,还有参与的行动,营造出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于环保NGO联合行动的做法,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这种联合有助于理性地表达多元化的意见。而且每人一个版本很难形成统一,NGO内部的协调容易提出民间意见,这些意见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决策者对有没有采纳、为什么没有采纳就容易进行反馈,从而与决策者形成对话,而不是单方的意见收集。他提出,NGO面对一个如何与专家进行合作的问题。同时,NGO要注意意见的公正,不同专家的不同意见都应该吸取,让意见更加理性。
(原载《中国环境报》2008年4月23日,本刊刊用有所删节)
与去年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时,环保NGO的反应平淡不同,《规划环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一出,就引起环保NGO的重视。自然之友项目负责人张伯驹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时,环保NGO没有积极发声,等法律正式出台后,发现公众的参与空间是有限的。而一部法律在颁布施行后,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再有改动。他认为,现在公众参与的热情在逐步提高,大家需要更多的参与渠道,需要更多的空间去发挥,而这些都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如果不在法律、法规出台的过程中争取公众参与的权利,就会使今后的很多参与变得被动。
“我们现在的努力是为了以后的公众参与更加合法,对NGO的长远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绿家园的项目负责人窦丽丽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她同时认为,“NGO一直都在讲公众参与,所以从自身来讲,更应该身体力行,积极主动地把握住任何一个能参与的机会。”
对于国家开门立法的做法,环保NGO非常认可。“有了这个渠道,就可以在合法的状态下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环保NGO的推动与立法部门听取公众意见的目的是一致的。而要推动这项工作,就需要组织。”张伯驹说。
一次专门召开的碰头会让自然之友、绿家园、地球村等几家环保NGO走到了一起。一定要保证宣传的有效性,让那些有意愿行动的公众获得信息。为了最广泛地传播《规划环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自然之友利用自己会员制的优势给所有会员群发了邮件,还主动通知全国各地的环保NGO,号召大家共同关注;绿家园运用举办记者沙龙积累的资源,给有联系的记者发出关注《规划环评条例》制定的呼吁……
解读是第二步。《规划环评条例》这样一个比较专业的法规,一般公众很难看懂。张伯驹说,“不是文字看不懂,而是不知道这个条款确定下来后意味着什么,这些是需要解读的。”自然之友选择了公众参与、审查权、保密制度等几个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点,用相对比较通俗的语言进行阐述,对其中的利害关系进行详细解读。为了扩大解读的覆盖面,绿家园的记者沙龙专门组织了一期以《规划环评条例》的制定为主题的讲座,邀请关注环境问题的媒体记者参加。环保NGO还特别邀请有专业背景的专家,利用网上直播的形式向公众进行讲解。
第三步是指导大家发表意见。自然之友专门制作了一套指导说明,配着指示图,告诉大家应该点击哪里进入,如何注册,怎么提交意见等。
张伯驹说:“环保NGO必须发出声音,而且要让决策者听到这种声音,感受到这种声音的力度,这就需要组织这个声音,不让这个声音很微弱、很零散。”环保NGO的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需要共同推动,形成合力。这次活动是几家环保NGO在策划阶段就共同参与,各取所长,分工合作的成果。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要给《规划环评条例》这样专业性较强的法规提意见确非易事。这是因为,一是制定《规划环评条例》对公众利益影响并不直接,因此不能自然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和主流话题;二是公众不容易找到方便提交意见的方法,有的人不会上网,有的人上网后找不到在哪里提交;三是法律条文和普通公众之间距离较大。如何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同时让公众用相对专业的语言提出建议,这对环保NGO是一个挑战。
“我们不能做引导。”张伯驹说,“不能我们想说什么就让大家去提什么,不能让公众成为传声筒。”他表示,环保NGO希望公众发表自己的看法,实际上是做一种培训或者普及,“我们不能给公众上课,只能通过传播手段来推动。之前这方面并没有足够的经验,现在我们还在努力探索。”
据国务院法制办的网站统计,目前已经有500多人提交了意见,但是这个数字没能让张伯驹兴奋,“和经济有关的立法常常有上千人参与提交意见相比,现在征求意见的时间已经过半,人数还是不多,还需要继续推动。”与积极推动过程不同,对于最后出台的法律是否能够采纳环保NGO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张伯驹倒显得很淡定。“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被采纳是不确定的,但确定的是我们要努力推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带来一些改变。以前很多公众不清楚自己可以参与到环境立法当中,但通过一次、两次……公众就能养成主动性和自觉性。”
这次活动政府和环保NGO都采取了积极倾听互动的态度。一方面,政府的信息发布在开放态度、程序设置、时间提前量上都有进步,另一方面,环保NGO也积极主动地回应,平和地接受邀请,认真地思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这为NGO的参与提供了有益的尝试、思考和路径,公众不只是有参与的理念,还有参与的行动,营造出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于环保NGO联合行动的做法,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这种联合有助于理性地表达多元化的意见。而且每人一个版本很难形成统一,NGO内部的协调容易提出民间意见,这些意见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决策者对有没有采纳、为什么没有采纳就容易进行反馈,从而与决策者形成对话,而不是单方的意见收集。他提出,NGO面对一个如何与专家进行合作的问题。同时,NGO要注意意见的公正,不同专家的不同意见都应该吸取,让意见更加理性。
(原载《中国环境报》2008年4月23日,本刊刊用有所删节)